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护理干预对子宫肌瘤患者手术应激及生活质量的应用效果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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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护理干预对子宫肌瘤患者手术应激及生活质量的应用效果

马佳玲陈娜李霓苏欢欢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东汕头515000)

【摘要】目的:观察子宫肌瘤手术患者实施心理护理干预的临床效果及可行性。方法:随机将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期间收治的82例子宫肌瘤手术患者分为观察组(实施心理护理干预,n=41)和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干预,n=41),对两组患者实施护理干预前后手术应激指标变化情况,及生活质量评分进行观察和比较。结果:观察组各项生活质量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组间各项手术应激指标比较,观察组较比对照组更具优越性,P<0.05。结论:心理护理干预在子宫肌瘤手术患者中的应用效果显著,值得推广。

【关键词】子宫肌瘤;手术;应激指标;生活质量

【中图分类号】R473.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1752(2018)25-0266-02

子宫肌瘤作为常见的妇科疾病[1],不仅给患者造成了沉重的心理压力,还容易影响内环境,引发应激反应,影响手术及预后效果。为此,本文分析心理护理干预对子宫肌瘤手术患者的影响,为改善患者手术应激指标,提高子宫肌瘤患者生活质量提供更加理想的护理参考,现将研究内容做如下报道。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研究共纳入子宫肌瘤手术患者82例,病例的收集时间为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期间。采用信封法将82例患者分为两组,观察组共计41例,年龄最低者和最高者分别为24岁和64岁,年龄均值为(43.25±5.36)岁。对照组共计41例,年龄最低者和最高者分别为23岁和67岁,年龄均值为(44.13±4.25)岁。

1.2方法

观察组实施心理护理干预。(1)术前心理护理。子宫肌瘤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前,护理人员需要耐心与患者交流,讲解与手术有关内容[2],倾听患者真实想法,耐心回答患者疑问,帮助患者做好心理建设,平稳患者情绪及生理指标,为手术顺利进行奠定基础。(2)术中心理护理。患者进入手术室后,护理人员需要观察患者心理状况的变化情况,并通过语言或非语言手段予以患者支持和鼓励,增强患者的治疗信心,避免患者因情绪激动,引发应激反应。(3)术后心理护理。患者接受手术治疗后,护理人员需要在患者苏醒后,及时告诉患者手术治疗效果,并向患者讲解术后的相关注意事项,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识,向其解释术后疼痛的原因,取得患者的理解,并予以对应的疼痛缓解措施,使其向有利于疾病康复的方向发展。对照组根据常规护理要求及医生嘱咐,完善临床护理干预[3]。

1.3统计学处理方法

82例子宫肌瘤患者手术治疗期间,除实施的护理方法不同外,其他临床资料相互比较后不符合统计学判定要求,采用统计学分析工具SPSS21.0软件对研究中涉及的计量资料进行处理,当组间同一观察指标行t检验后显示P<0.05时表示具有显著性差异。

2.结果

2.1患者护理干预前后手术应激指标变化情况比较

实施护理干预前,两组子宫肌瘤手术患者的各项应激指标经检验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实施心理护理干预后,消极情绪、血压、心率及呼吸频率等指标明显优于实施常规护理干预的对照组,数据详情见表1,P<0.05。

2.2患者护理干预后生活质量评分比较

实施心理护理干预的观察组,41例患者的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及物质生活评分分别为(82.14±5.25)分、(87.35±5.62)分、(81.32±5.36)分和(80.63±5.21)分。对照组41例患者实施常规护理干预后,躯体功能评分为(73.32±5.53)分,心理功能评分为(76.35±5.42)分,社会功能评分为(71.53±6.42)分,物质生活评分为(70.24±5.32)分。两组患者的各项生活质量评分经检验,观察组更具优势,t1=7.4065,P<0.05;t2=9.0211,P<0.05;t3=7.4954,P<0.05;t4=8.9345,P<0.05。

3.讨论

由以上数据,我们不难看出,心理护理干预为临床手术治疗子宫肌瘤损害提供了有效的护理方法,既可以稳定患者的生命体征,还可以提升护理质量,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与常规护理干预相比更加符合手术治疗及患者的身心需要,预后效果更加理想,值得在临床上予以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刘美荆,黄媛彦,李海英等.临床护理路径对腹腔镜子宫肌瘤切除患者围手术期应激反应的影响[J].护士进修杂志,2013,28(18):1689-1691.

[2]何卫琴.拟定临床路径护理措施在子宫肌瘤切除术患者中实施对患者应激状态干预效果[J].饮食保健,2017,4(16):99-100.

[3]姚志蓉,高永梅.子宫肌瘤患者心理护理干预对手术应激及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5(17):18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