急性有机磷中毒的临床抢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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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有机磷中毒的临床抢救

姚新阳

姚新阳(浙江省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浙江金华321200)

【中图分类号】R97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550-1868(2014)10

【摘要】急性有机磷中毒(AOPP)是常见内科危急重症,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应及时洗胃,清除有机磷毒物。阿托品应用的原则:早期使用,宁多勿少,宁快勿慢,反复足量,迅速达到阿托品化。必须全面观察病情变化,采取综合治疗措施才能收到满意的效果。2010年1月~2013年12月收治急性有机磷中毒患者110例.【关键词】资料与方法处理特效解毒药本组患者110例,男41例,女69例。年龄20~68岁,平均38.9岁。有机磷中毒农药为:甲基乙硫磷中毒50例,敌百虫中毒18例,辛硫磷30例,甲胺磷+敌敌畏12例。皮肤接触中毒35例。就诊时间:皮肤接触中毒患者在症状出现后30分钟内就诊。中毒程度和分类标准:按照《实用内科学》诊断标准,重度者60例(54.55%)。中度23例(20.90%)。轻度27例(24.54%)。治疗方法:皮肤接触中毒者用清水洗净皮肤。口服中毒者用清水洗胃,反复冲洗直至洗液无色、无味为止。洗胃液总量20000~50000ml。洗胃后注入5%硫酸镁40ml导泻,洗胃同时,给予阿托品,首次剂量轻度1~5mg,中度4~10mg,重度10~20mg,静脉注射,5~15分/次。达到阿托品化后逐渐减量或延长给药时间。中、重度患者应用解磷定,首剂1~1.5g/日静滴,连用3~5天。同时结合输液等综合治疗。结果:治愈108例(98.18%),死亡2例(1.81%)。死亡者为重度口服中毒患者。

讨论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1一般处理:1.1中断接触皮肤污染者,脱去衣物,立即用2%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中毒忌用)、肥皂水或清水清洗(包括头发、指甲);如有眼污染,可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彻底冲洗。1.2催吐患者神志清楚且能合作时,饮温水300~500ml,然后自己用手指、压舌板或筷子刺激咽后壁或舌根诱发呕吐,如此反复进行,直到胃内容物完全吐出为止。患者处于昏迷、惊厥状态时不应催吐。1.3洗胃口服中毒要彻底洗胃,洗胃应尽早进行,最好在中毒后6h内,口服中毒患者,无论中毒时间长短、病情轻重,均应彻底洗胃。对昏迷病人洗胃前应先插人气管插管,防止误吸。必要时(胃管插入困难、口服量超过500ml等)应紧急剖腹造口洗胃[1]。洗胃开始1~2小时一次,以后3~4小时一次,重者用3~5天,至引流液无味。1.4导泻AOPP患者导泻效果多不理想,目前主张胃管注入硫酸钠20~40g,或注入20%甘露醇250ml,观察30min,如无导泻作用,则再追加生理盐水500ml,未便泻者4~6h后重复一次至便泻出现,导泻不能奏效时,可用0.1%~0.2%肥皂水500~1000ml高位灌肠[2]。

2特效解毒药的应用2.1氯磷定:复能剂的用药原则为:(1)及早用药,超过48h中毒酶老化不易重新活化。

(2)首剂足量。一般推荐肌肉注射,如有休克、呼吸衰竭时可缓慢静脉注射(约20~30分钟)[3]。WHO对肟类复能剂治疗推荐方案为:首先氯解磷定给30mg/kg的负荷剂量,然后以8mg/(kg·h)的速度静脉连续给药。(3)重复用药。

氯解磷定半衰期为1.0~1.5h。突击量给予采用多部位肌肉注射,重度中毒者和中间型综合征可给予氯磷定1gim,qlh,连续3次后改为1gim,q2h,连续3次后改为1gim,q3h,连续三次,以后1gim,q3-6h;中度中毒者应用氯磷定1gim,q3~4h;轻度中毒者1gim,q3~6h。文献报道用药至ChE活力稳定在50%~60%以上,临床症状消失,即可减量停药。不必过分强调中毒3天后酶老化不能复活观点;中、重症患者可延时应用胆碱酯酶复能剂5~7天。不要因农药的种类而忽视复能剂使用,如乐果、敌敌畏、敌百虫、马拉硫磷的急性中毒时,现认为中毒酶可部分复活,但是仍建议使用复能剂[4]。

2.2阿托品2.2.1阿托品用量:轻度中毒,阿托品2~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每1~2h1次;阿托品化后0.5mg,每4~6h皮下注射1次。中度中毒5~l0mg立即静注,每15~30min1次静注;阿托品化后,0.5~1mg每4~6h1次皮下注射。重度中毒立即10~20mg静注,5~l0mg每10~30min1次静注,阿托品化后,0.5~1mg每2~6h1次皮下注射。有机磷中毒达到阿托品化以后,仍可继续给一定量的阿托品维持,视病情稳定后再减少给药剂量,延长给药间隔时间,一般维持6~24h,长可达5~7天,乐果中毒,阿托品化维持7~l0天。直到症状消失后停药。

2.2.2判断阿托品化的可靠指征:轻度躁动,意识障碍减轻或意识一度清醒者;检查发热38C以上;压迫眶上神经出现反应;观察口干与腋下有无汗液;心率在80~100次/分。阿托品化应本着“宁多勿少”的原则。

2.3长效托宁作用比阿托品强,毒副作用小,无加快心率的副作用,给药方法为:首次剂量,轻度中毒l~2mg,中度中毒2~4mg,重度中毒4~6mg;重复用药剂量,中度中毒1~2mg,重度中毒2mg。

本文110例痊愈患者阿托品维持时间3~10天。未见反跳现象。阿托品化与阿托品中毒难以区分,在使用中应严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患者出现高热、狂躁、皮肤干燥、无汗、尿潴留时心律不加快反而减少,应考虑阿托品中毒。

本文2例患者阿托品中毒,经减量后康复。本文发生吸入性肺炎2例,可能与洗胃时体位不正确和患者配合不当有关,经抗炎治疗后痊愈。上消化道出血8例,洗胃时损伤了胃黏膜或应急性溃疡所致,经抗酸止血治疗痊愈。呼衰3例、低钾22例、心房纤颤4例,经对症处理后好转。胆碱酯酶复能剂氯磷定、解磷定对毒蕈样、烟碱样及中枢神经症状均有较好的作用,能置换中毒酶的磷酰基、使胆碱酯酶恢复活性,对胆碱酯酶有较好的活化作用。采取分次应用、足量给药,胆碱酯酶活性达到60%以上可考虑停用或减量。使用时要注意稀释后缓慢静推,不可过快,否则也会引起呼吸抑制而死亡,本组3例解磷定用法不当引起呼吸衰竭,经积极抢救痊愈出院。

总之,有机磷毒物毒性大,中毒后病势凶险,如不及时抢救或救治不当,病人可在短期快速死亡。在磷毒物中毒的急救中,除尽早充分清除有机磷毒物,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和对症治疗外正确、及时地应用解毒药物,是抢救成功的关键。阿托品应用的原则:早期使用,宁多勿少,宁快勿慢,反复足量,迅速达到阿托品化。必须全面观察病情变化,采取综合治疗措施才能收到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