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652200
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济基础,也是每个县区实现奋力崛起、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目前县级国有企业现状:公益型企业能正常运转,但效益较差;新型控制资源型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发展较快,逐步壮大;守摊型企业几乎没有经营收入靠吃老本或靠政府拨付的守摊费用过日子,职工消沉无积极性,企业资产闲置减值严重。现有的县级国有企业管理模式大都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与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要求差距甚远。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国有企业;财务绩效;
引言:
制定“地方性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目前,仅有国务院国资委针对中央企业制定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其它国有企业没有针对性的规范。对此,国务院国资委应该制定《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将其作为所有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总旨,再针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分别制定合适的规定。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加速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进程,可考虑先由地方政府制定地方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在该地区试行,然后逐渐向全国推广。
一、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
企业社会责任渊源于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而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并且被学术界普遍承认的是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理
论。在罗尔的理论中,企业社会责任共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的经济责任,也就是盈利的能力,位于金字塔底部,是基本责任。第二个层次是企
业的法律责任,即企业盈利的限制条件,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第三个层次是企业的伦理责任,指那些为社会所期望或禁止的、尚未形成法律条文的活动和做法,包括公平、公正、道德、规范等。第四个层次是企业的慈善责任,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高层次。从理论上讲,国家全体社会成员都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所以国有企业的最主要的性质就是归国家所有。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的性质要求国有企业务必要承担主要的社会责任。因此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就是承担经济责任,其中经济责任主要包括持续盈利的能力,对企业股东的回报,对国家税收的贡献,对企业相关经济体的合作和双赢等。国有企业在满足经营良好的基础之上,还要遵纪守法,企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规范,这也是社会责任的基本要求。第三层次是国有企业的伦理责任,包括对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保护社会环境、善待企业员工、为整个社会创造价值、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这些也是国有企业应该承担的基本责任。最后一个层次是慈善责任,这表现在国有企业要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当然这个层次最高,而且并不是要求每个企业都必须承担。但是作为国家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应该有能力也有义务承担这样的责任。
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特点
作为国有经济的主导,国有企业应当切实关注时代对企业责任的要求,并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彰显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一)承担社会责任层次高
一般企业最大的追求就是利润的最大化,当然一般企业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但是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层次可以比较低,比如仅仅到第二层次就可以了。所以一般企业的价值实现只是加入了社会责任基础上的“利润的最优化”,而且利润这也是一般企业得以存续的基础。
(二)实现政府参与社会责任
在一般企业的社会责任中,政府是相关利益者,一般企业对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是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受到政府的监督。而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政府不仅是相关利益者,而且还是重要的参与者,国有企业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当然国家也要通过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经济。
(三)国有企业参与社会责任的实现具有模范作用
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其一方面要把关键点放到生产经营上面,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对社会责任有所保障;另一方面也要把更
多的精力和时间主动参与到社会责任的活动中,通过这样的方式,向社会传递积极参与社会责任的信号,促进更多的经济主体参与到其中。
三、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机制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是指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外两方面制度组成的一个有机系统。
(一)发挥政府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中的积极作用
政府在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既是国有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积极推动者,又是监督者。所以国有企业在实现社会责任中,政府应该积极引导鼓励、控制监督,从而充分发挥外部激励和约束效应。首先,政府应该完善相关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充分借鉴国外在社会责任方面的立法,考虑中国的实际国情,制定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可行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从而使国有企业实施社会责任有法可依。其次,政府要通过立法行为,使国有企业充分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从而使社会责任在国有企业中得到充分的落实。
(二)建立具有国有企业特色的社会责任制度
国有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应该制定一套比较健全的社会责任制度。社会责任制度不仅要覆盖社会责任的所有层次,而且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有所区别和侧重,注重成效和影响,并且适当考虑国有企业实际,既不能只考虑企业经济效益而全然不顾社会责任,也不能把社会责任放到第一位,影响了企业对效益的追求。所以要把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进行统一协调,构建和谐的社会责任制度。
(三)建立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文化氛围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长期内应主要进行社会责任在文化道德观念中的培育。首先,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国有企业管理层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思维方式和文化素养在一定意义上支配着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因此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教育,引导管理层转变以效益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充分考虑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也可以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力,从而使国有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其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
(四)强化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政府法律与企业制度和文化构建,还要有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首先,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倡导社会责任的承担,促进国有企业建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先进理念,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各种支持和服务。其次,要充分发挥社会其他相关组织和群体的监督作用,比如消费者协会和社会各级或民间的环保组织,他们作为相关利益群体的代表,要充分调动其表达的意愿,主动参与到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之中。
(五)构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机制
积极构建社会评价机制,就是要对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程度进行专业科学的评估。一般来说,判断国有企业有无承担社会责任非常容易,但是对其履责的状况进行判断就比较困难,而履责状况的评价对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并且也方便相关部门进行评比和监督,因此评价机制的构建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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