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随着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在城市中,电力发展规划应该与城市发展战略相结合,电力的发展应该与城市的发展进程紧密联合起来,因此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参与的原则,以及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居民整体生活水平,将电力发展与城市的规划关联起来,谋求共同进步,促进共同发展。
关键词:电力规划建设;市政规划建设;矛和盾
引言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市政规划对城市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正逐步成为城市持续化发展的一个有效措施。在市政规划过程中,电力规划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因此,除了要做好市政规划以外,还需要进一步做好电力规划,实现两者的统一和谐。
1市政规划与电力规划的含义
市政规划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遵循社会经济和相关技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参考国家制定的关于城市发展的各种政策方针,并结合各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城市地区空间和土地等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此外,在进行市政规划时,为了确保市政规划的前瞻性和可行性,必须将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状况、文化发展状况、经济发展状况等考虑在内,综合各种因素。电力规划是通过合理科学的方式,改造或者新建市政规划区的电力设施,以地区整体的需求为基准,促使电网达到基本的技术要求。此外,还要通过可靠与安全的方式将电能供给电力用户和市民,确保电力规划的环保、美观、经济与安全,为城市的发展提供电力保障。
2市政规划和电力规划的关系分析
2.1市政规划和电力规划的概念分析
市政规划即是指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结合国家颁布的关于城市发展的政策方针,以经济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内在规律为指导,基于城市实际发展情况,制定适应城市持续发展的土地和空间等资源应用规划。由此可见,在进行市政规划时,需要综合考虑国家政策、经济市场发展、文化发展、公共事业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此才能保障市政规划的科学性。电力规划则是指各地区根据其整体需求,采取科学的方法手段对市政规划地区的电力设施进行建造或是改造,提高地区电网性能,为城市发展提供充足的电力能源。
2.2市政规划和电力规划之间的关系分析
通过上述有关市政规划和电力规划概念的论述可知,二者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当前阶段,我国已经意识到市政规划和电力规划的重要性,相继颁布了的多项政策法规,并对城市电网规划需要遵循的原则进行明确。换而言之,电力规划已经成为市政规划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实现二者的协调配合以及同步实施,才能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电力资源对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电力企业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仅仅关注经济效益,同时也要努力实现自身的社会效益。电力规划的目的就是通过电网结构的优化,对电能输送的损耗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由此可见,电力规划是市政规划的基础性项目,二者之间相互关联且相互统一。在进行电力规划的过程中,安全性和可靠性是两个需要重点关注的点。
3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1)市政规划建设在电力专项规划方面缺乏宏观性和连贯性,造成电力用地紧张、迁改频繁。以前政府的市政规划建设,常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侧重在金融中心的建立和地块的开发利用,加上市政规划部门对电力规范和技术要求不熟悉,对电源布点、廊道预留等缺乏整体、宏观、可持续的规划布局。城市建设采取的是分地块规划和开发建设的模式。由于变电站用地会影响周边地块的升值,城市在分块建设时,都不愿意切割地块用于电源布点,进一步加剧了电源布点与城区电力负荷需求之间的矛盾。没有预留、或者预留位置偏离负荷中心的情况普遍。导致负荷增长后,电源点难以落地,10kV出线走廊欠缺,城区配电网供电半径过长等问题。市政建设道路建设缺乏预留,道路拓宽、提质改造等建设普遍,道路修到哪,电力线路就迁改到哪。同一条线路,分段迁改、重复迁改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投资的浪费和重复停电。(2)市政规划建设与电网规划建设周期不一致,供需矛盾突出。园区建设、新型开发区的建设,往往要求电力先行。企业要求先有电力保障,才会投资建设。而新开发区域内,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全,电力建设投资比常规要多。企业类型多、入驻投产周期长,负荷发展难以预测,给中压电网的建设带来不确定性。而且市政建设在政府层面决策后,三两个月就可以完成一些大型项目的建设落地。但电力项目,尤其是变电站建设,从规划立项、可研设计到施工投产,需要2年以上。如果电力建设不提前预留,存在市政项目落地、企业投产后电力供应紧张的风险。如果提前预留,则由于招商引资速度的不确定性,也容易造成电力负荷发展缓慢,电力资源闲置。企业需要有电力保障才投资、电力需要有负荷支撑才建设。两者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3)力规划建设环境复杂,影响电力规划建设工作开展。民众对电磁辐射、噪声污染缺乏正确的认知,将电力建设等同于电磁辐射的现象普遍。变电站和变压器台区建设,都需要尽可能避开居民聚集区,给电力规划建设增加了难度。而且电力规划建设的效益回收周期较长,地方政府和民众难以从电力规划建设中看到短期收益。对电力工作不支持、不理解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对于变电站建设和线路建设的征拆、青苗砍伐等的补偿期望,远高于电力企业实际投资,造成阻扰电力建设项目落地的情况时有发生。
4当前的应对措施
电力企业的双重性,决定了在地方博弈中,处于从属地位。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电力公司同时具有追逐市场利益的企业性和服务民生的社会性。相互矛盾的双重性,决定了电力企业在考虑投资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效益。甚至说,社会效益的重要性要远大于经济效益。所以在日常的电力规划和建设中,让道于地方市政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往往成为电力企业的首要选择。为保障电力规划建设的有效进行,在电力与市政建设之间取得平衡,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建立常态的规划编制和互动机制,做好与地方政府的衔接,在城市控制详细规划中对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予以提前预留,并明确用地范围及性质,并妥善保护。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在市政建设、道路建设过程中同步预留配电网管道,在城市的规划调整或负荷预测偏差较大时,双方互通信息,并及时采取有效的规划修编措施。(2)关注负荷发展动向,提升负荷预测能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及时掌握各类大型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采用不同方法对城市负荷、尤其是突发性负荷进行准确的预测,使得城市电网规划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3)建议和推动地方政府聘请有资质的电力设计单位,在编制市政规划的同时同步开展电力专项规划。使电力规划与市政规划匹配。专项规划编制后,由供电公司参与评审,并将专项规划成果与电力规划融合。实现电力规划建设由政府定点定路径,供电公司全力配合,协同共进,互惠双赢。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市政规划的重要性逐渐突显出,作为市政规划的重要内容,电力规划的合理性直接关系着市政规划的成效,因此必须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做到协调统一,如此才能为城市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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