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业务与其他电信业务一样,以互联互通为基础。但互联网的互联互通却与其他电信业务不同。管制部门对电话网络互联互通历来是加强管制,而对互联网却不加干涉。此外,分组交换的互联网与电路交换的电话网从技术方面根本不同,对于本地电话网来说,互联互通可能只涉及到另一个固话或移动运营商,而对于互联网来说则至少会有两个以上网络联结,网间结算也会涉及到多个经营商。所以,在互联互通结算问题上,不能简单地将电话网的模式照搬到互联网上。
电信软科学研究
200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