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R73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09)20-0043-01
胃癌是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在消化道恶性肿瘤中占第一位,约有半数死于胃癌。中晚期胃癌,指癌病变侵犯深度已超越粘膜下层,达到固有肌层或更深。胃癌早期往往无明显症状,病情发展可影响胃功能,尤其当形成溃疡或发生梗阻时症状明显,如上腹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呕血与黑便提示胃癌伴出血。
1临床资料
收集近年经病理学或细胞学检验证实为胃癌患者32例,其中男性24例,女性8例,年龄45~72岁,平均56岁。表现为上腹疼痛、返酸、消化不良、食欲减退、呕吐或呕血、黑便及消瘦。实施胃癌根治性切除术,配合手术作为术前、术中或术后的辅助治疗。
2放射治疗
2.1术前放疗
适应于一般患者情况好的中晚期胃癌,病变直径≤6cm,病变位于胃窦部、幽门和胃体部,对于低分化腺癌或未分化癌,术前放疗可使肿瘤明显缩小。目前胃癌的放疗中,术前放疗应用较多,疗效也较肯定,通过放射治疗可使肿瘤缩小、周围纤维化,降低癌细胞活力,杀灭或抑制向周围浸润的微小病灶和区域淋巴结的转移灶,提高手术的切除率。
明确患者的肿瘤位置,在模拟定位机下,嘱患者口服钡剂100~150ml,然后仰卧,根据病变部位和浸润范围设计照射野。照射野应包括病灶以外3cm和腹腔、胃左、肝总、腹主动脉周围淋巴结。术前放疗采用放射线一般应用加速器6~15MVX线或60钴γ线,常规分割,1.8~2.0Gy/次,5次/周,肿瘤剂量为35~40Gy。放疗结束后休息2~3周进行手术。术前放射的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常见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在放射后1~2天即可出现,20天左右加重,对症处理可以缓解。一般认为胃癌术前放疗可使手术切除率提高5.3%~14%,5年生存率提高7%~14%。
2.2术中放疗
术中放疗就是借助于手术充分暴露肿瘤,或外科切除病灶后直视下对准瘤床或残存病变置入限光筒,周围正常组织移至照射以外或用铅块保护,给予病灶一次性大剂量照射。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肿瘤附近的重要器官和组织的照射,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正常组织,从而提高局部控制率,延长生命。适用于中晚期胃癌,估计能手术切除,而无远处转移者。
术中放疗目前多采用采用9MeV~18MeV电子线,术中切除病灶及转移淋巴结后,在胃肠吻合术之前,将肠及周围重要器官移出照射野外,采用消毒的限光筒,限光筒亦根据靶区的大小选择适当的尺寸和形状,对瘤床、胃左动脉、脾动脉、肝总动脉及腹腔动脉周围淋巴引流区,一次照射肿瘤量30~40Gy。轻巧置入限光筒,特别要注意切勿重压大血管或神经,并保护好小肠、胰腺。一般10~15分钟治疗完毕。然后取出限光筒继续进行手术。术中放疗常见的并发症是胰腺放疗反应和放射性小肠炎,因此,常用铅皮保护胰腺、和小肠。
2.3术后放疗
常用于胃癌姑息切除后,有局限性病灶或转移淋巴结残留或术后切缘有癌残留者,皆宜行术后放疗。对高度可疑或病灶处应在术中用银夹作标志,以便术后放疗设计照射野时作参考。理想的放射野需要根据肿瘤的手术和病理范围予以修正,放射野应包括不能切除的肿瘤部分,残余瘤或瘤床,以及主要的淋巴引流区(胃大小弯,腹腔动脉,胰上动脉,脾动脉和肝门,有近侧病变时尚应包括食管旁淋巴结)。以多野实行放疗技术等中心旋转照射。术后放疗剂量应根据病情和病变侵犯程度给予45~60Gy/5~6周。一般先照射40Gy,再根据术中所见或外科医师所做的标记和局部病变情况适当缩小照射野追加照射15~20Gy。一般可在术后3周开始放疗。
2.4单纯放射治疗
适用于局部晚期、无穿孔、无远处转移及一般情况较好的胃癌患者,不适应手术治疗者,可给予根治性放疗。若已有远处转移或患者一般情况较差者,仅给予姑息性放疗,以缓解症状,解除痛苦。
3讨论
目前放射治疗不作为胃癌根治的首选方法,一般情况下,放射治疗常配合手术作为术前、术中或术后的辅助治疗,为胃癌治疗的辅助手段已被临床普通应用,特别是中晚期胃癌,手术助以放射治疗可以提高病变切除率,对不能切除的晚期病例给予姑息性放疗有效率达70%左右,可以缓解症状,控制病情发展和延长生存期的作用。
对中晚期病胃癌行术中放疗可明显提高生存率。随着放射物理及放射生物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尤其是近几年来三维适形和调强放疗的广泛应用,放射治疗对胃癌的价值有了新的评价。相信胃癌的放射治疗效果定会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