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辉(双鸭山市岭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5120)
摘要:人类健康的基础是人类的生存环境,只有生物多样性丰富、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才能保证人类健康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而环境污染是人类健康的大敌,生命与环境最密切的关系是生命利用环境中的元素建造自身。
关键词:环境污染急、慢性危害
由于人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并没有形成对现代社会环境中,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方面的巨大变化的元素的生态适应机制,环境中有些元素对于人体是必需的,有些是非必需的,不是可有可无的。而人体中任何一种化学元素超过一定的标准都会成为对人体的有害元素。例如,铁是人体必需的元素,具有造血、组成血红蛋白、传递电子和氧,维持器官功能的作用,但人体摄人过量的铁,就会损伤胰腺和性腺,甚至引起心衰、糖尿病和肝硬化。氟也是人体的必需元素,氟对防龋齿、促进牙的生长有积极作用,氟还参与人体内各种氧化还原反应和钙、磷代谢。但是,过量的氟会引起氟斑牙、氟骨症和骨质增生。其他很多元素也如此。
(一)急性危害
环境污染物在短时间大量进入环境,使得暴露人群在较短时间内出现不良反应、急性中毒甚至死亡等。世界上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由于未重视环境保护,曾多次发生工业污染所致的急性中毒事件。如在英国多次发生的伦敦烟雾事件,美国发生的洛杉矶、纽约和日本大阪、东京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的四日市事件,米糠油多氯联苯污染事件等。这些事件的发生无疑会对人群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步伐加快,常常因工业设计上的不合理、生产负荷过重或事故性废气、废水排放,导致工厂附近生活的居民发生急性中毒(如C12、NH3、H2s、HCN中毒)等。因为工厂废水中农药、氟化物、铬化物、砷化物排放污染地面水或地下水而发生人、畜、水生生物急性中毒事件屡见不鲜。此外,发达国家通过经济合作、贸易等形式,将一些可能排放剧毒化学性污染物或本国禁止开设的工业设置于发展中国家,达到转嫁环境污染的目的。如1984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发生的异氰酸甲酯(CH2NCO)泄漏事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导致大量人群中毒、死亡。由于原子科学发展异常迅速,原子能在工业上的应用剧增。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前苏联、美国都先后发生过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给周围的居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放射性物质飘浮于上空,其远期危害效应将会更加严重。其它如美国曾发生过布朗斯菲尔德核电站事故,三星岛核电站事故。随着核电站建设的发展,核污染将是当今特别关注的问题。
(二)慢性危害
环境中有害因素(污染物)长时间反复作用于机体所产生的危害,称为慢性危害。通常慢性危害的产生是由于环境污染物浓度低,短时间机体的损害不易被察觉,但这种损害可能会因该物质或受损功能在体内逐渐积累,而出现对机体的有害效应。
环境污染,在多数情况下都处于较低的浓度,而不易被察觉。人群在这种低浓度污染物反复作用下所出现的慢性危害有如下特征。
1.在环境污染物长时间作用下,机体免疫功能、对环境因素的抵抗力将明显减弱,对生物感染的敏感性将会增加,一般健康状况逐步下降,表现为人群中患病率、死亡率增加,儿童生长发育受到影响。
2.在小剂量环境污染物长期作用下,可直接造成机体某种慢性疾患。如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ChronicobstructivepulmonarydiseaseCOPD),它是与大气污染物长期作用和气象因素变化有关的一组肺部疾病。它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及其续发病。它的发生与个体体质、遗传易感性、机体免疫水平等内因有关。随着工业发展和大气污染加重,居民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在疾病死亡中占有较大比重。
3.在环境污染中有些污染物如铅、汞、镉、砷、氟及其化合物和某些脂溶性强,又不易降解的有机化合物如有机氯类(DDT、TCDD、PCBs等)能较长时间贮存在人体的组织和器官中,尽管它们在环境中浓度低,由于能在人体内持续性蓄积,导致受污染的人群体内浓度明显增加。在各国普遍使用有机氯杀虫剂以后,环境中残留的有机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使之在人体的脂肪内残留量逐渐增高,并从人奶中测得有机氯(DDT、DDE、六六六及多氯联苯等)。
体内长期蓄积的毒物对所贮留的器官和组织的损害随着蓄积浓度的增加而加重。贮存于脂肪组织中的毒物在机体出现异常如疾病、妊娠等情况下,由于生理或病理变化的影响,蓄积的毒物可能从蓄积的器官或组织中动员出来,而造成对机体的损害。同时,机体内有毒物质还可能通过胎盘屏障或人奶传递给胚胎和婴幼儿,对下一代的健康产生危害。
4.当在环境中同时存在多种有害污染物时,在长期作用下,可能出现污染物的慢性联合作用。例如氟铝、氟砷联合作用等。
食物链和生物放大作用在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慢性危害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举世闻名的公害病“水俣病”和“痛痛病”都与食物链和生物放大作用有密切关系。
环境污染慢性危害所致的机体不良反应和损害结局,大多数都不具有特异性损害特征,更由于时间长,影响机体反应的因素复杂,故不易确证该污染物与机体慢性损害的因果关系。因此,探索不同污染物在体内引起特异的生物学标志(biomarker)和效应标志(effectmarker)是十分重要的。
参考文献
[1]王灿发.环境法学教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苏杨.中国农村环境调查[N].经济参考报.200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