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这三个音素到底应归为几个音位,学术界尚无定论。传统的划分音位的“互补原则”、“语音相似原则”和“历史原则”本身存在着局限性,无法有效地处理[i][l][l]的音位归纳问题。运用实用原则和实际原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实用原则和实际原则.应将[i][l][l]归为三个音位。
伊犁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