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通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十九大召开以来,按照新时代关于平安林区建设的部署要求,森工林区要紧紧围绕“平安林区”建设目标,充分发挥林业系统行业管理、林区治安管理和系统内部综合治理三大职能作用,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林区治安防控“三防”体系建设为核心,全面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
一、实施平安林区建设
(一)牢固树立“大平安”、“大林业”意识,是开展平安林区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全面深化平安林区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平安林区建设的细胞工程。平安林区建设起步较早、发展顺利、成效明显,得益于省林业厅党组思路正确、谋划超前,得益于各级林业部门领导思想统一、落实到位。只有牢固树立“大平安”意识,依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格局,将平安林区建设置于推进服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才能确保创建工作的正确方向,顺利实现积“小安”为“大安”的目标。
(二)始终坚持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是推动平安林区建设的重要组织保障。森工林区要将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纳入对综治维稳年度考核的内容,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高位推动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各林场所每年从有限的业务经费中挤出资金专项支持创建工作。
(三)发挥职能作用、将创建活动与林业工作紧密结合,是有序推进平安林区建设的关键。森工林区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坚持把创建工作与林业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部署,把创建重点放在如何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创建效果体现在促进林产业发展效益上,确定创建工作考核的大原则,注重考核创建工作实绩,结合日常工作收集台账,各项创建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落实。
(四)突出“三防”体系建设重点、夯实林业基层基础,是不断深化平安林区建设的核心。在创建过程中,森工林区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紧扭住加强林业基层基础工作这个“牛鼻子”,狠抓林业“三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执法主力军作用,稳妥推进林业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进程,不断强化林区警务工作,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五)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赢得林区群众广泛支持,是凝聚平安林区建设合力的重要抓手。平安林区创建主体是林区职工群众,没有他们的支持、参与,创建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在创建工作中,森工林区局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多种途径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多渠道调动涉林企业、基层组织和林区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形成林区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创建合力。
(六)因地制宜抓创建、充分调动基层一线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打造平安林区建设亮点的有效途径。各林场所注重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创建,注重总结本土经验树身边典型,注重借鉴消化先进经验抓实际应用,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着力打造自有的亮点和特色,形成了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良好创建局面。
二、完善平安林区建设
在充分肯定全局创建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平安林区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要求和林区职工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
一是个别领导认识存在误区,思想需进一步统一。平安林区建设是林业系统加强和创新林区社会管理、顺应林区群众新期待、促进林区和谐的重要载体和举措。但创建活动开展至今,个别林场所的主要领导,对创建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认识不够深刻,创建思路依旧模糊。
二是创建活动的顶层设计还不够完善,创建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从日常工作角度看,仍存在考核的标准和方法操作性不强,工作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日常督促检查力度不够,顶层设计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三是创建活动经费保障未完全形成制度化,制约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林业“三防”体系建设作为平安林区创建的核心项目,除森林防火工作实施专项经费保障、条件较好以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则无制度保障却又更亟待投入。
三、深化平安林区建设
(一)完善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优化创建活动的顶层设计。一是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将平安林区建设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要求,明确年度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完善联络员制度,充分调动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拓展对外宣传阵地。在八面微风微信公众号开辟平安林区建设专栏,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开展重点专题报道,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整合资源,强力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对林区治安的掌控能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强防控力量建设。加强对森林管护队伍的统一指挥调度、防控业务培训和工作绩效管理;二是要加强防控基础建设。推行涉林重点企业、场所动态化管理模式,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三是加强防控网络建设。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林区“天眼”防控网络,织密防控网眼;四是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建立林业部门与森林公安信息交流互通机制,健全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五是加强防控能力建设。重点推进森林公安机关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整合林政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着力提升林区打、防、管、控综合能力。
(三)强化保障,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经费投入要求,完善创建工作条件。一是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比例要求,保障创建工作正常开展;二是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大林业专项资金投入,加强森林公安基础建设;三是在合法安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林区重点部位、涉林重点场所治安防控的市场化运作,引进社会资金投入,增强治安防控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