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水土保持与江河治理的关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 2

浅析水土保持与江河治理的关系

陈文洲

浙江宇尧建设有限公司310011

摘要:最近几年来,我国江河治理工程未能从本质上解决洪水灾害问题,江河治理的过程中,一般都会从全局性的角度出发,正确处理资金投入、治山和治水之间的关系,总结水土流失引发水灾的具体诱因,在此基础上,实现标本兼治,将江河水灾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在此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不断融入的社会背景下,应当将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江河治理二者之间的关系予以协调,最终达到江河治理的目的,同时满足水土保持的生态化需求。

关键词:水土保持;江河治理;关系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投入了许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重点对黄河、海河、辽河、淮河、长江、珠江、和松花江等七大水系进行系统化的治理,也提高了江河本身的防洪能力,可消除洪涝灾害事故,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当前的社会背景下,整体的抗御洪涝灾害的水平仍旧不高,以一九九八年的嫩江、长江和松花江的特大洪水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也给国家的发展带来巨额经济损失,影响了社会运作的稳定性。

一、水土流失是加剧水灾的根本诱因

我国85%的水土流失面积都集中在七大江河的中上游区域范围内,而下游的一百余万平方米的平原地带,也是洪水灾害最严重的地域,这就间接的说明平原地域的洪水灾害和山丘区域的水土流失,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极其紧密的,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江河中上游地域存在着水土流失问题,这就使得山丘地域的土层逐渐变薄,此时的土壤质地也区域变粗,将会减少土壤的蓄水容积,最终将会削弱其本身的蓄水能力,还会导致降雨过程中入渗量减少,相应的增加了径流量,流入到河道之中,短时间范围内,很容易引发特大江河洪水灾害,给江河中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1]。

水土流失还会伴随着河道淤积问题,并携带许多的泥沙,与此同时,还会一定程度的抬高湖底和河床。最近几年来,我国荆河河段范围内的河床在逐年升高,河床高出地面接近十米,而黄河下游的河床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河床高于地面四米至十二米,形成了可怕“地上悬河”。基于上述问题,防洪大堤也要随之增高,这就会相应的增加潜在的威胁。

水土流失过程中所携带的大量泥沙,在流动过程中,将会不断的淤积,相应的降低湖库的蓄水性能,也削弱了河道的行洪能力,尤其是在洪水量相同的情况之下,会抬高洪水水位,使得洪涝灾情不断加剧,最终令整个河流都面临着高水位的灾害威胁[2]。

二、江河治理方案探讨

自然灾害的种类中,给人民群众带来较大负面影响的灾害中定有洪水灾害,此灾害是天、地、人几个因素结合的最终反映,其中的“天”指的是天气系统丶降水因素,而“地”则指的是地表垫面下的生态系统,“人”则更加强调人为因素,譬如蓄水、泄洪等人为工程系统的构建都是代表。

就当前人类现有的能力来看,很难对洪水灾害进行有效把控,很多时候仍旧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一般情况下,针对洪水易发的地域或是河道范围内,都会通过改善地表生态环境系统,亦或是通过建设治水工程的方式,最大程度的减少洪水灾害的发生几率。

水土流失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毫不夸张的说,它可谓是影响社会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因此,基于这一问题,需要给以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融合农业措施、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等手段,使得防治方案更具系统化的特色,从径流、土壤、植被和地形等环节着手,逐步降低水土流失问题的危害[3]。本人参建的浦江壶源江综合整治施工工程,设计不单是新建堰坝、防浪墙、砌石护坡防洪水,还从保护河岸生态出发,设计景观工程,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就是一个有针对性的方案,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值得借鉴。

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综合治理达标的小流域可以拦蓄泥沙50%-80%,削减洪峰量为45%-70%,此种解决方案的效果作为明显。江河流于由多个小流域构成,因此,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落实,就应当从小流域层面着手,并将其分为多个具体的单元,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更为有效和合理,可逐渐对江河洪水灾害防治进行细致规划,将泥沙问题化整为零,将其拦截在小流域的范围内,避免泥沙大范围的淤积,减轻因为水土流失问题,给江河治理工作的落实带来潜在威胁和不利影响,一定程度的延长库塘、河堤和湖泊等的利用时长,使得其自身的洪水调节能力相应的提高。随着时间的变化,其调节能力将会一定程度的提升,从本质上,减轻中下游的洪水灾害,从江河治理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具有治本的效果。

江河治理工作的落实,应当将战略重点,转移到江河的中下游区域,将山区地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作为江河治理工作的基本点,使社会经济的运作和发展更为顺利,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4]。

治水工程之中的防洪减灾工作的落实,需要发挥水库或是堤防的主导性作用。以长江流域的河道治理为例进行分析,如若长江流域发生洪水灾害,一般都会以来长江防洪作用,将其作为根本依托,保障大堤的完整性,发挥其协调性功能,最大程度的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多年的历史发展,已经表明了一个事实,江河干支流如若未能进行有效控制,水利工程蓄洪削峰,那么将会使江河中下游区域的洪水力量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逐渐超出河道的泄洪能力,最终引发决堤事故。在此过程中,可发挥汉江丹江口、修水柘林湖、葛洲坝等水库的洪水调蓄功能,体现它们的社会价值,相应的减少长江干堤的压力。

结束语

综上所述,江河治理是一项极其繁杂的系统工程,它和社会发展以及国民经济运作等均具有密切联系,因此,江河治理应当从本质上着手,重视它和水土保持之间的关系,从全局性角度着手,对局部和整体的发展需求进行整合,处理好资金投入和最终效益之间的关系,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分别从上中下游系统的思考,构建控制性工程体系,结合水土保持的需要,制定水土保持防治机制,将洪水灾害扼杀在萌芽中。

参考文献

[1]王飞.水土保持的监测分析--以南雄市凌江河治理工程为例[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5(12):194-194.

[2]张帅,王成林,任红玉等.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方法探讨——以深圳河治理第4期工程为例[J].人民长江,2017,48(14):33-36,40.

[3]曹瑞冬."江河枯竭"引发的深思以老通扬运河的衰竭与整治为例[C].//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城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专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5:48-57.

[4]邓群刚.试论邓子恢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观点及现实意义[J].福建党史月刊,2014,2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