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制度的改革在我国势在必行,通过对基础理论的研究可以找到改革的方向和侧重点,对诉权的研究可以反省我国再审制度对当事人诉权的漠视,对即判力的研究可以明确再审制度的设立应当顾忌的其他原则.
西部法学评论
200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