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思考徐尚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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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思考徐尚雄

徐尚雄

广东省新兴县农业推广总站527400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区域经济和国际关系,而检测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屏障,因此本文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完善体系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将农产品定义为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包括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由于农产品包含食用农产品和非食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测的技术执法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屏障。近年来,国内外农产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毒菜”、“毒果”、“毒奶”等诸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引发了民众恐慌,并呈现多发性、反复性、危害性、隐蔽性的特点,建设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质检机构的技术力量,促进我国农业标准化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势在必行,因此本文对这方面内容进行了探讨。

1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农产品质检体系逐步建立,检验检测水平不断提升

经过“十一五”、“十二五”时期的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已经形成,质检队伍不断壮大,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检测仪器设备得到更新升级,配套性更加合理,检测能力和覆盖产品范围不断扩大,建设成效非常显著。

1.2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趋于好转

根据农业部公布的近几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结果,合格率达到96%以上,表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呈平稳上升态势,同时也说明农产品质检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

1.3农产品检测体系尚未完善,检测能力制约监管需要

目前,我国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进度较快,但检测覆盖范围、检测水平尚未达到农产品依法监管工作的需要。一方面我国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庞大,检测项目没有做到全覆盖,另一方面我国基层检测能力十分薄弱,部分县(市)甚至没有开展农产品质检站建设[1]。

1.4检测技术人才不足,检测技术水平不高

农产品检测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高的工作,要求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而人员素质、能力、操作水平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令第7号)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08)要求,实验室必须配备足够的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并需经过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CATL)和实验室计量认证(CMA)的双认证。目前,我国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中大约有60%实验室通过了双认证[2],也就是说仍有相当数量的实验室尚未通过认证,不具备出具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资质。

1.5农产品检测结果共享不足,影响各地区风险控制与预警效果

目前,全国县级及以上的农产品检测机构超过2000家,但因为没有实现检测数据联网共享,导致各类检测数据局限于地区,不仅无法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也造成农产品风险控制与预警能力的不足。其实,全国联网并不是很难的事情,现在全国天气实时状况就已做到全国联网。同时,农产品检测出的问题难以溯源,这也影响到风险控制与预警。难以溯源有管理方面,如很多农产品无包装、无标识,即使发现问题也无法追究责任主体。另一方面,也与技术跟不上有关,如缺乏统一的溯源软件、追溯标志、全国统一数据库等[3]。

2建立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对策

2.1完善体系建设,提升检测能力

根据《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建设标准》(NY/T2245-2012)的要求,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应满足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检测工作要求,以现场快速检测、环境与土壤监测为主,兼顾农产品中主要污染物及重要禁、限农(兽)药残留的定量检测,并具备流动检测能力,每年检测(1~3)万项次。对照这样的能力要求,应在软硬件条件上加强建设,同时按照CATL和CMA双认证要求加快实验室认证,以提升农产品质检机构的资质水平。同时引导和支持企业自建检测实验室,用于农产品质量内控;鼓励社会资本创建第三方商业检测机构,探索市场主导的检测服务机制。

2.2合理配置资源,强化基层检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基层,除了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以外,还要覆盖各个乡镇,所以应当整合检测机构与市场监管资源,形成从田间地头到农产品市场的完整监控网络,实现农产品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监控,改变以往“事后把关”为主的监控方式,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为此,检测机构建设应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以及产业结构调整良机,并与当地经济、文化、承担的业务相融合,做到各级检测机构之间相互补充,体现“预防为主”、事前与事中控制的检测特点。

2.3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要求较高的人才队伍素质,目前县级质检专业人员中中、高级职称比例较低,达不到CMA和CATL双认证的要求,反映了基层质检队伍力量不强,而且农产品生产经营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质检队伍专业结构也要适应这种变化。很多检测人员知识过时,有的检测人员甚至根本不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新技术、新仪器和新方法,因而建立检测人才培训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人才队伍培养可采取多种方式,例如组织检验人员参加国家检验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考核,与院校或者质检机构合作开展对口培训和再教育活动。同时建立多渠道队伍建设机制,如通过人才引进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在岗人员的紧迫感等。

2.4改进检测机制,落实常态检测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形势要求,探索适合本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质检体系运行机制。首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建设,制定检测工作管理方法,明确检测岗位责任制,尤其是激励机制与奖惩机制,以调动检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检测工作的责任感。其次,充分保障农产品质检经费来源,并将检测机构例行检测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保障检测工作常态化。再次,落实检测能力验证常态化,经常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与实验室之间的比对,以确保检测技术水平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5发挥网络优势,提升预警能力

无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共享,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溯源,都离不开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目前,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迅猛,这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联网共享创造了良好条件,以前必须通过电脑联网,现在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随时随地共享信息,因此应加快建设覆盖全区域快检设备物联网系统,整合RFD、DNA、卫星定位等技术,将监管关口前移至农产品生产源头,提高风险监测和责任溯源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明确提出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这就要求质检机构必须强化风险监测,提高预警能力。

3结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农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以及检测体系中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经费投入、仪器设备、制度建设等软硬件条件,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积极推进,才能建立起合乎要求的质检体系。

参考文献

[1]苟龙,周开拓.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思考[J].农技服务,2016,33(3):35-35.

[2]靳欣欣,朱建国,邓金香,等.北京市大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情况及发展思路[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6,7(2):484-489.

[3]刘毅,袁月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点分析[J].粮食科技与经济,2015,40(1):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