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林业局412500
摘要:野生动物保护一直是我国关注的焦点。目前,炎陵县对于野生动物保护已采取了许多措施,但仍然还有很多存在的问题。本文对现存问题专项保护费的短缺、滥杀现象的严重、农药的环境污染进行了分析。应对目前的现状,我们需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认识,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以及加大执法力度。
关键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执法力度
1、炎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基本概况
炎陵县地处湖南省东南边陲,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和林业十强县,林业用地面积26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3.49%。炎陵属亚热带湿润地区,生态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居湖南省第一。良好的生态环境为野生动物提供了充足的食物与广阔的栖息场所,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全县有野生动物244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云豹、金钱豹、金猫、金丝猴、黄腹角雉、灰腹角雉、白鹤等7种,列为国家二级保护的有27种、三级保护(省级)的有84种。[1]全县现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8家,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物种12种,12.5万只(头、条),单物种存栏数在万只以上的有2个物种,主要是棘胸蛙、中华竹鼠等。过去我县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1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机制。依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县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炎陵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县政府与乡政府、林业局与乡林业站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来构建从上至下的全方位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体系。
1.2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为加强保护力度,林业局于1996年成立了森林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配备多名专职人员从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各乡镇也成立了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初步形成了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每年对全县经营野生动物的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到目前为止,已查处违法案件3起,没收蛙类172公斤,蛇类236公斤,鸟类1680只(已放生1560只)。
1.3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为了提高全县人民的保护意识,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印发宣传资料42800余份,通告2900余张,在全县各个村、组进行张贴、发放活动。每年结合爱鸟周、地球日、湿地日、科技下乡、法律宣传等活动深入圩场、村、组现场宣传保护条例。广泛深入地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
1.4严格审核办理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加强驯养繁殖技术的培训,对现有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加强监管并正确引导。严格遵循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制度,按规定审核办理许可证。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度,完善上下联动的保护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预防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在候鸟迁徙过境期间,领导在候鸟迁徙经过的乡镇(场、局)轮流值班,加强巡逻检查,确保候鸟安全过境。
2、炎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2.1专项保护经费短缺。县财政没有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基础设施、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案件查处等没有固定经费来源加以保证,影响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正常开展。经费保障不足,野外巡护、市场巡查等工作也难以开展起来,导致执法监督不到位。
2.2非法猎捕、滥杀现象严重。由于珍稀野生动物具有分布广、利润高、需求大、携带方便等特点,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的现象在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时有发生。
2.3思想观念落后,对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有相当一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野生动物谁猎归谁所有,再加上高额经济利益的诱惑,滥捕乱猎野生动物时有发生。这需要我们广泛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的生物学知识,使大家了解野生动物在自然界的作用,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只有大家都认识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才能自觉地去保护野生动物。
2.4农药的滥用。近年来,由于人们滥杀和大量使用农药致使环境污染,影响水源,致使生态环境不断恶化,不少物种已到了频临灭绝的地步。为了既能保护珍贵动物,又能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大力发展人工仿生态养殖技术。仿生态养殖不仅没有任何污染,而且对生态平衡起到保护作用。
3、今后炎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3.1高度认识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础,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国际社会对保护野生动物、拯救濒危物种的呼声十分强烈。我国是有关野生动物的国际公约或国际组织成员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既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建设长株潭“两型社会”的需要,同时是我们应尽的国际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应从维护炎陵形象的角度出发,把保护野生动物提高到政治高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
3.2强化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和野外资源的保护。各级人民政府与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所辖区域内的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工作,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制定所辖范围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保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野生动物生存活动的区域设置和使用猎套、猎夹、地弓、鸟网、毒药、炸药等危害野生动物的猎捕工具和方法侵占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禁止一切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行为。
3.3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猎捕、非法经营和非法驯养繁殖等活动。林业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邮政局、食品药品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加强管理,坚决制止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划分巡查责任区域,落实巡查人员,健全巡查制度,加强野生动物监管,确保各自行政区域内无乱捕滥猎行为。二是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要规范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管理,对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要主动出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猎枪、猎具的管理,一旦发生用枪支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四是在集贸市场内出售、收购、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市场外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管理;市场外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交通局、邮政局、林业局等行政部门负责检查,发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的报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五是政法机关要对非法猎杀珍稀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案件要逐件立案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以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广大干部群众。
3.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学校要把宣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作用,加大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拒吃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爱护野生动物,在全社会形成“拒吃野生动物光荣、乱食野生动物可耻”的良好氛围,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形象,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陈胜嵩.酃县林业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