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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风光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但与此同时,风光新能源项目发展建设缺乏统筹规划,让电网接入面临着一系列困惑和难题。为引导风光新能源项目健康发展,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并网项目全额消纳,通过强化创新管理,按照新能源“就地消纳”原则,建立政企协同的良性工作机制,依靠当地政府推动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新能源;规划;电力;发展
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风光等新能源产业链完整、风光资源相对较好优势得以发挥,项目建设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但与此同时,风光新能源项目发展建设缺乏统筹规划,部分县域规划建设风光新能源容量远超本县新能源应消纳能力和电网可接入能力、同一区域内投资主体多元随机、网源建设缺乏统筹等问题凸显。为引导我市风光新能源项目有序合理接入,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并网项目全额消纳,公司结合电网负荷消纳能力,按照新能源“就地消纳”原则,依靠市县两级政府推动新能源有序发展。通过强化创新管理,内外结合实现“主动服务、总量匹配”的工作目标,促进了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风光新能源发展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可再生新能源发展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电网公司主动服务,全力做好并网接入和运行调控,截至2016年底,全市风光新能源并网容量达37万千瓦(其中风电4.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万千瓦,集中式光伏26.2万千瓦)均实现如期并网发电、满发全额收购。
二、新能源大规模无序发展给电网接入带来的问题及矛盾
目前新能源产业发展中普遍缺乏详细的可指导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专业规划引领,让电网接入面临着“让谁接、谁来用、送多少、向哪送、建不建、何时建”的困惑和难题,对电网接入消纳及安全可靠运行造成较大影响,亟待科学谋划、统筹解决。
一是详细的新能源规划缺失,远超本地消纳能力,电网接入边界条件难以确定。目前,全市县域“十三五”期间初步规划拟建的风光新能源项目总量超过700万千瓦,部分县规模甚至超过全县负荷5-8倍,远超本地消纳能力。项目无序建成后因经营亏损停运带来的弃光风险和倒逼市县政府落实补贴政策的矛盾很大。由于缺少统筹规划,造成接入方案边界条件不明确,难以确定电压等级、输送容量和输送方向,接入方案制定困难。二是项目投资主体多元随机,缺乏统筹管理。新能源项目建设时普遍存在同一片区域内由多个项目业主多头开发,缺乏统筹规划及监管,不同项目业主之间并网资源共享不利,造成有限的电网资源浪费。三是项目类别配置不合理。按照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总体原则,国家鼓励应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光伏项目占比较少。同时为服务国家脱贫工作大局,各地光伏扶贫项目正在积极建设,需提前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光伏扶贫项目预留足够的容量空间。四是网源荷统筹困难。新能源项目建设受政策影响较强,与电网项目在投资管理、建设周期上存在差异,存在网源不同步问题;拟大规模建建的风光新能源项目多利用荒山荒坡,周边没有用电负荷,无法实现就地消纳;目前新能源发展受补贴指标影响非常大,“抢指标”情况突出,并网工程多由项目业主建设,与电网规划统筹结合利用存在一定困难。
三、新能源接入工作思路及目标
为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合理发展,按照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总体原则,对外加强与市县两级政府的沟通汇报,对内加强资源统筹及技术分析。努力实现“电网合理接入,政府业主支持”的总体目标。
一是争取政府支持。主动向政府及发改委汇报沟通,由政府组织编制市县两级新能源发展规划,对新能源项目集中过热、无序建设情况进行风险预警;建立电网接入预警指标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建议市发改委在上报年度计划前建立提前征求土地、林业、电网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新能源发展与电网规划的协调统一。
三是合理引导。与市发改委做好对接,由政府根据各县市就地消纳能力引导项目业主选择用电负荷大,消纳条件好地区建设。同时各县市政府按照接网规划统筹合理招商,协调不同项目合理利用输送通道共享资源,有序建设。
四、创新举措
(一)主动汇报,争取市县政府理解支持,引导政府出台相应管控措施。
主动向市县政府汇报新能源发展现状,接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新能源接入原则。先后提出了编制全市新能源规划、以新能源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为依据开展新能源有序接入的建议,得到了政府的肯定,争取到市政府、发改委对保证电网安全、充分考虑电网承载力的前提下满足新能源有序接入的理解和支持。
(二)研究确定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规划原则。
一是以“明确消纳市场、统筹并网需求、充分利用输送能力、提升新能源送出消纳能力、不影响可靠供电”为目标,坚持“区域集中、风光互补、打捆送出”的电网接入原则,并与满足全市新增用电需求的电网项目协调同步建设。二是优先保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国家批复的光伏扶贫项目、以列入全省风电建设计划并核准的风电项目接入电网;三是对于集中式光伏电站,以“明确消纳市场、确保电网安全、避免重复投资、节约社会资源、有序推进实施”为原则,依托市县政府统筹项目建设时序和建设容量,根据项目优选排序结果,有序稳妥、依法合规提供接网服务。
(三)创新研究了洛阳市风光新能源接网条件预警机制。
参考国家风电煤电预警情况,以新能源就地消纳为目标,结合“十三五”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比例等指标,以县作为评价单位,创新研究了各县分布式项目消纳能力、各县“十三五”末应就地消纳风光能力、现有电网可接入风光新能源能力等预警指标。按照明确输送空间、确保就地消纳原则分别对各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条件、年度建设指标风光新能源项目接网条件、可开展电网接入前期工作的消纳条件等进行提前预警。
(四)开展了不同类型、不同业主项目间打捆送出的试点。
积极配合市县政府统筹协调不同项目业主在建设方式、运行配合、通道建设保障等方面共赢发展,先后实现光伏风光互补打捆接入电网、同一区域内不同项目建设业主集中打捆接入电网等。充分利用了现有电网资源有效提升电网整体接入能力,节约了项目建设单位接网工程投资,受到了市县政府和各项目业主的充分肯定。
(五)积极推进新能源送出配套电网工程建设。
按照全市“十三五”电网规划,结合将来全市范围内新能源整体消纳的需要,对新能源建设集中地区提前规划新能源送出通道,结合变电站布点提前调整电网规划。对需要建设的工程汇报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配套工程的建设落地,进一步提升跨县(市)整体输送能力,为缓解新能源项目过于集中地区就地消纳能力有限的矛盾提供坚实保障。
目前,市县政府已开展新能源规划编制工作,建立新能源项目比选排序的良性机制,初步建立新能源项目上报的协同机制,对今后我市新能源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部分项目已安全顺利并网发电,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