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陕西西安710055
摘要:在当前我国诸多旅游型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缺乏文化生态适应性、城市旅游规划缺乏科学合理性的问题,在不同文化的激烈碰撞过程中,无法充分保障自身城市文化的独特性与个体性,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文化生态潜力降低的态势。总而言之,在部分城市旅游规划中缺乏文化生态适应性,没有构建出稳定、协调的文化生态,并以此为诱因逐渐降低了旅游型城市的文化独特性。而文化生态适应性不但是这一问题的主要出现诱因,也是问题的主要解决途径与必由之路,因此本文通过对城市旅游规划中文化适应性的优化提升,从而实现对旅游型城市稳定文化生态的构建。
关键词:城市旅游规划文化适应性影响因素分析
一、文化生态及其适应性二者关系概述
首先,文化生态主要指,各人类文明与地域文化在传承、发展过程中,与自然环境二者之间相互影响而共同构建起的生态文化环境,也泛指人类文明在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精神财富与物质财富二者之间相加的总和。在不同的生态环境、文化背景下,不同地域文化、人类文明之间的文化生态系统都有较高程度的差异性。而对于旅游型城市而言,具有鲜明独特、个体风格的文化生态也是发展城市旅游产业的关键所在。
其次,文化适应性主要指,在不同地域文化、人类文明接触过程中,对其中一方或是双方原有文化类型所造成的冲击影响,并产生的具体变化,被称作为文化适应。例如在中西方文化交流、碰撞过程中,不同文化的语言文字会出现相应的转变,才能实现不同语言之间的良好沟通,而在这一过程中原有语言文字读法、意思所出现的变化,便是文化适应性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为:首先,在城市文化生态的发展过程中,会随着时代的变迁、生态环境的变化而呈现出长期、持续、缓慢的变化,而文化适应性的高低,则会导致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城市文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出现上升或是下降。其次,也可将城市文化生态系统视作为生态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各类异质文化、传统文化与地域文化之间所达成的相对稳定的平衡关系,而文化适应性的高低,也在直接程度上影响这一平衡关系的稳定性。唯有在城市的文化生态及其适应性二者之间达到稳定平衡,文化生态系统对所出现的各项具体变化有较强的适应性时,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潜力才会得到显著提升。换而言之,便是要求在城市旅游规划层面上,做到将城市原生生态文化与异质文化二者之间协调适应共处。而对于城市旅游规划中文化生态适应性的提升,也是本文的研究方向。
二、在城市旅游规划领域中,文化生态的主要构成元素
(一)旅游城市的结构布局
在当前我国绝大部分旅游型城市的发展与规划过程中,绝大部分的文化资源都分布在城区及其周边范围内,且城区内的各项功能模块与相应设施的配置最为齐全。因此在一定层面上讲,旅游城市结构布局规划的科学合理性,以及各项配置设施、功能模块的服务等级、容纳总量在直接程度上影响到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潜力、文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二)旅游城市的风采特色
旅游城市的风采特色在一定意义上,也可称作为城市的品牌,主要指在城市旅游规划中,对城市独特的人文资源、历史文化底蕴、城市地貌特征等诸多文化生态系统构成基础元素的拼接构成,从而形成的独特、鲜明的城市品牌。而旅游城市的风采特色,也在旅游规划中扮演着文化背景的角色。
(三)旅游城市的战略发展方向与城市定位
在旅游型城市发展规划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需要在辖区内所分布的自然景观、文化底蕴与历史遗留景观资源的基础上,针对性规划城市的旅游发展方向,以及确定战略定位。例如我国四川省成都市的旅游战略定位便是古蜀文明发祥地、西南割据政权古都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而城市旅游规划中,对于自身战略定位的明确以及发展方向的选择,也在直接程度上影响到文化生态的稳定性与适应性。
三、在城市旅游规划领域中,优化提升城市文化生态适应性的对策建议
(一)在城市旅游规划领域中,提高文化环境与文化资源二者之间适应性的提升
首先,文化环境主要指,在不同人类文明、地域文化的传承、发展过程中,文明发展的起源地,而在现今则泛指生态环境与我国传统文明、各地域鲜明、独特的文化三者之间共同构成的生态文化环境。
其次,文化资源则主要指,在文化环境中所分布的各项实质层面与意识层面上的珍贵历史遗产、文化资源。在另一个角度上讲,文化资源也是城市文化生态系统中的主要表现形式与文化载体。
因此对于城市文化生态适应性的提高,便是需要从文化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两项构成元素:文化环境与文化资源加以着手,具体的对策建议为:第一,对旅游城市文化资源的主要利用与发展方向的确认,应从实际层面着手,在城市文化环境的基础上加以选择制定,要做到旅游城市的战略发展方向与城市定位符合整体时代背景;第二,在城市旅游规划层面上,要根据文化环境的不断变迁、文化资源的不断发展,从而制定出符合当前城市旅游发展定位、人民群众审美喜好的旅游主题,并明确主次关系,针对性发展旅游城市的“拳头主题”;第三,当前正处于世界文化大融合的关键时期,也可将当下视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五千年未有之
变局”。因此在城市旅游规划领域中,不但需要适当提高传统的文化资源的扶持推广力度,也需要对所产生新的文化资源,以及文化生态所出现的变化做到客观看待与积极利用,在真正意义上做到传统文化、异质文化以及现代文化三者间的协调共处。
(二)在城市旅游规划领域中,文化形式与城市形象二者之间适应性的提升
首先,文化形式是指在我国传统文化与各地域文化的传承、发展过程中,符合人民群众生活喜好、人文习俗的艺术重要载体与表现形式。例如在我国十大传统文化形式中,不同的地域文化也发展出独特的文化形式。如戏曲文化形式中,京津地区发展为京剧文化形式、云贵地区发展为昆剧文化形式、川渝地区发展为川剧文化形式等。我国不同地域中所分布的旅游城市,也普遍具有自身独特的文化形式,这也是城市文化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与核心竞争力之一。
其次,城市形象主要泛指上述提及的城市品牌。而提升文化形式与城市形象二者之间适应性的具体对策建议为:第一,在城市旅游规划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深入了解城市居住人民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接触、传承的具体艺术形式,并在确定城市旅游定位、规划旅游行业主要发展方向时,对城市主要的艺术形式加以适当参考。例如我国天津市,便将得到人民群众广泛喜爱的相声艺术形式作为城市核心旅游产品,并借此打造出“相声之都,海滨津城”的城市品牌;第二,在城市旅游规划中,也需要适当地将传统的旅游模式与文化形式二者加以结合,从而进一步提高游客对旅游城市独特、个体的文化生态与艺术形式的直观感受程度。例如在天津市旅游规划中,重点扶持相声小剧场的建设与发展。
四、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诸多旅游型城市的发展潜力,并与此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旅游区域,以及提高我国传统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因此本文首先对城市旅游规划中文化生态及其适应性二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文化生态的主要构成要素加以分析,并针对性提出上述提高城市文化环境与文化资源、文化形式与城市形象二者之间适应性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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