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工单制形成防外破合力余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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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工单制形成防外破合力余宁

余宁

(国网泸州供电公司)

摘要:外力破坏是除雷击之外造成线路跳闸的最大威胁。四川公司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单”工作制度,固化公司防外力破坏工作责任体系,形成电力设施保护职能部门归口管理,线路设施运行单位落实主体主责,相关部门与属地供电单位配合的联系联动工作机制。自施行以来公司外力破坏跳闸同比下降了50%,有力护航公司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一、管理目标描述

1.专业管理的理念或策略;

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是电力企业运维管理的重要内容,四川公司制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管控、综合治理”的方针,运用“工单”建立的动态评估、分级管理机制,规范重点外力破坏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1.1运用“工单”模式,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工单”设计体现隐患防范措施、管控整治流程和应急处置管理的重点工作内容,具体指导工作开展;“工单”执行强调由运行单位提出联合整治方案,相关单位(部门)配合管控,形成综合防范体系;“工单”监察围绕整治方案及落实,以”工单”专档为支撑材料,实行工作责任倒查,逗硬奖惩考核。

1.2规范“工单”填报,跟踪隐患动态发展

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隐患整治涉及广、周期长,隐患的跟踪原来主要依靠运行人员的责任心,“工单”制要求对隐患的联系、巡查信息一一记录在案,管理人员依托“工单”定期工作检查和监察巡视,督促运行人员根据不同级别、状态、时点制订差异化的防外力破坏工作方案,强化隐患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管控。

1.3落实“工单”责任,联合整治外力破坏

运行单位“工单”指导其落实主体主责,营销部门“工单”指导其落实供用电环节防外力破坏工作,安监部门“工单”指导其开展政企警企协作治理,电力警务室“工单”指导其做好巡查执法工作。建立起政企联合、部门联动,专业管理、属地保护相结合的外力破坏隐患联合整治工作机制。

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2.1专业管理范围

2.1.1业务范围

可能造成以下后果的重点隐患纳入“工单制”管理:

1)220千伏及以上线路跳闸。

2)110千伏系统中,同一输电断面两回以上线路同时停运。

3)35千伏及以上系统中,线路倒杆(塔)断线,或变电站失压。

4)产生其他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

2.2专业管理对应的指标及指标提升情况

输电通道防外破管理对应的指标是输电精益化管理指数,其中外破故障停运小项2015年为1次,推行“工单制”管理后2016年为0次。

四川公司结合防外破工作特点深化指标建设,设立一套系统完整、环节清晰的指标绩效评价体系,用于管控、分析、评价“工单制”规范执行,为确保防外力破坏管理机制有效运转提供支撑。四川公司指标绩效评价体系由3个一级评价指标和10个二级评价指标组成。其中,3个一级评价指标为内部管控指数、防范打击工作指数、外部共建指数;6个二级评价指标为发案指数、破案指数、外破故障指数、技防指数、建档指数、信息报送指数、宣传培训指数、政企协作指数、电力行政指数、警企协作指数。目前,四川公司采用此套指标绩效评价体系,每月对防外破精益化管理指数进行打分、排序,指导督促各单位规范“工单制”执行提高工作效能。

二、主要管理做法

1.推广“工单制”开展的主要工作

2.1出台工单指导意见

四川公司按照全国和省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国网电力设施反外破工作要求,在泸州供电公司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10月,下发《电力线路设施反外破整治处理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川电保卫[2015]12号),部署各市(州)供电公司和省检修公司实施“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单”,建立运检、安监、营销等相关部门和运行单位、属地供电公司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防外力破坏工作体系。各市(州)供电公司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宣贯,理顺“工单”执行过程的内控协作机制、管控整治流程和应急处置管理。

2.2跟踪指导重点隐患

2015年12月,四川公司发文《关于联合整治电力线路设施外破重点隐患点的通知》(川电保卫[2015]14号),指导22个市供电公司及省检修公司、送变电公司,确定22起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施工外破隐患点运用“工单制”,由各单位运检、安监、营销等部门和运行单位、县供电公司联合开展整治。其中2起隐患安排眉山公司配合省检修公司、凉山公司配合送变电公司联合整治,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属地化工作。相关单位积极“练兵”,每月上报防外力破坏“工单”,四川公司跟踪指导反馈意见,“工单”填报得到规范,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2.3部署隐患排查整治

四川公司发文部署2016年度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外力破坏隐患16类,36条,形成电力设施保护隐患范例,要求各单位对比对照清理重点外破隐患,对其中需要联合整治的隐患,经审批程序推广运用“工单制”形成隐患管控合力,固化联合整治工作机制。通过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明确防外力破坏工作流程、标准和要求,完善四川公司各专业部门、各单位、工区层级、班组的“工单”管理职责,实现各个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隐患的分级防控,落实防外力破坏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

2.专业管理工作的流程图

“工单”制”防外力破坏工作流程图

3.主要流程说明

四川公司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单制”以运维单位为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责任主体单位,运检、安监、营销,属地单位,电力警务室密切配合。整个工作流程由运行单位发起,经审批程序向各参与方分派“工单”(见附件),“工单”编号相互衔接,相互对应。安监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联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各参与方以”工单”为工作载体共同参与防外力破坏管理工作。

3.1运行单位

负责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地点、重点区域,和公司电网运行的风险指数发布情况,对公司所辖输电线路展开防外力破坏排查整治工作,是对重点外破隐患“工单制”的发起方。

3.1.1排查

梳理排查,将防外力破坏工作关口前移,对外破重点隐患,发起“工单”启动的审批流程(见附件1)。

3.2.2联系

主动作为,加强与涉电施”工单”位的对接联系,及时掌握外力破坏点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现场作业人员调整变化等情况,建立施工机具及人员档案资料。

3.2.3防控

做好与隐患责任单位的协调、配合,针对性做好隐患防控的安全措施;积极主动向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及时沟通,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治理工作。

3.2营销部门

负责在供电方案编制环节、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环节、加强用电检查,停电项目等流程参与防外力破坏全过程管理。

3.2.1供电方案编制环节

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的用电申请,在供电方案现场勘查环节组织安监、运检等部门联合查勘,及时了解临时供电方案的实施可能对输电线路造成安全隐患,明确意见编制供电方案。

3.2.2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环节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的新装、增容业务,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协议》并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将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为中间检查的重点检查内容,发现违规施工的客户,及时告知完善手续,可依法暂停业扩报装业务。

3.2.3影响输电线路运行的停电处理

对申请临时用电的客户单位,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发现可能危及电网安全的隐患,及时告知客户,限期整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需进行停电处理的项目,经批准后按程序依法中止供电。

3.3安监部门

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公司防外力破坏工作开展情况,在运维部门(单位)防外力破坏管理流程落实阶段、营销部门业扩报装和用电管控阶段、属地公司配合协调阶段方面进行监督和协调。

3.3.1对运维管理工作流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督察外力破坏隐患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是否符合现场管控布置要求。是否对责任方进行宣传、培训、签订安全协议等事项,是否安排专人进行巡视、看护,协调对施工工地停电进行隐患整治工作。

3.3.2对业扩报装和用电检查中反外力破坏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督察营销部门在供电方案编制环节、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环节、用电检查环节是否将防外力破坏工作纳入”工单”管理。

3.3.3巡查大队参与涉电施工场所巡视检查

重点督察大型施工项目涉及输电线路通道区段违规施工事项,将防外力破坏工作纳入安全巡查工作范围。

3.4电力警务室

负责现场巡视巡查、宣传警示、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整治重点外破隐患。

3.4.1巡视巡查

开展外力破坏隐患的常态排查、专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记录在案。

3.4.2制止违规

发现有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并通报运维单位赶赴现场制定相关应急措施。

3.4.3协调打击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输电线路设施损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单位(个人)的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

3.5外部协调流程

安监部为协调联系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主体单位,运检、营销、法律等部门与属地单位协作配合。

3.5.1协调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

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协调联系当地政府经信部门开展防外力破坏工作。

3.5.2协调政府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协调联系当地政府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防外力破坏工作。

3.5.3协调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依据“城乡规划建设与电力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协调联系当地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防外力破坏工作。

4.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为确保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级管理、专业指导、共同治理”的原则,建立了省公司、市(州)公司、县级公司三级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明晰了工作职责,厘清了工作界面。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体系见下图。

4.1公司层面

4.1.1直属二分局是公司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四川公司防外力破坏“工单”工作开展情况。

4.1.2公司安监部、运检部、营销部等专业职能部门是本专业防外力破坏工作管理部门,确定1名分管部门领导和1名兼职人员,监督四川公司本专业“工单”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落实。

4.2市(州)公司层面

4.2.1安监部门是本单位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专职人员,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本单位防外力破坏“工单”工作开展情况。

4.2.2运检部、营销部等专业管理部门是本单位防外力破坏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兼职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监督本单位专业“工单”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落实。

4.3县级公司层面

县级供电公司是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在工区、科室、班组分别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兼职人员,并将“工单”职责落实到一线员工。

5.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专业管理绩效考核与控制。

四川公司建立完善防外力破坏工作监督检查体系,建立了省公司、市州公司、县级公司三级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组,编制了“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隐患评定标准”,定期检查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单”落实情况。建立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季度例会,对发生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单位实施“说清楚”,查找、剖析“工单”制执行、管理工作的缺陷。将“工单制”推进成效作为月度精益化管理指数评价和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并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挂钩。

三、评估与改进

通过建立“工单制”的输电线路通道防外力破坏管理机制,各单位严格按照“工单”防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标准,通过具体”工单”措施落实的工作记录佐证材料规范档案建设,运行人员辨识外力破坏隐患能力得到提高,各专业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得到加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整治外力破坏机制得到完善,构建起专业人员巡视,安全保卫监督、营销用电检查、群众护线参与的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工作体系。

1.专业管理的评估方法

为保证防外力破坏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公司按照“PDCA”的工作流程开展防外力破坏工作改进,对防外力破坏工作的计划和执行实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并逐步发现防外力破坏工作中的不足,在以后的防外力破坏工作中进行完善和改进。具体评估方法“见图”。

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评估方法

3.1.1计划评估

四川公司要求加强属地公司运维主体责任,强调通过防外破“工单”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按照“工单”模式理顺工作程序,形成防外力破坏工作体系,四川公司对各单位防外破制度、体系建立情况进行评估。

3.1.2执行评估

四川公司要求各单位定期收集工单和开展现场巡查,对联合整治工作实行全过程管控,及时向参与整治的部门(单位)反馈意见并限期整改,四川公司对防外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管理,纳入线路精益化管理评分和年度工作考评。

3.1.3检查评估

四川公司对各单位定期开展防外力破坏“工单”、隐患排查整治、隐患专档建设的执行情况检查,对重点隐患整治职责、标准、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外力破坏事件分级执行“说清楚”工作制度。

3.1.4改进评估

四川公司实时对防外破“工单”体系更新完善,结合实际工作推动工单制实施。通过输电线路防外破信息化手段、落实“防外力破坏管理流程”、开展超特高压护线属地化工作等方式持续改进完善“工单制”。

2.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川公司建立完善的防外力破坏工作长效机制,在保证安全生产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提高。

2.1“工单制”推行范围扩大化

“工单制”是针对输电线路施工类的重点外破隐患,相关运行单位处于免责的考虑,对隐患的分级准确性不强,将重点外破隐患扩大化并上报,造成“工单制”推行工作面大、投入分散,可能形成力量不足而流于形式。

2.2“工单制”配合部门工作不积极

营销等部门防外力破坏工作不是其主要工作内容,对严重影响输电线路安全的单位实施中断供电时,出于优质供电和回避矛盾的考虑,不愿意落实中断供电措施,影响了防外力破坏工作合力的形成。

2.3“工单制”职责界面需进一步厘清

运行单位是防外力破坏的责任主体,运检、营销,属地单位,电力警务室应积极配合。安监部门作为防外力破坏的职能管理主体,目前组织协调联合整治,监督检查“工单”执行的工作力度不足。

3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3.1加强防外力破坏“工单制”的专业培训与管理

组织宣贯电力设施保护隐患范例,明确输电线路外力破坏隐患排查分类标准,杜绝一般隐患作为重点隐患上报;严格“工单”启动审批流程,运行单位发起流程,经市(州)公司运检、安监部门评估,市(州)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才能分派“工单”开展重点隐患的联合整治。

3.2强化防外力破坏工作系统化管理

强化防外力破坏工作系统化管理。对严重影响输电线路安全的单位实施中断供电程序,要求市(州)公司发文并纳入工作标准,由分管生产和分管营销工作的领导共同签字实施中断供电。针对外力破坏隐患“工单制”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修订治理工作计划,实现PDCA动态循环,达到持续提升“工单”工作效能的目的。

3.3加大外力破坏隐患管控治理力度

对评估为重点外力破坏隐患的,纳入公司督办治理流程,巡查大队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各方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加快隐患治理进度。对暂时未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公司和各单位要将隐患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工单”管理,确保隐患管控到位。

四、推广应用可行性分析

“十三五”期间四川电网将成为全国水电基地、电力交换的“大枢纽”和“大平台”。四川电网安全不仅关系到全国电网的安全稳定,还直接影响全省、全国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乃至公共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四川公司高度重视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构建了“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单”工作制度,健全了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体系,完善政企、专群联动工作机制,深化防外力破坏内控机制,联合整治重点外力破坏隐患,有效促进了公司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确保了四川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实现了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对于“输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单”长效机制建设经验推广,在四川公司已运转成熟形成有机整体,“工单”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单位),在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完成后,各公司都有相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要求,本经验对于公司兄弟单位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建议推广单位领导及各级人员高度重视加强宣贯,明晰专业管理和监督管理职责界面,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能,理顺管理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工单”制将凝聚内控机制合力,助力公司输电线路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