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伶俐
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大连116000
摘要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在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为了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就业形势的发展,要以就业与创业为导向,积极进行高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模式创新,更好的实现教学目标。
关键词就业与创业高职经济法创新课程改革
当前,我国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国家积极号召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政府纷纷出台各种政策、方针,积极扶持毕业的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高职院校是直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学校,随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中的不断深入,我国高职院校的各科都在积极优化改革,以更加适合就业形势的发展。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也在不断改革中,各个高校对经济法学科也在进行不断地优化。
一、传统《经济法》教学方式分析
《经济法》这门学科理论性比较强,实践性要求高,涉及的层面非常广,是财经管理类学科的一门基础性课程。[1]当前,高职院校传统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不利于培养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也不利于学生适应未来的就业形势。
1、教学内容繁杂,针对性不强
在我国法的体系中,经济法具有独立性,是独立的法。由于各个领域、各个学者、各级政府对经济法都有不同的理解,从而使得当前的经济法范畴过大,内涵过于复杂,内容更加广博,具体到知识体系方面就更加庞杂,教师难以教学,学生难以理解,严重影响了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2]此外,我国高职院校开设的经济法课程都不分专业,统一授课的模式,这样的模式并没有真正做到经济法与所学专业相结合,不能体现学生在自己专业的优势,也不能反映出学生学习经济法的诉求[3]。教师在教授经济法时,往往是同一个教案不同专业的学生中共同使用。
2、教学方法,没有形成教学互动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教学方法仍然以课堂讲授法为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主体,学生一般都是被动听讲,这样的教学模式,学生永远都是教学中的配角,这不利于知识和真理的互动,阻碍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难以使学生掌握解决未来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4]学生虽然学习了法律知识和案例,但是不能应用到未来就业的生活和工作中,使经济法课程的设置成为了摆设。
3、针对未来岗位的适应性不足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设置并没有真正按照企业员工所需的法律知识需求进行教学,经济法的改革目的是培养出学生在今后的就业工作生活中解决、应对出现的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而当前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并不能满足这个形势。高职院校出来的大学生缺少法律应用的能力。[5]因此,高职院校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不断培养大学生使用经济法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学生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二、以就业与创业为导向的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
1、要以就业与创业为主线,重新整合教学内容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的经济法教学改革,首先要做的就是重新整合教学内容。要将就业与创业作为主要目标,在教学中充分运用实践教学法,积极模拟未来将来就业与创业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与经济问题,来为学生的创业与就业之路扫清障碍。《经济法》教学内容要仅仅围绕就业与创业而进行,努力将教学内容实践化,使学习内容具体化,[6]在实训过程中,通过学生组织企业,在不断实践过程中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之道。
2、以熟练掌握为导向,努力优化教学方式
为了达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教师要使用各种教学手段,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努力优化教学方式,以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首先,要坚持案例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在《经济法》的教授过程中,案例教学法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可以将一些抽象的概念生动化、具体化,使用情景式教学,将案例还原,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便于学生理解,从而使学生更加快速地掌握法律知识。因此,运用案例分析教学,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实现教学效果最大化。
教师要在教学前,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典型案例,并针对授课内容对案例进行精心准备,积极引导学生分析、讨论案例,使学生通过案例教学,增加学习兴趣,激发实践意识,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要运用情境式教学,促进学生参与。教师要在讲授《经济法》的时候,设定情境,通过情境的设定,来还原案例,由学生进行实景演绎,教师要与学生进行讨论、学习,将所学知识贯穿其中,让学生在实景中改变机械的学习,培养学生实际运用掌握知识的能力,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再次,引入任务教学,强化教学目标。要在教学过程中,引入任务教学法,使每一天的课程内容都明确、效果都最大化。要围绕“提出任务——分析任务——完成任务——总结”来进行课程教学,使学生学会并能运用知识。最后,要充分使用多媒体技术,开拓学生视野。要改变传统的单一的教学手段,积极运用多媒体技术,使用幻灯机、投影仪、录像机等设备采用图片、视频、动画的形式来刺激学生的听觉与视觉,增强学生的接受、理解能力,从而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学目标。
3、要以就业与创业为导向,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
为了将来的就业与创业,高职院校要在《经济法》的设计上,不断增加实践的教学比重。要在教学过程中,将经济法与实际结合,教会学生分析经济问题,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培养学生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其次,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可以通过模拟法庭处理经济纠纷的方式来提高学生解决经济问题的能力。还可以采取旁听经济法案例来拓展学生的思维,有选择性地安排学生到法院旁听经济类案件,从而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所学知识,让学生对经济法有更深刻认识。
参考文献
[1]舒江云.基于创业过程的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大众科技,2012(04).
[2]庄红蕾.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探析[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3).
[3]杨玲英.高职《经济法》课程项目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职业教育,2013(04)上.
[4]吴祎琨.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问题分析[J].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3).
[5]文川.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范式新探[J].职业教育研究,2011(11).
[6]姜吾梅.基于营销职业岗位能力的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研究[J].中国市场,2013(9).
[7]陈虹雯.刍议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N].天津教育报,2013-05-03.
[8]刘军.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内容体系的优化研究[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