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孝在我国具有丰富的内涵,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和核心,是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和古印度文明的特质之一。孝道思想有其精华也有糟粕。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庞大、生产力低下,社会保障落后,广大农村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今天,弘扬传统孝道文化,无疑具有重要社会现实意义。
关键词:孝孝文化敬老养老
孝文化在我国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已经积淀成为中华民族世代相承的文化血脉,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孙中山先生说:“讲伦理道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孝是无所不适的道德,不能没有孝。”孝道在我国古代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是巨大的。在新世纪伊始,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广大农村地区社会养老保障落后,积极的吸取传统孝文化的合理内核,对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养老问题将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孝的内涵、演变及历史评价
(一)孝的内涵
“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卜辞。《尔雅·释训》以为“善父母为孝”。后来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孝作了生动而准确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根据对历史的研究,所谓善事父母,是指物质奉养和精神奉养两个方面。因此,孝最初仅限于人伦的范畴。经历代的弘扬和发展,“孝”已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第一“孝敬事亲”,无违父母。对父母首先要敬和爱,没有敬和爱,就谈不上孝。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也就是说,对待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供养,关键在于要有对父母的爱,而且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真挚的爱。没有这种爱,不仅谈不上对父母的孝敬,而且和饲养犬马没有什么两样。同时,孔子认为,子女履行孝道最困难的就是要时刻保持这种“爱”,即心情愉悦地对待父母。第二,孝继”。立身扬名,以显父母,发奋进取,成家立业,修身行道,效忠君国,扬名后世,被儒家经典《孝经》舆为“孝之终”。第三,“孝丧,孝祭和守孝”。这三者都是指对待死去的父母和先祖的孝道,除按时恭敬地祭祀以外,还要按照祖制行事,把祖先的事业推向前进。
(二)孝的演变
1、孝道观念的产生,在原始社会时期,人死后,葬于公共墓地,并在其身旁、陪葬有日常工具、生活用品和装饰用品,甚至还有粮食。这意寓着死去的人能够享用到生前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反映了原始人朴素的敬老、养老的思想感情。到西周时期,孝道观念已经产生,《周书、微子之命》称赞微子启,“恪慎,克孝”。《周书·蔡仲之命》称蔡仲“惟忠惟孝”。周公做《酒诰》,戒之,具体谈及对父母的孝养。由此可见,到周代时,孝的伦理观念已基本形成,孝受到人们广泛称赞,对后世影响很大。
2、孝文化的发展先秦时期,孝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管仲曰:“孝者,子妇之高行也。”管子将妇子的“孝”与君主的惠,父母的慈,臣子的忠相提并论,列为四大美德之一。墨子认为:“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是以仁者誉之。”(见《墨子》卷四)。在这里,墨子把父慈子爱,兄友弟悌,作为是否是兼爱天下的仁者的重要标准。韩非子则认为“所谓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韩非子》忠孝第五十一)。孔子对孝的阐述就更多了,单在《论语>>中,直接提到孝字的就达十八处之多。直到战国中期的《孝经》,则更从孝的基本理论,孝道与政治的关系,孝道的实践三个方面阐述了儒家的孝道思想。
3、孝文化的转化,汉代崇尚孝道,以孝治天下,播于田野。汉初以孝廉察举士人,汉武帝,增《孝经》立于太学,设孝经博士,使孝道思想成为汉朝统治思想之一。西汉以孝书治天下,东汉则以孝道教化天下,“使天下诵《孝经》(见《后汉书·荀慈明传》)”。汉代统治者已认识到了,孝在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中重要作用,更认识到了这个适合宗法农业社会特点的孝道所具有的独特性。经过历代统治者的提倡,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具有“政治伦理化,伦理政治化”的特点,使孝不仅具有人伦特点,也具有政治特色。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学说,将儒家的人伦孝道思想进一步政治化。
4、孝道文化的异化。唐代已把“不孝”作为刑法,列为“十恶”不赦的大罪之一。宋代司马光在《温公家苑》通过曾子的故事,宣扬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只有不是的子女”的愚孝思想,宣扬了一种无原则的对老者逆来顺受的愚孝行为。到清代戴震则认为“孝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见戴震《孟子宗义疏证》)。在这里,他已把传统的孝道思想,完全变成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孝道不再以是否有理作为评判的标准,而是以是否以下犯上,维护贵贱,尊卑、长幼关系为标准,人民对于孝的美好情操,被封建强权大大扭曲。被演绎成为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愚忠思想。在历史上很多人都成为这一思想的牺牲品。
5、新中国的孝道思想,新中国成立后,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随着对封建主义思想的批判与清算,尊老、敬老、养老的优秀传统美德又得到了社会的认同。
(三)对孝的历史评价。孝文化在我国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已内化成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构成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因此孝对我国古代乃至当前社会的影响都是深远的,其作用也是多方面的。
第一,孝一方面强调敬老养老,重视血缘亲情。这对规范人伦秩序,调节人际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维持社会稳定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儒家思想中的君臣,父子关系,及礼制中等级观念都渗透着人与人间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关系表现为下对上,卑对尊的单向性服从,虽然也有尊老爱幼的思想,但长永远在上,幼永远在下。这样则无论是在家庭生活,政治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都充斥着不平等的价值观念。
第二孝文化推崇忠君思想,倡导报国敬业,在封建时代君与国有时是同一个意思。据此,儒家实行孝道就必须在家孝敬父母,在外事公卿,达于至高无上的国君。这其中蕴涵了报效国家和爱国敬业的精神。但传统孝文化,强调“三纲五常”等愚弄人民的思想,对老百姓实行愚民政策,利用孝道思想的外衣为封建统治服务。
第三,孝文化通过践行孝道,对一个人的修身养性,提高道德修养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其强调对圣贤思想观念的守成,却扼杀了创新力量,给中华民族文化蒙上了保守落后的色彩。
二、传统孝道文化对我国农村养老的现实意义
我国当前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就超过了10%,达1.26亿。而2000年我国农村老龄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3.7%,已达8026万人。这相当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两国人口数的总和。也远远超过英国或法国全国的人口总数。由此可见,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不但规模庞大,而且增长速度也非常迅猛,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
老龄化社会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养老问题,我国是在未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的。“未富先老”且生产力水平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和保障水平也不发达,老年人的生活主要依靠子女供养。特别是在农村,基本上没有养老保险,因此,想在短期内用社会保障和敬老院来保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终”,还不大可能实现。这一切现实都决定了我国,特别是农村广大地区的养老,绝不能像西方福利国家那样从摇篮到坟墓,完全由社会和国家包揽起来。在当前及不久的将来,传统家庭养老仍将是我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将承担重要的养老责任。
然而,随着现代工业化和社会生产的发展,以及人口,家庭,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总体功能趋于弱化。
1农村人口老龄化使家庭养老负担加重。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及农村人口的流动,使农村人口老龄化比例加剧。这给农村家庭养老带来了很多困难。一是4-2-1家庭结构的形成,负担老年系数迅速上升,该系数1994年为9.3%,1996年为10。32%,1998年就上升到10。89%。对绝大多数收入较低的农村家庭来讲,这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时间和精力上都难以承受。二是流动人口的增加,使“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发生改变,大批农村青壮年涌进城市,不少人甚至在城市定居,部分农村子女考上大学,参加工作后都不再回农村生活,这些人一般都很少回家,使不少农村老年人长期缺少生活照顾和精神慰籍。
2家庭的小型化、核心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传统的大家庭中,老年人子女多,几代人共同生活,经济上一体,生活上相互协助,家庭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充分的养老保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西方的风俗、文化、家庭制度的传播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结构也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即家庭规模向小型化和核心化方面发展,2-1式核心家庭和空巢家庭开始成为当代农村家庭的主要形式。1982年至1990年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家庭户规模从4.3人/户降至3.97人/户,至1998年降到3.6人/户。另据统计,当前农村核心
家庭已达到85%以上,空巢家庭约占5%。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下,家庭的核心化、小型化。一方面,由于农村体力劳动事务繁杂,子女很难随时随地了解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情况和健康状况,不能保证对老年人生活照顾和精神慰籍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家庭结构小型化、核心化,导致家庭资源小型化,分散化和经营渠道单一化,使家庭抵抗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的能力下降。在当前我国广大农村许多地方仍然靠天吃饭的情形下,一旦遇到天灾人祸,自身生活都难以维持,更不用说来保证老人养老。
3尊老敬老养老观念淡化随着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个人独立意识增强出现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造成了农村一些青年伦理道德意识丧失,不孝顺父母、不赡养父母、无视老年人权益等不道德思想在农村青年中滋长,传统孝道观极力推崇的尊老、敬老、养老观念在当代农村青年中日渐淡化。有了不敬不养的心理,在行动上就体现得自私自利。近年来,农村小家庭大量出现而且有发展的趋势,家庭纽带在现代生活中不断变得松驰。老年人信奉的那一套被年轻人摒弃,两代人鸿沟拉开。“代际差”使他们与父母难有共同语言,与同龄人的交往胜过父母。与父母疏远使养老尽孝观念淡化。由于这些原因,在农村,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现象日益突出,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拒付赡养费。主要是老人与子女、儿媳间存在种种矛盾,长期无法解决,致使子女对老人产生怨气,心中产生了不弄清是非就不给赡养费的想法。二是虐待老人,被赡养人因无经济来源,又无劳动能力,一切衣食住行全靠子女来照顾,久而久之,子女把老人当成了负担,但迫于舆论压力,对老人欲撵不能、欲留不愿,于是经常指桑骂槐,故意惹老人生气。三是子女间互相推诿。有的子女嫌弃老人,宁愿掏赡养费也不愿接纳、侍奉老人,推来推去,无人接收,便将老人撵出门外,放弃赡养老人的责任。
为了迎接我国农村当前这种超前性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妥善地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老年人生存生活的质量,而且还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当前形势下,要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巩固,强化农村传统家庭养老仍是极其必要的。为了强化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批判地继承传统孝道文化,在广大农村地区,继续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对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加强农村孝道文化的建设,促进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未来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仍主要是依靠家庭养老"但目前农村养老文化功能的弱化,严重干扰了农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发展。也必将给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带来了重要的负面效应。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农村孝道文化的建设,强化农村养老的伦理文化功能,促进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
第一,要把敬老爱老养老列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一股敬老尊老的文明新风。
我国古代的孝道内容十分丰富,古代先哲一再教诲:“事父母,能谒其力”《孔子。学而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礼记。礼运篇》因此,要加强对年轻一代的传统道德教育,以帮助年青人树立敬老爱老的优秀伦理道德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三德”教育。其中在家庭美德教育中,就把“尊老爱幼”列为首条。只有在家庭教育中形成了尊老爱幼的文明新风,家庭关系才能融洽,家庭养老才能健康地坚持下去。此外,要加强礼义教育"从礼义的角度看,年青人不孝敬老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愚昧"不懂得基本的做人之道,不明白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二是自私"有的人忘恩负义,辜负了父母的养育之恩,不想赡养老人;三是无情"有的人从小娇惯成性,心中只有自己,容不下老人,更不愿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要抓礼义教育"从婴幼时期开始,家长就要教育孩子懂礼貌,要学会尊敬老人!尊敬长者!尊重别人"要在全社会经常进行伦理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抓教化,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观"
第二,提高农村年青人赡养老人的思想觉悟"
老年人为家庭幸福,后代幸福,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过应有贡献,年青人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曾呼吁人们:改变崇尚青年的态度,不要忽视老年人的作用,老年人对社会发展同样大有作为"衰老和死亡是人人有份的生命历程,谁也无法拒绝"不要冷漠老年人,应当用尊重,理解,同情和容忍的真情去帮助和关心他们,这不仅有益于社会,也有益于个人,因为关心老人也就是关心自己的晚年"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老龄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年青人的老龄意识,养老意识和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第三,加强村民文化和民风村貌建设"
有条件的村镇要根据老年人的爱好和兴趣,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娱乐活动场所"每逢节日,要积极地组织民间文化团体,开展适合农村老年人的各类文娱活动,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大力表彰敬老养老的好典型,同时也要惩治虐待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坏典型,触犯刑律者要坚决绳之以法"通过典型作用,在广大农村形成浓厚的尊老爱老氛围"
总之,农村养老事关农村家庭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从经济、政治、思想各方面着手,在全社会树立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只有这样,我国农村的老人才可真正地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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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雷志华,男,湖南郴州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