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毒剧品种的临床运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 2

中药毒剧品种的临床运用

赵春辉张丽辉

赵春辉1张丽辉2(1辽宁省阜新市第四人民医院123000;2辽宁省阜新市第三人民医院123000)

【中图分类号】R28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3)14-0401-02

【摘要】文中记述中药毒剧品种在临床运用时经验体会,从辨别真伪确保疗效如法炮制辩证施用,讲究严格配伍,准确调剂,煎用得当,等方面突出体现中药毒剧品种的特殊性,重要性,对临床合理使用毒剧中药有一定启示作用。

【关键词】中药毒剧品种临床运用保质存真炮制配伍服用储管保证疗效

践约含毒剧品种早已用于临床,尤其近年来在某些疾病的治疗方面应用明显增多,由于这类药超极量或使用不当引发中毒,甚至危及生命,医药为用,性命所系,为了临床用药的安全,防患于未然,用好毒性药,变毒为利,笔者结合多年中药毒剧品种临床用药实践,概术如下。

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计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根据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医疗用毒性药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毒性中药品种有28种。

1、辨别真伪确保疗效

中药使用历史较久,历来有品种多、名称混乱,毒性类中药有小剂量就能起作用,能治顽疾的特点,对毒剧品中药必须认真辨别,才能使用安全,尤其对毒剧品种的属名,种名,产地、采用、药用部位、毒力分布等需掌握。如附子应取毛茛科乌头属植物乌头的附生侧根(子根)主要为乌头,乌头品种多达百余种,临床使用必须加以区别,谨防错用,误治害人,同样需注意的还有番木鳖与木鳖子,半夏与水半夏、在我地区曾发生过雪上一枝蒿当白芷致人死亡的严重例证。

2、掌握性能如法炮制

毒剧类中药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炮制处理后,方能入药配方,许多西医视为禁用药的如草乌、半夏、班蟊马钱子、巴豆经过炮制后应用于临床,发挥功效,是炮制起了决定性作用。毒剧药须进行适当加工,用前修治和炮制(加工)如米炒、砂烫、煨、姜炙、矾炙、制霜等,国内曾多次报道乌头、马钱子中毒的情况,多因炮制不及所致。据报道,马钱子在270度高温下砂烫4分钟,可破坏60%的毒性成分,符合药用安全标准。《神农本草经》指出,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我们必须遵循,在后世的诸家本草中,药物性味下已注明。

有毒、小毒、大毒、剧毒等是非常明确的如,巴豆大毒、乌头大毒、南星有毒、吴萸小毒。

3辩证用药,合理使用

古人张仲景十分强调毒剧药剂量要因人而异,如大乌头煎“强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毒剧中药需因人因地因时因病而宜。要注意特异体质耐受性,敏感性、遗传因素用药经历,职业,地域生活习性,此外还应注意病人当前状态,初始量要准确宜小,年老儿童、妇女量宜小,一般病轻、久病、危而虚弱者不必大剂、病重新病实邪闭塞急症者、量小难求治心脏病时、强心类药物可增强心肌力、利尿。但长期使用可蓄积中毒。中成药朱砂安神丸连续服用会汞中毒,临床上应用的“以毒攻毒”法,即以适宜的毒药来治疗顽疾恶病如班蟊治癌,雄黄疗疔,水银治癣,砒霜枯痔等,近年来,国内外相关知识,合理使用,才能发挥毒剧药的疗效。

4配伍严谨剂量准确

前人把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合用称伍用。配伍得当与否直接影响疗效与安全,同时或先后合用两咱以上毒剧中药,或毒剧中药与非毒剧药配伍所致“复合中毒”屡见不鲜,《神家本草经〉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勿合用也,实践表明,生姜与半夏合用可消除减轻毒性,生姜甘草和附子合用能降低毒性。附子的毒性伍用比单用大大降低。毒性中药配制制剂时要按等量递增,倍量法,稀释原则的方法。调配使用。使用毒剧药品,从小剂量开始,在细心观察中逐渐递增,切勿超量,剂量要严格控制在安全限度内,这是使用毒剧中药的重要措施,不可忽视。

5煎制有度,服法得当

毒性中药的传统煎制是先煎,如生天南星毒性强,煮沸2小时以上,毒性明显降低。现代研究表明,许多中药的有效成分煎煮中其本身或其它药相互间不断发生变化如附子中的乌头碱不耐热而附子磷酸钙,消旋去甲乌头碱则耐热,二者俱存,生对抗作用。强心时久煎则可破坏乌头碱,显示良好的作用。故使用毒剧中药时需在处方注明先煎特殊用法。

服用时,一般含毒剧中药的药剂,首次服用应选在上午,服后便于观察,疗效和副反应,发现问题,以便及时处理。有些散寒的毒剧药可冷服,不仅增强作用,而且安全。

6严格保管,注意安全

在医疗单位,对毒性中药的保管专人负责,划定仓间,仓库位,专柜加锁保管,建立专用帐册,记载购入,使用消耗情况,定期报告使用情况,毒剧药马钱子,信石等必须加强管理,定期检查。

毒性中毒在使用时要时刻注意,不可大意,相关人员必须掌握毒剧中药的知识及毒剧药中毒的诊治知识,并向患者及其亲属介绍,一旦发现异常,及时给予处理。

参考文献

[1]《神农本草经》,北京,人卫出版社,1956年.

[2]《本草纲目》校点本、明、李时珍、北京,人卫出版社1955年.

[3]《全国中草药汇编》上下册,北京,人卫出版社,1975年.

[4]《中药大辞典》上下册,上海,人卫出版社,1977年.

[5]《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典》,北京,人卫出版社2010年.

[6]《药事管理学》,寇中民第2版,北京,人卫出版社.

[7]《尚事管理与法观》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执业老师从证中心第一版、北京、中国中药分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