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县甘家厂乡卫生院湖北省荆州市434323
【摘要】目的:评价糖尿病诊断工作中生化检验的临床应用价值,为糖尿病临床诊断工作提供参考。方法:选择2018年3月-2019年2月期间收治的确诊的糖尿病患者(n=80),结合检查方法不同进行分组(采取随机法)。对照组以及试验组糖尿病患者分别接受尿液检验、生化检验。对比对照组与试验组糖尿病患者诊断结果以及检查质量满意度评分。结果:试验组糖尿病患者诊断准确率、检查质量满意度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误诊率以及漏诊率均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比常规尿液检验,生化检验诊断糖尿病的准确率更高,利于后续临床工作的有效开展。
【关键词】:糖尿病生化检验诊断价值检查质量准确率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代谢性疾病,具有临床多发表现,患者有多饮、多尿、多食表现,且血糖居高不下长期后相关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等慢性并发症明显,从而影响日常生活、降低生活质量。为了提高糖尿病患者的预后,尽早诊治是关键。针对糖尿病诊断中以尿液检验、生化检验为主。为了更好的了解不同检查方法在诊断糖尿病疾病方面的价值,本文就尿液检验、生化检验价值对比研究。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试验对象选自2018年3月-2019年2月,总计80例。纳入标准:(1)经检查确诊的符合WHO诊断标准的糖尿病患者;(2)患者知情同意参与;(3)伦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排除标准:(1)合并血液功能障碍患者;(2)合并免疫系统疾病患者;(3)妊娠、哺乳特殊阶段患者;(4)合并严重并发症患者;(5)依从性较差、中途退出患者。男性、女性患者比例47:33例;患者年龄最小43岁、最大76岁,中位数(53.7±4.6)岁;糖尿病病程最短1年、最长15年,中位数(6.9±2.2)年。采取随机法进行80例糖尿病患者分组,2组糖尿病患者基线资料比较P>0.05。
1.2检查方法
检查前1天禁用降糖药、饮酒,检查当天空腹。
对照组:常规尿液检验。清晨取糖尿病患者中段尿(10mL)送检,尿液置全自动干化学尿液分析仪(Mission-U500)检测。
试验组:生化检验。收集糖尿病患者无抗凝静脉血(1管)、EDTA抗凝静脉血(1管),全自动生化分析仪(BS-460)进行无抗凝血液检测,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6.1mmol/L即阳性。指导糖尿病患者3min内饮饮用水(400mL)+葡萄糖(75g),饮用后1h、2h、3h采集静脉血(3mL)检测,1h、2h、3h血糖6.7-9.4mmol/L、≤7.8mmol/L、糖正常情况下即为阴性。
1.3观察指标
记录糖尿病患者诊断准确率、误诊率、漏诊率以及检查质量满意度评分调查情况。
1.4数据分析
以SPSS19.0软件建立模型进行糖尿病患者试验指标统计学处理。诊断准确率、误诊率、漏诊率等计数指标以以例(n)、率(%)表示,检查质量满意度评分等计量型指标以(±s)的形式描述,采用(x2、t)检验。P<0.05——指标差异对比显著。
2结果
2.1诊断结果比较
试验组、对照组糖尿病患者诊断结果见表1。经统计学处理,组间诊断准确率、误诊率、漏诊率差异显著,P<0.05。
2.2检查质量满意度评分对比
试验组、对照组糖尿病患者检查质量满意度评分分别为(97.3±2.2)分、(88.0±1.8)分。组间检查质量满意度评分比较,t=20.6922,P=0.0000,
3讨论
糖尿病患者长期高血糖导致心脏、血管、眼、肾等身体器官功能障碍,尚无特效治疗方案,尽早诊治是提高患者安全性、改善血糖水平的关键[1]。常规尿液检验过程虽然操作方便,但检查准确率低,易受操作限制[2]。生化检验侧重患者的血糖值、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患者机体内葡萄糖水平升高情况下糖化血红蛋白生成增加,造成机体组织缺血、缺氧,且操作简单易行、准确率高[3]。王良浩研究指出,生化检验诊断糖尿病可准确监测患者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提高糖尿病诊断精准性[4]。
试验结果和王素凤研究结果有一致性,生化检验观察组检验准确率92.00%、漏诊率4.00%、误诊率4.00%均优于尿液检验的对照组72.00%、12.00%、16.00%,P<0.05[5]。
综上所述,生化检验在糖尿病诊断中价值较高,提高了诊断的准确率。
参考文献:
[1]陈万松.生化检验在糖尿病诊断中的应用及价值分析[J].临床检验杂志(电子版),2019,8(04):81-82.
[2]赵山,穆宝忠.糖尿病诊断中生化检验的临床应用研究[J].临床检验杂志(电子版),2019,8(04):105.
[3]王德琴.尿常规检验与生化检验在糖尿病诊断中的价值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50):229.
[4]王良浩.生化检验在糖尿病诊断中的临床应用及价值研究[J].智慧健康,2019(17):12-13+23.
[5]王素凤.常规尿液检验与生化检验在糖尿病诊断中的应用价值[J].临床检验杂志(电子版),2019,8(04):1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