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辅导员与学生信任体系建设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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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辅导员与学生信任体系建设研究

陈韬李竟铫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摘要】新时期面临很多新的挑战,辅导员作为高校一群特殊的教师群体,在学生学习、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因此建立辅导员与学生良好的信任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相关信任的研究体系并就辅导员建立信任体系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提出了几个设想。

【关键词】新时期;辅导员;信任体系

辅导员是中国高校教师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和德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对大学生的身心发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大学生成才的全过程中扮演着多种重要角色。为了能够担当起相关角色和践行“教育-管理-服务-发展(马林东,2016;2018)”高校学生工作理念,及时掌握学生的准确情况,这需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建立起足够的信任。

信任,信任被认为是一种依赖关系,表示双方之间存在着交换关系,无论交换内容为何,都表示双方至少有某种程度的利害相关,己方利益必须靠对方才能实现。信任通常被分成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前者是产生于自然人之间的情感关系纽带,常发生于首要群体和次要群体中,而后者发生于更抽象的关系之中,依赖于制度环境(邹宇春,2017)。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信任关系属于人际信任范畴。

国外有关信任概念界定大概有以下几种:(1)Deutsch认为信任是对情景的反应,可以看做是由情景刺激决定的个体心理和行为;(2)Rotter和Wrightsman则将信任看做是个体人格品质的一种表现,是在社会学习这一过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人格特点;(3)Lewis&Weigert认为信任是人际关系的产物,是由人际关系中的理性计算和情感关联决定的人际态度;(4)Luhmann等将信任理解为制度和社会文化的产物,是一种建立在法律制度或伦理规范基础上的社会现象。在以上几种理解中,西方心理学家多认为信任是某一个体的心理事件,关注个体内在的认知结构或外显的行为表现;而社会学家则从社会学角度出发,认为信任是所有社会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维度,是与社会结构与文化规范相联系的一种独特社会现象。在心理学领域有关信任的研究,一般我们对信任的了解来源于心理学家艾里克森(Erickson)。他把人格发展分为8个心理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各自的发展任务。其中在婴儿期,发展任务就是信任。如果能充分满足婴儿的需要,就会产生信任,如果婴儿的需要不能充分得到满足,便会产生不信任。这种信任或不信任感在婴儿期一旦形成便较难改变。

国内教育领域的信任研究大多从教育教学活动角度进行,尤其是集中在中小学范围内信任研究。近年,研究逐步扩展到高校领域。总结起来,国内教育领域的信任研究只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心理角度对学校组织中的信任进行研究,主要涉及到学生的人际信任问题;二是从教育活动角度,对学校组织中的信任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学校组织中领导信任感的建立带有明显的中国群体主义文化的特点,是以中国传统的信任结构为基础。也就是说,在学校活动中,那些与领导有过更多接触,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教师,对领导的信任度比较高;其中大学生被试的关键在于年级差异和专业差异,大学生被试和大学教师被试的师生信任,师生关系和一般信任之间均存在显著正相关。教师除了对学校福利制度的认可度较低外,对学校的信任程度较高,处于“信任”和“比较信任”之间。任职时间的长短,有无工作经验和个人资本的多少等因素直接影响教师对学校的信任程度。

从以上对各领域信任研究的综述可以看出,虽然近年来在心理学领域、社会领域和组织学领域信任研究的基础上,国内外对教育领域的信任研究逐渐增多,但对高校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信任研究还比较缺乏。有关学校师生信任关系或针对大学生与辅导员信任关系,都是探究辅导员自身特点对其被信任程度的影响,直接针对应用问题是辅导员怎样才能提高自身的被信任程度。本研究转换探讨问题的视角,探究大学生对辅导员信任的影响因素,这不仅考察了是否因辅导员之间的差异对学生对辅导员的信任程度产生影响,同时最主要地是探讨学生自身的人际信任程度和人际交往水平对这种信任的建立以及信任程度的影响。

大学生对辅导员的信任是在高校组织内,辅导员与学生在相互认识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彼此之间一种相信或不相信的关系,是认为对方能够履行责任的保障感。关于大学生对辅导员的信任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深了解和认识:第一,大学生与辅导员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是大学生对辅导员信任的首要途径。随着两者关系的不断发展,其信任的程度也会随之加深。而这种关系建立始于彼此都遵循其角色所隐含着的义务,并努力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信任的不断加深要通过在每一个人际交往阶段,交往双方都能向彼此坦诚表现出诚实守信来达成。第二,大学生与辅导员间相互评判是形成信任的基础。辅导员和学生在交往中,首先都要对彼此以前的表现进行一个判断,然后再决定是否要信任对方。这个判断一方面通过理性分析,在相互了解的过程中进一步推测对方所说所做是否真诚守信,若感觉对方表现不错,那么产生信任的可能性会增加;相反则减小。

因此,既考虑到信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维度,又顾及信任中认知、情感等个体心理过程,认为信任是交往过程中,双方在评判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对方能够履行责任及被托付义务的一种保障感。而大学生对辅导员的信任是辅导员与学生在相互认识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彼此之间一种相信或不相信的关系,是人际信任在高校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参考文献:

[1]马林东.校企合作.扶励并重.鱼渔兼授[J].高校思想政治工作.2016.(6):34-37.

[2]邹宇春.赵延东.社会网络如何影响信任.资源机制与交往机制[J].社会科学战线.2017.(05):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