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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在不断扩大,现代化生活发生了较大变化。物质生活质量的提升促使人们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但是在城市建设项目深入开展环境下,多数建筑施工噪声产生的扰民事件频频发生,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所以当前针对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需要拟定防治对策,明确噪声污染产生原因及特点,分析防治噪声环境污染的重要性,为广大群众创造安静舒心的生活环境。
关键词: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环境污染;防治对策
引言
为了解决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就需要了解城市环境噪声的污染情况,在城市中各种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工人敲击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和工人喧哗噪声等,这些给城市带来了影响,这些建筑施工噪声,他们具有突发性、非永久性、强度大、持续时间集中、控制难度大等特点,对城市居民带来严重的影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中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省市独对噪声制定了严格的政策,限制建筑施工噪声日渐增长的形势,是保证城市施工噪声,成为中国城市居民身心健康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1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特点
1.1阶段性
建筑施工一般都是分阶段进行的。随着技术水平和施工效率的提高,施工周期越来越短,各阶段区分不十分明显,甚至经常混合,但总体来说可把施工过程分为土石方阶段、打桩阶段、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四个部分。由于每个阶段的主要噪声源不同,因此产生噪声及噪声所带来的影响程度、范围也不同,适用的噪声标准限值也不同,阶段性的施工特点,决定了施工噪声污染的阶段性。
1.2间歇性与连续性
建筑施工的性质决定了建筑施工噪声具有间歇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常用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表示。尤其是脉冲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更重。
1.3能量叠加性
建筑施工噪声同其它噪声一样,属于物理因素,是能量污染,能够叠加,并且是按能量相加的。污染源多,叠加的噪声声级就大,产生的噪声污染重,反之,相对小些。
1.4局限性和分散性
每一个建筑施工场地同时会有多种机械设备工作,总体来看噪声污染源集中在施工场地内,但是其对环境的污染既有局限性也有分散性。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产生的原因分析
现阶段有部分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中单方面追求经济效益,追赶工期,对社会公众利益处于忽视态度,对施工时间不合理进行安排,随意施工会导致施工噪声污染不断扩大,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具有较大影响。当前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会采用各类噪声系数较高的机械设备,此类设备不再适应现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本要求。由于经济要素和技术要素限制,部分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更新施工机械设备设备,此类老旧设备在运行中会产生更高声级的噪声,是噪声污染的重要来源。当前大多数施工项目都是在露天环境下开展,未能合理布设相应屏障进行隔声,导致建筑施工中噪声衰弱性不断降低,噪声向四周进行扩散会产生严重的噪声污染。目前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与环境监测未能发挥积极作用,对施工现场噪声缺乏有效管理,导致超标污染问题严重,长期发展将会导致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污染处于恶性循环状态。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对策
3.1健全完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要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必需做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由于这种法律法规具有滞后性的特点,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这方面的特点,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为了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更好地反映社会急切需要的意愿,就要充分征询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被监管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把他们的要求和希望,放在一起集思广益,达成共识,这样才能保证把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努力在实施过程中,环保部门要以法律法规为纲,要以行政管理规章政策为他做充分的补充,这才能形成城市环境噪声污染完善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使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形成一个规章体系,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才能做好城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
3.2建立完善的污染监管机制
在城市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中任务量较为艰巨,在环境噪声治理过程中要全面发挥不同部门作用,通过发挥相关政府与环保部门权力,便于整合资源,提升噪声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效率能够有效提升。此外,目前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噪声污染统一化备案制度,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部门各项工作办法,做好监督与考核。目前各个地区要根据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环境污染基本现状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对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控制,落实各项联动执法程序。对各类紧急案件需要落实联合调查机制,确保环境管理执法工作能够有效对接,全面提升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
3.3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从事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许可证制度,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例如,施工过程的打桩阶段在夜间是严禁工作的。合理规划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的机率,防止噪声级的叠加减少噪声污染。
3.4强化环境噪声监管及落实铁腕治污
要做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首先要超前预防。环保部门要加大日常环境执法力度,要积极建立噪声污染在内的环境信访问题预警平台,积极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不稳定因素、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管理部门都要进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境安全排查,要将投诉受理改变为源头治理,要积极设法将传统的事后补救的传统做法,转变成事前预防的清洁生产要求,这样才能将信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环境管理部门,还要对初信、初访做到早分析、早调查、早介入,早提出整改方案,这样才能把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使城市噪声污染得到控制。使环保部门及时梳理影响群众自身利益的环境噪声热点问题,对难办的事,积极研究解决措施,不相互推诿,不踢皮球。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责任人,明确每件噪声案件的办理期限,提高信访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结束语
总而言之,近些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在不断扩大,噪声污染日益严重。所以当前需要不断强化环保意识,强化执法工作,从噪声产生根源拟定防治措施,做好文明科学化施工,对施工噪声污染进行全面控制。相关部门要对污染产生原因进行整合,分析污染特点,确保污染防治更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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