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可再生电力发展历程和特点及对广东的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5-15
/ 2

德国可再生电力发展历程和特点及对广东的启示

段瑶1覃芸2吴今今3李建华4李力5

(①②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广州510080;③④⑤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东广州510070;③④⑤广东省能源研究会广东广州510070)

摘要:概述了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背景及现状,对德国可再生能源改革的成功进行了分析。通过参考德国可再生能源改革的历程以及考虑广东目前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提出未来广东绿色电源发展方向的建议。

关键词:绿色电源;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德国;广东

ThedevelopmenthistoryandfeaturesofrenewablepowergenerationinGermanyanditsEnlightenmenttoGuangdong

DUANYao1QINYun2WUJinJin3LIJianHua4Lili5

①②GuangdongPowerGrid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Co.Ltd.,Guangzhou510080,China

③④⑤GuangdongTechno-economyResearchandDevelopmentCenter,Guangzhou510070,China

③④⑤GuanddongEnergyResearchSociety,Guangzhou510070,China)

Abstract:ThisarticledescribesthehistorybackgroundandstatusofrenewableenergygenerationdevelopmentinGermany.AnalysesthesuccessofthereformofGermany’srenewableenergygenerationdevelopment.RefertothedevelopmentprogressfromGermanyandaccordingtothedevelopmentstatusinGuangdong.ThearticlegivessomeadvicesforfuturerenewableenergygenerationdevelopmentinGuangdong.

Keywords:greenpower;renewableenergygeneration;development;Germany;Guangdong

1资源条件和成效

德国处于西欧海洋性与东欧大陆性气候之间的西风带,风能较为丰富,年太阳能辐射量45-55亿焦耳/米2。除煤炭资源较为丰富,能源供应大部分依赖进口,能源自给率仅为30%。

自从2000年启动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发电迅速发展,成效卓著。2015年全年德国发电总量6518亿千瓦时,核电占14.2%,气电占9.5%,火力发电量占比由2005年的61.6%下降到2015年的54.6%,燃煤发电量占比由47.8%下降至44%,可再生能源发电1959亿千瓦时,占发电总比重的31%,其中尤以风光发电为主,分别占比13.3%与6%;

图2-1.德国各能源品种的发电量占比(1990-2015)

(注:资料来自EIA国际能源统计数据网)

2发展历程

早在1990年德国就在探索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的方法,规定可再生能源的相关补贴促进政策。2000年,德国能源转型正式启动,《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费用及年限,确立了未来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的目标。此时虽然德国光伏度电成本高昂(约为5.5元人民币),但高额补贴仍激励了光伏迅速发展。2008年德国光伏发展过快、补贴成本过高等问题开始显现,德国政府开始通过光伏补贴动态下调等政策调整控制光伏发展速度。

德国2010年宣布205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将达80%。2011年的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决定废弃核电,普及可再生能源。尽管要负担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但这一决定仍旧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2014年德国针对光伏电站的招标制度试点,分阶段推动光伏融入电力市场、调减并最终退出补贴。同时通过调整对用电密集型企业、自发自用电量等的电费附加分摊减免政策,严格控制可再生能源电费附加。

3特点

3.1政策强力支持

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一直备受赞誉和推崇。通过政策强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法》为输送给电网的太阳能或风能发电提供固定、高于市场的价格,极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但也带来光伏发展过快、补贴成本过高等问题,居民零售电价上涨,可再生电力的一项附加费从2010年居民用电平均价格的8.8%增加到2013年的17%。通过每过二、三年德国政府修订《可再生能源法》,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社会负担增加中取得平衡。2016年7月,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对2014年版《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草案,2017年1月1日实施新版《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方面作出了较大调整,新法案用竞拍系统取代之前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公开招标将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系统的竞标机制,通过每年竞标特定的装机容量来保证相关政策的推行。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相对于传统的发电方式已具备一定的竞争力。

3.2多元化的市场主体

改革前的德国电力市场,拥有一个高度垄断的电力市场。意昂、巴登-符腾堡州能源公司、莱茵能源公司、大瀑布公司拥有了德国超过80%的电力装机,业务几乎涉及电力的全产业链。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强化行业内竞争,消除垄断,拆分垂直一体化的企业,实行电网接入开放,最后形成了如今四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网调度区域的格局。伴随着电力改革的进程,高度垄断的四大能源巨头逐步被拆分,目前四大巨头装机容量减少至56%,约占德国总发电量59%,它们还是以传统电力为主,可再生能源发电所占比例并不高,E.on、RWE、Vattenfall、EnBW分别为9.15%、0.61%、6.99%、30.03%。在配电环节,产权比较分散,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在售电环节,虽然经历了拆分,四大能源公司仍是德国最大的零售商,2012年占终端用户售电45%。但随着各种类型的售电公司出现,用户拥有更换电力供应商的选择权。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到目前的水平主要依靠各类中小发电主体投资,电力市场自由化改革创造了他们进入电力市场的条件。

3.3补贴机制效果

德国除了政策投资补贴外,还采用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形式的电价补贴方式,允许工业用户不承担分摊附加费义务,部分高耗能企业也获得部分减少缴纳的优惠,自发自用屋顶光伏业主也可豁免附加费,因此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主要由居民用户来分摊,导致居民用电不断飙升,对社会低收入者造成了威胁。为了解决此政策所引发的贫困和收入在分配问题,德国政府逐步减少豁免权的企业,并进行建筑节能改造,从源头上提高能效。

3.4公众支持

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导致电价高企,德国普通家庭用户加权平均电价已经接近30欧分,是美国同类电价的2.7倍。而德国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很强,坚定支持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弃核等能源转型战略。

3.5独立的交易平台

2000年6月,德国成立了一家电力交易所(莱比锡电力交易所)。随后第2个电力交易市场欧洲电力交易所在法兰克福开始营业。2005年两个电力交易所合并,组成欧洲电力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为会员制,业务类型包括为会员现货和期货交易产品,为会员的交易提供清算服务,以及为会员提供担保和风险承担的服务。2015年,通过欧洲电力交易所电力交易平台交易的电量达到3000TWH,其中现货交易电量大约为524TWH,期货交易电量为2537TWH。作为发电方和购电方的桥梁,交易所的出现令能源商品的交易更为规范化也更有规则可依。在交易中,一个能够反应真实需求的电价机制也是成熟的电力市场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

4对广东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启示

2016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90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33.9%。其中风电49.56亿千瓦时,光伏4.01亿千瓦时,生物质能电力41.6亿千瓦时,本省水电395.80亿千瓦时,送入水电1402.11亿千瓦时,送入光伏8.92亿千瓦时。

在国家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和风电、太阳能光伏电价补贴等强有力政策推动下,广东省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增长较快,但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为1.9%,距离国家要求我省2020年达到7%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可见强力政策支持仅是现阶段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的必要条件,促进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展还需要综合施策。纵观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程和成功经验,广东应捉紧推进以下工作:

加快推进广东电力体制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强化电力交易市场功能,开放配电网和售电市场,形成多元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主体,促进风电、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的发展,提高居民及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开发我省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资源。

持续加大社会公众的环保教育,培育居民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居民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接受程度,促使居民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支付较高电价的愿意的转变,缓解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电价补贴资金缺口压力。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政策提供持续资金支持。

5结束语

广东省地处于低纬度地区临近海洋,以亚热带季风气候为主,其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资源等可再生资料较丰富。能源需求大省,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仍将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调整能源结构。

参考文献:

[1]广东省经济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十三五”能源发展思路和规划研究[R],2016

[2]广东省经济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广东省绿色电源体系建设研究[R],2017

[3]张斌.德国能源转型战略及其启示《中国电力企业管理》[J].2014(8):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