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定和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后,这项新规定成为我省各级医疗机构中医患双方的焦点话题。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如果医方不能证明自己的诊疗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将承担事故责任。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引人举证倒置原则,极大地增强了对诊治过程产生怀疑的患者要求医疗事故鉴定的信心。在医患矛盾时有发生、医疗纠纷日益增多、手术官司对簿公堂屡见不鲜的新形势下,面对我省医疗环境,积极稳妥地处理医患关系,已经成为我省各级医院建设发展的关键环节。
青海经济研究
200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