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德祥
镇江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镇江212003
摘要:本文简要分析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从人员、组织结构,具体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合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建议和对策
0引言
如今,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建设中与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并重的管理职能,要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施工单位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牵涉到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生效,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变化情况,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要防止合同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笔者就施工企业如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谈几点体会。
1、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1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分析目前施工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明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在签署合同时,合同双方不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订立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更有甚者,在获得承包合同后,有些总承包单位随意肢解工程,擅自分包工程或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工程,从中牟利。
1.2合同管理职能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很多建筑企业的管理层,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技术、经营、质检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的经验教训不能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常常为同样失误重复地交“学费”。
1.3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来看,建筑施工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因此,施工合同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不对称,是当前工程款屡屡拖欠的主要原因。另外大多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1.4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偏低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有的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少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的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却又不懂工程技术;更有甚者,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程实践经验,更谈不上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2、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对策
2.1普及合同法制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建筑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人才是企业中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素质结构,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和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人员和有关职能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或与高等学校、咨询单位合作进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导实践。
2.2优化合同管理组织结构
为适应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走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向适应性强的有特色的企业组织形态发展,努力提高专业化、协作化水平。同时,在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等接口设置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的由最高领导层牵头举办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会,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和解决权责划分的缺陷,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2.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确保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能满足合同正常履行。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教育和组织优化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施工队、分包企业和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如企业和现场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评价制度等管理制度,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合同管理的综合质量。同时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方式,可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也可以在出现合同纠纷的时候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对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全面的跟踪,同时在合同纠纷处理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作出评估和总结,从而更好的完善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2.4建立和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各建筑施工企业因受不同管理资源状况、历史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合同管理工作都具有其特色,即使是以同一标准文本为蓝本,在最终工程合同文本中亦会呈现出一定的独特性。因此,为简化和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建筑企业有必要根据本企业合同管理特点和优势,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企业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合同中采用严谨、准确、详细的文字来表述,清楚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避免因文字表述不清引发岐义和误解,从而导致引起争议或者合同难以履行。同时,根据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积累的经验教训,及时补充和完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施工企业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必将造成合同损失,尤其是时效性要求高的索赔,若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合同履约信息,将会导致索赔失效。
3、结束语
总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企业领导者要紧紧抓住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工作,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而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要严格履行施工企业的合同责任,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施工工程的全过程。在企业内部,建筑企业应通过全面提高员工的合同履约意识,结合并突出企业自身的管理风格,树立企业与众不同的市场形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在建筑市场上争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