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之研究论述黄东辉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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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之研究论述黄东辉

黄东辉

黄东辉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250013

【摘要】本文通过对几种评标方法进行分析,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综合评分法、无标底法和最低评标价法,比较各自的适用的工程范以及优点。评标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招投标;评标分析;评标方法

引言

招标投标这是商品交易的一种手段。在建筑市场中,投标方(承包方)是卖方,招标方(发包方)是买方,“商品”就是建筑工程。国际上招标投标方式分为有限竞争招标投标和竞争招标投标。有限竞争招标和竞争性招标分别相当于我国的邀请议标、招标和我国的公开招标。建筑产品交易的最佳竞争方式就是公开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三个阶段可划分为决标成交阶段、招标阶段和准备阶段。建筑产品的交易方式和竞争的之所以具有特殊性,主要是由于建筑产品具有价值量大、生产周期长、固定性和单件性等技术经济特点。评标应体现公平竞争、科学合理、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招标程序和过程很复杂,关键在于工作是编制评标的方法以及标准。决标成交阶段的工作内容为签订合同、决标、评标和开标。招标阶段的工作内容为邀请书、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接受投标人的标书、招标工程交底答疑或发布招标公告。

2、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分析

2.1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合理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最低评标价法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最低评标价法是一般项目的首选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不是按社会平均成本计算的价格,也不是最低价格,它是部分投标人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合理低价。最低评标价,只要对招标文件中的一系列条款或无实质性的保留或偏差的情况下,因此,最低价就是合理的。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通用服务项目以及标准定制商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的规定:“中标人投标时,应满足一下条件:①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需求,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都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最低评标价法充分体现了,招标的目的是择优这一特点。最低评标价法作为投标报价共同基准,是标底编制单位提供给个投标单位的拟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这样可以避免因工程量的计算偏差而导致各个投标单位投标价额差大,从而无法确定谁的报价更合理。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成本价格高于投标价格的话,承包商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很有可能偷工减料。这样不仅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原则,还对社会和企业本身有害,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但是如果存在高额利润,中标价明显高于实际成本,就意味着建筑工程商不应获得的暴利和国家资源的浪费。在实施期间这样做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可以减少工程方面的合同纠纷,体现了最低评价法的意义和目的。例如:对老百姓而言可在购房中直接受益,对开发商而言能降低其投资的成本。

2.2低标价法

低标价法也是根据投标报价为依据进行评标的方法。低标价法对于招标人来说能降低工程造价,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评标方法。国际上包括世界银行贷款的工程项目普遍采用这一评标方法。在建筑市场施工合同签订不严密和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不能按质按量如期交付工程或要求索赔,盲目决标会使投标商以露项等原因,将给业主带来不应有的损失。投标人的其它因素必须对最低报价进行认真分析,同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研究投标人降低报价的措施是否可行、有效。目前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为了防止投标者以低于成本价投标,招标人规定一个标底的下浮的幅度或者规定一个偏离招标价格的合理下限;另一种是经过分析和比较,选取三家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确定中标人。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经过合理的选取低标后,不能保证中标者是最低标价者。但相对较低报价的投标人,有些招标文件也规定,经过对投标人提供书面文字说明的充分研究和讨论及评标委员会的答辩,多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理由充分时,才会有中标的可能。

2.3评议法

评议法没有科学的判别标准,一种定性分析方法。评议法的优点是能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同时择优、公开和公平也能充分体现的原则。当评委意见不统一时,评标失败也是有可能的。评议法是在熟悉各有效投标书内容的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施工组织设计、主材数量、工期、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和分析之后,将评标委员会成员分成若干专业小组,分别进行评议,集中意见后再进行综合评议,中标人将会在综合评议后的人员中择优选出。或是投标人在选择其中各项条件都较优良,充分听取各位评委的建议和意见后来确定中标人。评议法仅仅适应于施工技术难度不大的房屋建筑。

2.4按照评标中的分值比率

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占有有绝对优势。因为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值)为25~65%,是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有规定。从这一条例来看,对于价格来说其他的评标因素的作用力微乎其微。所以,投标人是否中标,价格在评标中就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

3.1.现行的评标方法是以标底上下范围为依据来确定中标价。评标的标准应以合理低价中标。报价在标底价以下,成本价以上,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条件时,同时应以最低价中标。现行的评标方法的交易方式限制了招标人的决标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未能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2.在评标方法中应明确规定,在施工应用中,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招标,应予以奖励;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投标应给予加分。未考虑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的现行评标方法中的分项评审指标,这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

3.3.现行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交易双方提供数据和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无法判别。可能出现双方都无法辨别,出现信息资源互不匹配的现象。例如投标人的管理水平和施工组织方案,招标人的资信投标人难以获得,仅由几次交流和书面资料难以摸清底细。因此行业主管部门为合同当事人按约定严格履行承诺,应加强合同管理,信息和企业信誉及资信的管理,依法管理,并使其规范化。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评标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招标工作应围绕“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尽可能维护业主的利益,以有利于招标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市场的有序竞争为核心,同时不损害投标者的利益,以选择最合理的价格为目的和最好的施工队伍,将招标评标工作做到最好。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08-30.

[2]钟文勇.湖南省建筑工程招标评标方法的研究及其应用研究[C].工程硕士学位论文,2009.2.26.

[3]《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细则》.200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