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结核性脑膜炎;异烟肼;地塞米松;鞘内注射;临床疗效
结核性脑膜炎属于神经内科疾病,具有发病急、病情重等特点。近年来,该病的发病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再加上抗生素的滥用,导致结核杆菌耐药性增强,治疗难度增大。本文特选取结核性脑膜炎患者,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异烟肼联合地塞米松鞘内注射治疗,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选择100例2014年5月到2016年5月在本院进行治疗的结核性脑膜炎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结核性脑膜炎的相关诊断标准。本次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和患者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并已与院方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随机数表的方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每组各50例,观察组:29例为男性,21例为女性,年龄16~58岁,平均年龄(31.2±4.5)岁;对照组:28例为男性,22例为女性,年龄17~59岁,平均年龄(31.9±4.4)岁。两组患者基本资料经统计学处理均有P>0.05,差异不具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2HRZE/4HR常规抗结核治疗,观察组在此基础上给予异烟肼联合地塞米松鞘内注射治疗,将100mg异烟肼(由天子福国际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号:20110527)和5mg地塞米松(由百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批号:20120228)加入生理盐水中,经稀释缓慢注入,每周3次,连续治疗6~8周。
1.3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临床疗效、症状缓解时间以及脑脊液转阴时间。临床疗效评价根据相关标准:临床症状缓解,脑脊液检查正常,为显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脑脊液有核细胞数<100×106/L,为有效;临床症状无改变或加重,脑脊液有核细胞数<100×106/L,为无效[1]。治疗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20.0处理本研究中组间数据,其中症状缓解时间和脑脊液转阴时间采用()描述,然后行t检验,临床疗效采用(%)描述,然后行检验。若结果显示P<0.05,则表明组间比较存在显著性差异。
2结果
2.1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
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64.0%(32/50),观察组为96.0%(48/50),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经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表1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n,%)
2.2两组患者症状缓解时间和脑脊液转阴时间对比
相较于对照组,观察组症状缓解时间和脑脊液转阴时间均明显缩短,经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2两组患者症状缓解时间和脑脊液转阴时间对比(,d)
3讨论
对于结核性脑膜炎,临床上传统治疗方式主要是基于激素治疗、脱水治疗以及抗结核治疗方案等综合治疗,但是治疗效果不理想。近年来,有学者提出将异烟肼联合地塞米松鞘内注射用于该疾病的治疗中,并证实具有良好效果[2],为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提供了一种更佳的治疗方案。鞘内给药可以使脑脊液中异烟肼浓度在短时间内迅速升高,达到治疗效果,并且该药物具有较强的靶向性,可以直接作用于结核病变部位,有效清除结核杆菌。与此同时,采用地塞米松鞘内注射也能够对脑膜炎症反应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减少炎性渗出,并且对于纤维蛋白原转化为纤维蛋白过程也具有抑制作用,可有效预防椎管粘连和蛛网膜粘连的发生[3]。
鉴于此,本文为了观察异烟肼联合地塞米松鞘内注射治疗结核性脑膜炎的效果,特将其治疗患者与常规治疗患者进行对比,其结果显示,采用异烟肼联合地塞米松鞘内注射治疗的的观察组治疗有效率明显高于常规治疗对照组,与上述研究结论相符,再次证实了该治疗方法的有效性。另外,此次研究还发现,观察组症状缓解时间和脑脊液转阴时间均明显短于对照组,且两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由此可见,异烟肼联合地塞米松鞘内注射起效快,可缩短患者临床症状改善时间,促进其早日康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放脑脊液的速度和鞘内给药都不宜过快,避免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并且其浓度也应以恰当为宜,避免大剂量异烟肼对机体造成刺激,导致药物性蛛网膜炎的发生[4]。总的来说,异烟肼联合地塞米松鞘内注射应用于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中可显著提高疗效,缩短临床治疗时间,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建议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王亚梅,牛国强.脑脊液置换联合鞘内注射治疗结核性脑膜炎34例[J].陕西医学杂志,2013,42(6):724-725.
[2]嵇虎,笪正,陈道文,等.常规抗结核治疗联合异烟肼鞘内注射治疗结核性脑膜炎合并结核瘤的疗效观察(附3例报告)[J].临床神经病学杂志,2014,27(5).
[3]刘胜昔,方坚.鞘内注射异烟肼联合地塞米松治疗结核性脊膜脊髓炎的价值[J].河北医学,2016,22(3):428-430.
[4]谢靖婧,周安民,彭丽红,等.地塞米松联合异烟肼鞘内注药治疗结核性脑膜炎疗效分析[J].中南医学科学杂志,2013,41(3):30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