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经济之路漫长而曲折:建国后经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基本消失;改革井放之初,全国有个体私营户14万户,从业人员15万人,由于多种原因,他们遭受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在夹缝中生存、发展十几年后,到2004年,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为我国发展贡献了60%的GDP,70%的劳动就业和60%的出口贸易。《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事报告
200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