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山东青州262500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场所越来越多。公共场所为人们的生活和活动提供了更多空间,这些场所的人群相对密集,如果卫生监督工作做的不到位就会产生比较严重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中,主要存在卫生知识宣传培训模式落后、长期监管模式不健全、监管法规处罚力度小等问题,本文对此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对公共场所中的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问题;对策
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城市的公共空间建设的质量和管理的水平在一定的程度上会代表着国家或者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形象。公共场所是为社会的最普遍群众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是人为的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因此就成为了人群比较密集的区域,在其中会聚集大量的人群,所以公共空间的管理工作就十分重要[1]。公共场所中人群密集、流动性大、人群质量和健康状况不齐,容易滋生各种病菌和造成疾病的传播,某些人群很可能带有一些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的健康问题,会对他人的健康造成影响,所以加强对公共卫生监督十分必要。卫生监督是国家卫生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此,抓住时机紧跟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搞好卫生监督工作建设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2]。因此,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1公共场所的概述
1.1公共场所的定义
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3]。公共场所是一个国家中人口最为集中的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一定的程度上代表着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状况。
1.2公共场所的分类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换人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山东省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范围分为7大类24种:
㈠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㈡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㈢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㈣游泳场(馆);
㈤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㈥商场(店)、书店;
㈦候诊室、候车(机、船)室。
1.3公共场所的卫生学特点
公共场所人群具有人群流动性大、公共用具易被污染、人群健康状况复杂易传播传染病,所以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已经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探讨和应对的问题。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滞后、不完善,违法成本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目前我国对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依据只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对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也提出很多的规范和要求,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的新型公共场所出现,但是在法律和规范方面却并没有对其卫生监督工作进行规定和要求,使得监管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管[4]。二是有些条款的可操作性不高,在我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于违法行为和现象的处罚进行了限制,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不是重要的数据,即使超标也得不到处罚,很多的细节方面的问题都没有纳入处罚的标准之中[5]。三是还有就是要求公共场所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用品用具或者空气质量的检测,但是根据长期以来的工作实践,“检测报告”只能证明当时的合格,不能代表明天后天的就必然合格,这每年一度的“检测”意义不大,只能是增加了被管理人的经济负担;四是处罚的力度太轻,处罚的种类不全、操作性也不高。在条例中,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是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监管人员难以把握好尺度,自由裁量基准不统一,致使处罚的力度不够,这就使得被管理人不重视。
2.2执法体制没有理顺、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目前的卫生监督机构特别是县级监督机构,全国的名称都没有统一,有些叫“所”、有些叫“局”、有些叫“大队”,有些地区是参公管理,有些地区是全额事业。从目前全国的监督机构现状来看大部分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没有独立的办公区域,没有独立的财务和人事权,执法车辆、快速检测仪器装备不到位,整个监督队伍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现象比较普遍。另外执法队伍中也存在人员少、学历低、人员结构老化等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
在平时的监督工作中部分卫生监督员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以卫生情况向经营者索取“好处”,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了执法队伍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还有的执法人员虽然比较严格执法,行为端正,但是其专业素质并不高,很多的相关检测和监督标准并不清楚,执法时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有的执法人员因为追求办案率,在工作时甚至会出现恶意找茬或者执法不规范的情况,这些都对于执法的质量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状况有比较严重的影响,这些现象对卫生监督的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2.3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素质和守法意识欠缺
目前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对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部分经营者采购进货渠道不正规、把关不严、索证索票意识不强,因此追溯产品来源渠道非常困难。经营者或者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为了利益最大化,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的经营者并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合法性,也认识不到对人们的健康有不利的影响,一些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对于卫生工作忽视,日常的管理也不到位,这就使得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存在极大的问题。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需要加强的方面
3.1及时出台和改进相关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与社会发展不匹配。《条例》于1987年颁布并于1991年颁布《实施细则》,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必须要完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法律条例,建立起一个比较健全的法制监管体系。所以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合理调整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范围,细化条款,增加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可操作性,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3.2理顺卫生监督体制,丰富监管手段,改革监管思路
想要实现良好的监督效果就要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进行提升,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建设,尽快理顺卫生监督体制,加强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还要保障卫生监督部门的经费充足,及时更新监测设备,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卫生监督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之间还要进行适时的沟通和交流,加强沟通和业务往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的效率,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管工作顺利进行。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共场所经营的多样化,原有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式。必须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如远程实时监测、动态监测、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管理模式。
3.3提升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素质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公共场所的经营人员自身的素质对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也有重要的作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卫生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促进社会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了解和关注,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在公共场所悬挂卫生公示栏,进行全社会的监督,制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要求凭证上岗,杜绝无健康证的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从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
4结语
重视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国家应逐渐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的同时,完善卫生设施,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参考文献]
[1]韩秀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难点与问题剖析[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5,2(1):187.
[2]张光南,张淑兰,公共卫生执法监督的管理与对策分析.现代预防医学,2009,35(14),2988-2995.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4]张凯赞,马洪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现状与对策探讨[J].中国卫生工程学,2015,14(4):374-375.
[5]冯丽.浅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5(6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