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城市景观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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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城市景观设计

蒋娜肖丽

浙江安道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00

摘要:人类社会经历了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正进入信息社会或知识社会,在这一社会转型过程中,有大量的工业社会的遗留物需要处理。其中,一些典型的厂房、设备等由于其具有很高的遗产价值需要保留。在我国城市化迅速推广的过程中,工业遗产的保留与围绕工业遗产的城市景观设计,需要有新的理念加以解决,本文对此略作分析。

关键词:工业遗产;景观设计;城市化;保护与利用

一、工业遗产的价值定位

1.工业遗产的概念与评价

广义上讲,工业遗产是指在工业社会中的一切与工业生产有关的实物遗存,它是人类在工业社会中从事生产、生活的重要设备、设施、备品和产品,它反映了人类近代社会的进化过程,是工业文明的载体。然而,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和技

术更新速度的加快,许多有价值的工业遗产被破坏、遗弃或销毁。20世纪中叶以后,英、德、法、美、日等一些发达国家开始认识到保护工业遗产的重要性,对本国的工业遗产采取了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同时,学术界也开始对工业遗产加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的理论与方法。1978年,成立了“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工业遗产保护已经成为一项国际性的文化事业。

2.关于工业遗产保护的价值

关于工业遗产保护的价值问题,是从事工业遗产研究与保护人员必须把握的基本知识,因为只有弄清楚这一问题,才能回答为什么要保护工业遗产和保护工业遗产的意义。对此,因受职业、个人偏好、学识各方面的影响,或有不同的考虑,

首先,工业遗产与人类其它遗产一样,具有明确的历史价值,是重要的历史遗物,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的阶段性。人类社会有几个大的阶段,即原始社会、或渔猎社会、封建社会、农业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工业社会和正在进入的信息社会。人们对原始社会、农业社会的许多遗物,几乎都作为重要的遗产加以保护,这已成为一个通例,考古发掘以及各地的博物馆所陈列的绝大部分都是这类遗物。

二、围绕工业遗产保护的景观设计

在这里谈的工业遗产,指的是大型的厂房、高炉、大型设备等可以成为景观内容或景观主体的工业遗存。景观设计是一门新兴的环境设计学科。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的景观设计是重要的设计理论,它涉及到与城区规划相匹配的宏观性景观,以及与具体的亭台楼阁及其周边环境相匹配的微观性景观。在有工业遗产存在的情况下,景观设计要在如何协调工业遗产与周边环境的基础上进行,以发挥工业遗产保护的意义与价值。以工业遗产保护为前提的景观设计,必须优先考虑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以下理念也是不可忽视的。

(1)人与环境的和谐

景观设计是为人服务的,以工业遗产为中心的景观设计,其周边环境必须充分应用环境美学的观点加以规划,如建筑物的式样、布局、搭配、色彩与采光,绿地与道路的设置,绿化的种类与位置等均应以人与环境的和谐为原则,这不但可以使参观者、研究者在学习研究中有良好而平稳的心境,也适合人们的一般生活、游乐与消遣。这里的环境主要是一种人文景观环境,因此,人际和谐、环境优美、方便舒适是设计中的基本理念。

(2)重点突出,整体协调

对以一些重要的、价值大的工业遗产为中心的景观设计,应当注意突出其中心,即以工业遗产为中心进行周边的景观设计。在这一设计中,不能喧宾夺主,不能主次不分,所达到的是一种以工业遗产为中心的景观,构成的是一幅人工图景。作为一幅图景,则应注重整体协调、去粗取精。近年来,一些历史悠久的城市中,作为国家或地方保护的传统建筑形式的寺庙、道观或珍贵的历史建筑,被四周新建的高楼大厦所包围,不能不说是城市设计中的一大败笔。显然,将工业遗产周边建成游人罕至的密度大的楼群,会严重影响其作用的发挥。

(3)经济性与实用性

以工业遗产为中心的景观设计,还必须注重工业遗产经济性和实用性的发挥。这一景观是为人所服务的,用最少的投入达到最佳效果是设计的基本原则。工业景观四周建豪宅、豪华的娱乐设施不但有喧宾夺主之嫌,而且有可能破坏景观的整体性、和谐性,也失去了建设以工业遗产保护为主题的景观的意义。许多工业遗产特别是那些工业建筑,略加整修可以作为学校、展览馆、会所使用,以增加其使用价值。在景观设计中要根据其使用目的进行设计,注重简洁适用,凸显特色。

(4)注重设计的相对永久性

我们希望建成的景观永久保存下去,然而,任何建筑都有其使用寿命,持续地维护是保持景观长久存在的必要条件,更要在景观设计与建筑中具有长远的理念或可持续存在的观念。建筑界的反面教材是很多的,许多城市建成的大楼,不足20年、30年即成为必须拆掉的危楼、旧楼、垃圾楼,不但民宅如此,甚至公用建筑及政府机关大楼也如此。这不仅浪费巨大,而且对维护城市风貌也产生了破坏作用,城市整体规划缺乏长远眼光而经常被改动是其原因之一。欧美国家上百年的建筑比比皆是,但我国20世纪50年代后各时期的建筑大部分已需拆除重建,甚至当年建的许多街区都需要整体拆除重建,其教训值得深思。

三、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工业遗产保护与景观设计

改革开放30年中,特别是近20年以来,我国城市化速度加快,许多城市已是人满为患。城市化是个世界潮流,是工业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但是西方的城市化是缓慢进行的,用了几百年的时间,而我国城市化的高潮是瞬间发生的,众多乡村人口在短短的几年内进入空间本来就不大的城市中,他们既带来了城市发展不可缺少的劳动力,但也将农村生活的随意性、不注意卫生等弊习带进城市,更缺乏对所在城市历史的了解。

第一,提高全社会对工业遗产的保护理念和意识。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但长期以来文明意识、遗产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十年文革更是集中销毁了一大批古文物。有更多的人根本不把工业社会的遗存当文物,一谈文物就是出土的历史悠久的原始社会、农业社会的早期遗存。因此,如何提高全社会对工业遗产的认识,是能否保护工业遗产的关键所在。许多工业遗产存之于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和工矿城市中,提高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工业遗产的认识是十分重要的。日本文化厅在这方面的工作是值得借鉴的。

第二,认真做好工业遗产的选留。工业遗产特别是我国在一五时期建的许多大工厂,几乎占据城市中的一大街区。一旦搬迁所留下的厂区是很大的,更由于技术更新的加快,被淘汰的设备也是很多的,哪些应当作为遗产保留,哪些可以拆除、销毁,应当有个大体明确的标准。各城市应当根据本市情况结合国家工业整体发展历史,制定出相关的标准。对能反映国家工业发展的具有标志性的物品、建筑都应当保留,但也有不少工业遗产在全国范围内并不重要或可有可无,但对反映本市本地区工业化进程却是至关重要的,这类遗产也必须保留。城区中的工业遗产一旦确定,则应制定保护范围和要求,围绕所保留的工业遗产开展景观设计与建设。景观设计一旦被政府认可,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保护与利用。在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方面,保护是主要的、核心性的,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一关系弄反了,对工业遗产有可能造成保护不足而破坏有余,失去了保护工业遗产的意义。工业遗产的保护必须有专门机构,可以是地方政府或企业,但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有相应的约束。保护与维护、维修相结合,以防止其自然的、人为的破坏。同时,利用这些遗产为社会服务也是需要认真对待,保护的目的在于利用,这样才能发挥其作用。在利用方面,大致可有商业用、文化用、教育用、政务用四个方面。但无论如何利用,都要把保护放在首位。

参考文献:

[1]荣元正博.诸国文化财产保护制度活用案例[M].日本:在和出版株式会社,2006.

[2]冯立升.关于工业遗产研究与保护的若干问题[C]//技术发展与文化遗产.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8:291.

[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术部.遗产保护与社会发展.北京[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