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处于无序状态。他认为,国企产权改革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要有一套处置国有资产的规则。明确谁来买、谁来卖,谁有决定权买,谁有决定权卖,钱归谁,是否以账户的形式进行核算等等,第二,对于参与资产处置过程、代表所有者来处置国有资产的人和机构,要有一个法律定位。明确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职能,国资委的职能,以及最终决策归谁,中央管的企业卖了以后归谁,放在哪一个账户等。而实际情况是,在现在的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中央一级账面上对此很难表现,钱在谁的口袋里装着都不知道。
经济政策法规参考
2005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