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国土资源局636500
法律是每个公民不可逾越的底线,而党纪则是警示党员干部时刻规范自己言行,不越法律底线的重要保证。只有党纪严于法律,才能保证法律不轻易被亵渎,才能提醒党员干部及时纠正自己的言行,有效阻止党员干部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千万双眼睛盯着国土,千万颗心想着国土,千万双手伸向国土,千万张嘴议论着国土”。这就要求我们党纪更严,党纪执行力度更强才能保证反腐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保证党员干部党性的进一步提高。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时刻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把守纪守法时刻记心间,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好模范和标杆,做到“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用“严”律己,用“严”律他,用“严”把党纪规范好,把党员干部的素质保障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纪”的观念不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不可触碰的底线。无数案例表明,“违法”都是从“破纪”开始的,个别干部职工认为在日常工作中偶尔犯一些小错误在所难免,违纪与违法无关,不需太较真。“温水煮青蛙”,慢慢地就无法回头,索性一条路走到黑。
“挺”的力度不大。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更是从严管土、管矿、管灾、管项目、管人、管事的重器。通过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监督检查情况来看,个别县(区)局、科室(单位)负责人仍然存在不想、不敢严抓纪律,不把纪律当回事,只把思想防线设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搞腐败就行,即使发现某些人员有违纪现象,因担心有损本单位声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查处。
“前”的意识不强。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只有坚持抓早抓小,让违纪行为动辄则咎,才是对干部职工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如果纪检监察工作只以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忽视常规性的监督执纪和问责,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二、当前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坚决加强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确保警示效果更佳。一是突出警示教育。围绕扶贫攻坚,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分类制定警示教育计划。市、县(区)局每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参观扶贫示范点,对扶贫攻坚后进人员专项警示教育,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联系身边扶贫攻坚的正反典型开展大讨论,对监督对象廉政提醒;每月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培育清风正气。市、县(区)局每月明确扶贫攻坚廉洁从政宣传口号,每个扶贫项目区要设置廉政标语,涉及国土项目的村(组)要明确廉政信息员;鼓励干部职工收集扶贫攻坚进程中的点点滴滴,创作诗歌、漫画等廉政文艺作品。
(二)坚决履行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确保监督检查更实。一是明确监督方向。要围绕各级党委总体部署和实施步骤,每年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推动工作稳步前进;围绕群众反映和平时掌握,把扶贫攻坚中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围绕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检查。二是构建监督体系。继续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监督网络,配齐配力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发挥兼职纪检员和廉政信息员作用,构建“大监督”格局;每月到乡(镇)、村(居)和项目区农户走访,了解掌握扶贫攻坚中的实际情况;要改进监督方式,把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暗访检查等变为工作常态,每月深入贫困地区和项目区暗访检查;推行业务科(单位)、县(区)工作组、纪检监察机构“三重监督”模式,结合“单体检查”,每年至少开展“综合督导”,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国土资源扶贫攻坚中扎实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循私枉法、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持续树好“担当、奋进、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系统形象,切实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决强化纪律审查,逗硬惩处一批,确保执纪问责更严。一是强化信访办理。高度重视涉及扶贫攻坚的信访举报,畅通“12336”热线和信件、来访、网络等反映渠道,建立并公布纪检监察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就近反映问题;加强线索排查,全系统各纪检监察机构每年要办理涉及扶贫攻坚的信访举报案件;落实包案责任制,确定1名班子成员挂包1起老难信访案件,每月深入重点信访人员和老信访户家中进行教育引导,确保有关国土资源问题迅速解决、群众满意。二是严惩腐败行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国土资源扶贫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解决基层干部在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行贿受贿等问题。对扶贫开发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县(区)局、乡(镇)所,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三是从严问责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对用地保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耕地保护、增减挂钩、地灾避险搬迁和土地整治项目等监督管理不严的严肃问责;对扶贫攻坚工作中,尤其是地质找矿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在扶贫攻坚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一查到底,务必追究到事,问责到人,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要引导其摆正位置,务求实效。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纪检监察机构要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市局党委、行政领导的双重领导。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摆正位置,充分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克服依赖思想、畏难情绪、临时观念等模糊认识,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的关系。不能搞自我封闭,游离于业务工作之外,孤立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在服务中熟悉业务流程,在服务中找准工作重点,在服务中履行提醒、监督和保护等职责,在服务中解决突出问题,在服务中聚集合力,努力增强和扩大纪检监察的综合效应。
(二)要引导其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纪检监察机构独挡一面开展工作,其责任很重,不仅要求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而且要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市本级纪检监察机构应及时把一些特殊要求,通过适当的方式传达给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从而使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能更好地把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的普遍性与所在单位工作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做到与中心任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这样,既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又能有效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从而避免纪检监察工作“讲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和“两张皮”的现象。
(三)要引导其严于律已,树好形象。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树好形象。一是带头勤于学习。除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外,还注重自学,在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注重学习法律法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计算机等知识,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忠于职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视原则如生命,不怕得罪人,职责内的工作主动抓、经常查、有布置、有落实。协助党委(党组)的工作,主动当好参谋助手。三是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凡要求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带头执行;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应首先遵守,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