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浙江湖州313200
摘要: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成本价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随着国家的重视与相关部门的响应,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在实际工作中,造价部门与招投标部门都面临着难题。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针对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的成本价问题进行研究,并且据此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
关键词: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管理;成本价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已有十多个年头,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随着该法的实施,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难以解答的问题,比如说该法中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而中标的条件却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那么成本价到底应该是多少,怎样确定才是科学而合理的,诸如此类的问题成了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一个必解而难解的问题。
1成本价的概念及影响
1.1成本价的基本概念
在建筑领域中,成本指建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获取和完成工程所支付的一切代价,包括建筑企业期间经营费用、利润、税金和项目施工现场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本价是站在建筑公司的角度,是公司在招投标中提出竞标价格的最重要依据。在建筑领域,招投标管理中获得成本价的方式是进行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总和。其中,直接费是根据计算标准计算相关工程的量,然后按照省内制定的统一定额与相关的工程量相乘得到直接费。然后以直接费为基础,与相应定额中的费率相乘,然后再加上相关价差,就可以确定最终的造价。工程结算会根据相应的变更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得到最终结算的实际工程造价。但是在招投标中,甲方为了避免成本损失,会针对项目做出各种有利于甲方条例。甲方在招标过程中会设置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超过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的视为废标。根据单位的要求,可能会要求上下限范围内的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报价最高分,也可能会要求最低报价为报价最高分,也可能会实行综合报价法,但是价格评分占据评分的最高比例。
1.2成本价的影响
成本价是保证企业能够完成项目,但是不会获得任何利润的临界值,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建筑企业的成本价控制得越低,企业在竞标中的竞争力就越强,中标的概率就越大,但是如果企业成本控制不合理,就会在投标过程中失去核心竞争力。但太过追求低廉的成本价,会导致整个项目质量较低,会造成以后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或者出现质量问题。合理的成本价,是保证施工项目质量合格,又有充足利润空间的最重要衡量指标。
2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很明显,通过这样的计价方式而得出的工程造价有不妥的地方,而如此的招投标方法也同样存在着不科学,甚至违规的因素:这样的计价方式得出的工程造价,没有办法真实在地反映该工程建成后的真实价值;预算定额中的部分子目的消耗量脱离实际,与实际不符,势必造成计价失真;取费标准根本无法和实际水平相协调;人工费过低,廉价劳动力不可能遍地都是;信息价明显有些高;招投标过程受外界干扰比较大,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态势没有形成,许多施工企业还是在政府的保护价下求生存,甚至有个别企业竟然想通过不正当的渠道,想方设法探测标底,以达到中标的目的。综上所述,改革现行的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中的诸多问题,已经势在必行。
3解决工程造价与招投标中成本价问题的措施
3.1准确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各个地区是由当地的造价站发布造价信息,政府及各个企业应该帮助造价站准确发布造价信息。当造价信息不太完善时,造价站可以及时了解建筑市场的造价动态,及时补上缺失的建筑材料价格,不要因为建筑材料使用较少,就忽略相应的统计工作。同时,面对甲乙双方由于造价信息不完善出现争议寻求造价站帮助时,造价站可以安排专业人员针对问题进行解答,尽量做到合理解决问题。当造价信息出现错误时,一定要及时更正,并将更正信息发布在相应的网站上,或者在造价信息杂志后一期进行附录说明。同时,造价站要建立造价信息错误反馈网站,便于造价人员及时发现错误或者疑问,可以及时反馈给造价站。发布的造价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对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可以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询价。
3.2统一全省成本消耗量定额
我国地域辽阔,各省、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比较大,从而导致了不同省份和不同地区的企业之间,在施工技术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施工方法上也明显不同,进而使得施工的效率也会有所差别。另外,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建设蓬勃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企业的实力也逐年提升,因此,本人建议编制统一的全省成本消耗量定额,同时,还应把从前的社会平均水平改为现在的社会平均先进水平。这样,有利于激励企业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提高。
3.3工程造价信息发布需改进
当前,信息发布因为材料用途的不同而不同,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关于安装和市政等部门专用材料的价格信息,这个信息是由省信息中心发布;另一种是关于普通的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这个信息是由各地发布。近年来,招投标方法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传统的信息发布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工程市场的需要。目前,采用的是把通过这两种方式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只要两者同意,打一个折扣便可以作为双方成交价。以上这些做法明显有欠妥当。我们知道,材料价格因为地域的不同而不同,而且是差别非常大。哪怕是同一个省内,不同的市县材料价格也是有很大不同。所以,把材料价格通过这种方式发布而且全省统一标准,然后让各市来参考执行有失其准确性与合理性;至于人工和机械租赁类的价格,通过市场调节来解决,如果担心市场调节带来问题,完全可以由各市地来自行负责管理,因为各市地更了解当地的人工单价和机械租赁单价的实际情况,因此,由市地来确定并发布这类的单价会更趋于合理。
3.4编制行业成本标底,以控制低于成本报价
《招标投标法》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在实行由企业自主报价后,难免会遇到低于成本报价的情况,如何界定?笔者认为,必须以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编制行业成本价的标底,作为控制低于成本的界限。但标底是行业成本,而不是企业个别成本,故当投标价低于标底时不应一概作为废标,而应对低于行业成本的报价进行分析。
结语
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中的成本价在任何施工项目中都至关重要,会影响今后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竣工决算,起到了决定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是市场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尚未发展成熟,需要政府进行调控,防止市场发展不良。建筑业是中国的重要行业,建筑市场会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如果政府长期进行干预会出现各种问题。
参考文献:
[1]刘福海.关于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管理中成本价问题的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7(05):140-141.
[2]修燕.工程招标投标中合理低价的界定原则与方法[J].工业技术,2018(10):35-35.
[3]王素艳.关于工程造价与投标招标管理中的成本价问题的思考[J].2017(04):121-122.
[4]王晓光.工程招标投标中合理低价的界定原则与方法[J].工业技术,2018(10):35.
[5]王素艳.关于工程造价与投标招标管理中的成本价问题的思考[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8(4):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