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政府(2003)9号文《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提出的“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竞争机制、企业经营机制和政府监督机制”,“逐步开放和放开‘三行市场’即开放资本市场、经营市场、放开作业市场”精神,及无锡市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新市政公用事业运作机制,逐步做到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总体要求,
南京市政
200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