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四川省宣汉县636150
【摘要】国土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能够有效的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出宜居的生活环境。现阶段乡镇国土资源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主要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乡镇;国土资源;建设;问题;对策
引言
国土资源与国家的发展密不可分,国土资源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国土资源管理的优劣将会影响到人民的稳定生活,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因此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具有深远的意义。随着城镇化发展的持续增长,目前乡镇国土资源建设中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发展。积极解决乡镇国土资源建设问题,才能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1乡镇国土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
1.1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乡镇国土所人员专业素养不高。乡镇国土所普遍存在人员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过长、缺乏所与所之间的平向流动和所局之间的上下流动。一些优秀的人员缺乏交流和晋升的通道,不利于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此外,乡镇国土所缺乏定期和大覆盖面的培训,政策传达不到位。国土资源新政策新法规未传达到基层国土所,致使国土所政策信息来源缺乏,对国土规划管理政策掌握和执行不到位。另一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新时期乡镇面临着更多的征地拆迁和项目违法建设问题,工作复杂性高,工作任务重,致使国土所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1.2执法监察难度加大
一是执法主体多元化,分工不合理。享有行政执法权的执法部门有环保执法大队、安监执法大队等等,形成大量权能交叉现象,造成有利可图的执法事项都争相执行,无利可沾的都互相推诿。比如,仅矿产资源管理一项,就涉及安监、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往往各自为政,在执法方面,则又存在推诿观望现象。
二是利益关系“复杂化”,管理难度大。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经常与镇政府、村委会、村小组之间业务往来比较多,需要相互之间密切配合。而在实践工作中,由于各自利益关系造成相互之间协调比较难。部分村社干部对于少数农民搭建临时鸡舍、牛舍、猪舍等乱占土地的现象隐瞒不报;少数国土干部长期生活在乡镇,在当地有自己的生活圈,有些人碍于情面或迫于人情压力,对一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没有执行权,对一些拒不配合调查、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没有强制措施,造成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制止等方面软弱无力,形成“印发停工通知书不管用,强制执行不敢用”的被动局面。申请法院执行,在漫长的申请执行过程中许多违法建筑已完工。影响了执法效果,致使国土资源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1.3硬件设施落后,工作经费不足
一是乡镇国土所办公场所老旧不固定。部分办公场所为租赁房和借用街道办事处的房屋。二是缺少GPS和PAD等现代化的仪器。三是现有的设备,如远程会议视频系统,大部分国土所因技术维护跟不上,离城区太远,网络信号较差等原因,实时开会时影像数据不能及时传输,网络视频会效果较差。
2乡镇国土资源建设对策
2.1提高人员素质
一是与编制部门沟通,在乡(镇)国土资源所设置上,根据辖区面积、服务人口、采(探)矿权数量、交通条件等。综合考虑国土资源任务管理需要等,科学配备人员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片区为基础,成立跨乡(镇)的国土资源中心所(分局)。二是在招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时,优先考虑土地资源、矿产等专业人员。县级局应建立乡(镇)所系统培训,要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不同的学习内容和目的采取短期培训。提升基层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弥补管理队伍在技术以及业务方面的不足。除此之外,在健全制度的同时,还要规范各个部门,在办公过程中要强调证件齐全,对于非法占用土地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依法办事。
2.2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积极推动镇街政府成为巡查实施主体。明确乡镇政府领导人员是辖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违法占地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制止、消除以及涉土信访负总责。在镇街成立由建设办、国土所、城管执法中队组成的联合巡查队伍。将土地动态巡查职责落实到联合执法队伍、各工作区和各村居。对村干部实行预交保证金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奖惩问责机制。把违法占地行为与村居干部工资待遇直接挂钩,有效预防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推进执法规范化。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要政治上清醒、要勤政廉洁、要令行禁止、要求真务实活动。大力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建立执法办案长效机制。制定《案件办理流程》、《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档案管理制度》等系列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拓展各项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在依法行政和执法监察过程中,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取证工作,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执法源头管理,有效减少涉地涉矿信访、投诉,维护当事人及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2.3建设标准化站所
标准化站所建设以来,各基层站所的办公设施基本完善。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配备齐全。但是还需要现代化的执法设备辅助执法监察工作,比如执法记录仪、GPS、照相机等,有的涉密软件需要独立安装到单独一台电脑上,这都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某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实行土地(矿产)监察动态巡查一周全覆盖一次。除配备必要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车辆、装备外,还应当为全体执法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实行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落实情况与执法人员巡查补助挂钩结合的政策。
2.4加强土地权属管理
当对土地权属的现状调查完毕之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要对现有土地的状况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在土地整理过程中需将此评价结果当作土地权属调整的主要修正依据。对于土地整理之后农用地的分配需秉承土地整理总面积不能改变原则,整理时整理土地还要坚持集中连片,方便利用,需要在土地综合评价报告基础上对项目区中各个村原有的土地比例进行确定,并按照这样的比例进行调整。调整中需将标准田块当作基本单元,按规划路、渠、沟或其它明显线状地物对调整后的土地接线进行确定,确定好土地的边界四至,并在这些地方埋设界桩。土地整理之后,对新增加的耕地,原所有权主体可以承包给单位或种粮大户使用,可在耕地上进行规模经营;条件允许情况下对这些耕地可进行招标承包,但招标承包中原所有权主体下的单位及个人拥有优先承包权。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分配结果进行权属调整,权属调整工作完成以后,依据(1995)国土资发第184号通知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与核发土地证书。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土地如果涉及到所有权调整,需经过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协商协议对地界进行重新勘定之后登记造册,登记后才能将土地所有权的证书发放下去。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土地如果涉及到农民承包地需要调整的,需经过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协商协议对地界重新调整,调整之后登记造册。
3.结束语
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乡镇国土资源建设中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城镇化的发展。对此,笔者建议通过提高人员素质、夯实执法基础、建设标准化站所和加强土地权属管理等措施来做好乡镇国土资源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国城镇化建设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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