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警察执法中的公民监督机制的完善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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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警察执法中的公民监督机制的完善研究

周德龙

青海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青海西宁810000

摘要: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上越走越远,也越来越完善,特别是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我国的警察的执法与监督也正在不断的完善之中,这对我国和谐稳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随着民主意识的不断提高,公民监督执法显得越来越重要。

关键词:警察执法公民监督机制研究与完善

公民监督执法是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的重要体现,而公民监督所占的比例越大也就代表了我国的民主程度越高,而且公民监督执法对于我国的法制建设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我国现阶段的警察执法监督体系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完善,而且有着我们中国的特色,适应我国的国情。但是在公民监督执法方面还是有着一些问题。

一、公民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

1.1公民监督意识低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主意识开始觉醒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由于我国所处的环境导致了民主意识的不完善,因为长期在封建社会中公民的思想受到了很大的束缚,而且我们进入社会主义的时间尚短,这就导致了我国的公民监督实际上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在进行公民监督时往往有着很大的顾虑,公民自身实际上是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因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中庸、明哲保身的思想,只有自身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才会真的去执行监督,这就导致了公民监督的力度不足。

1.2监督渠道漏洞重重

我国的公民监督、公民检举的途径有很多,但是实际上发挥作用的并不多,像一些存在的监督举报箱、举报热线等只是一个面子工程,很多的监督工程都没有发挥实际的作用,举报的信件不一定有人受理,更不用说处理的结果如何了,而且由于我国的职场部门通常有着冗杂的结构,这就导致了工作运转的不通畅,一些举报工作根本没有做到位,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另外一些领导的接待日等制度实际上只是一个作秀的工程,这就使得公民想要监督举报没有途径,打消了公民的态度与信心,久而久之也就不再去关心了,更严重的是,因为在我国警察部门掌握着绝大部分人的信息安全,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这会对公民的个人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很多公民就选择了不参与,以漠视的态度来看待监督执法,这对我国公民监督执法的发展有着非常不良的影响,严重的阻碍了其发展。

1.3警务公开不透明

监督的前提是需要了解,我国的警务公开不充分,这既是受到了条件所限,又是部分人的作为。只有进行充分的了解才能去执行监督工作,而由于警务工作的特殊性,这就导致了很多的工作内容是需要保密的,不能够进行公开,但是我国的警务公开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之中还是有着很多的阻碍因素,一些警察部门的领导人为了维护部门的面子或者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政绩而故意将一些工作进行隐瞒不公开,并以涉及到了机密为由,这样公布的一些工作只是对于工作影响不大的信息,没有着监督的意义,这也导致了公民监督积极性的下降。

二、完善公民监督执法的建议

2.1提高公民的监督意识

我国是在被侵略之中成长起来的,直接由一个半封建半殖民的国家直接到了社会主义国家,并没有很长的时间来让民众慢慢的适应这种改变,我国的公民长时间的受到了封建思想的制约,在进入到社会主义后,公民的思想还没有完全的转变过来,警察部门在公民的心中还是有着一定的畏惧与神秘,对于公民的威慑力还是很大。所以要想提高公民的监督意识,首先要提高公民的自主意识,警察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警察的权利更多的是来源于公民,所以公民的监督工作越完善,警察的工作质量也就越高,对于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也就越容易进行。

2.2明确公民监督警察执法的平台

为了提高公民监督执法的质量与效率,多途径、多平台的监督方式是十分重要的,例如亲自去警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电话投诉、写信举报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应该大力推行,而且应该受到法律的规定与保护,做到真正有效的监督工作,虽然我国现阶段的警察部门有着专门处理这些监督举报的机构,但是由于工作机构的冗杂,导致了工作并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并不能有效的促进监督工作的举行,甚至是阻碍了监督工作的进行,这会导致各个部门相互之间推卸责任,降低了工作效率。为了真正的提高监督工作的进行,可以对受理监督的警察部门进行整合,将多余的结构简化或者是去除,将警察部门中各个部门的工作与权力明确,减少权利的交叉,提高工作的效率,这样不仅有助于警察部门的发展还有助于公民监督执法工作的进行与发展。

2.3完善警务公开机制

将警务公开工作完善下去,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我们对于警务公开的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因为警务公开工作的完善与发展对于公民执法监督有着极大的意义,这又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助力,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警务公开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将警务公开的工作内容具体化,针对不同的客体进行不同程度的警务公开工作,在社会层面公布一部分、社区层面公布一部分、个人层面公布一部分,不断的细化具体;二运用合适合理的方式进行警务公开工作,例如法律方面内的可以在书刊、报纸上刊登,而涉及到个人的案件则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避免造成错误。充分的利用媒体网络来进行警务工作的宣传。

三、结束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民的民主意识也不断的觉醒、提高公民对于人生财产安全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对于公安部门的工作情况也有了监督的意识,这是我国公民自主意识的提高,这对我国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着极大的意义,所以公民监督执法制度的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公民监督执法制度的完善会极大的提升公民监督的热情,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对于我国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魏琼,梁春程.双重改革背景下警察执法监督的新模式——兼论检察监督与监察监督的协调衔接[J].比较法研究,2018(1)

[2]文津,吴昊.论基层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时代报告,2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