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的救济主要是对行政合同缔结、履行中产生纠纷的救济,其救济主要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救济.文章明确了行政合同行政诉讼救济的前提--行政合同案件可以而且应该纳入行政诉讼范畴.并对行政合同行政诉讼救济的范围作出清晰的界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行政合同诉讼救济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