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莎莎
(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河南471000)
【摘要】目的观察切除术在治疗乳腺纤维瘤上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医院于2013年4月-2014年4月收治的80例乳腺癌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0例,观察组采取经乳晕切口微创切除术,对照组采取传统乳房放射状切口切除术,比较两组的临床效果。结果对照组在切口甲级愈合、乳晕感觉正常、术后并发症、复发率上和观察组相比,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双乳基本对称上,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乳腺纤维瘤患者在切除术的选择上,采取经乳晕切口微创切除术进行治疗,具有操作简易度高、临床效果显著、能保持乳房形态美观性的特点,值得在临床上大力推广。
【关键词】切除术;乳腺;纤维瘤
乳腺纤维瘤多发生在20-25岁之间的年轻女性群体中,且大多属于良性肿瘤,因此临床多采取切除术进行治疗。基于此,文章选取医院于2013年4月-2014年4月收治的80例乳腺癌患者,对他们采取不同切除术的临床效果进了观察,经研究表明经乳晕切口行切除术的临床效果较为明显,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取医院于2013年4月-2014年4月收治的80例女性乳腺癌患者,年龄为18-35岁,平均年龄为(25±0.6)岁。所有患者经临床触摸、CT三维成像、B超检查等均确诊为乳腺纤维良性肿瘤,乳腺纤维瘤数量为2-3个,直径在1.5-3.9cm之间,排除严重炎症、乳腺增生囊肿、恶性肿瘤及手术禁忌。两组患者经一般临床资料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患者术前均行血常规和心电图等常规检查,对照组采取传统乳房放射状切口切除术,患者麻醉后,沿乳管方向作放射状切口,将肿块连同包膜全部切除,切除肿瘤及其周围组织0.5cm[1]。
观察组采取经乳晕切口微创切除术。术前,结合患者的影像学资料先对肿瘤进行具体的定位标记,以保证手术的准确性,采用经乳晕边缘切口,在患者局部麻醉或全麻后开始手术。术中,患者取仰卧位,局部消毒,从乳晕的标记处切开皮肤,若切口较浅,可适当分离,在切开皮下层后将含有肿块的腺体向乳头方向进行适当的牵引,放射状切开乳腺组织,眼肿瘤包膜进行分析,按照术前确认的位置将肿块推到切口处,彻底切除后对创腔进行止血[2]。缝合乳腺组织,对乳晕部位采取分层缝合的方式,包扎固定伤口。
1.3观察指标
术后,对两组患者的伤口愈合情况、乳晕感觉正常度、双乳对称情况、术后并发症、术后1年的复发率进行比较。其中,切口愈合标准为:甲(切口无任何不良反应);乙(切口愈合情况欠佳,有积液、皮肤坏死、破裂等情况,无化脓);丙(切口出现比较严重的化脓情况)[3]。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2.0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t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如表一所示,两组患者经过不同的切除术治疗,对照组在切口甲级愈合、乳晕感觉正常、术后并发症和复发率上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双乳基本对称上,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两组相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临床研究表明,乳腺纤维瘤主要是由内分泌失调所造成的,常发生与腺上皮和乳腺小叶纤维组织,多见于20-35岁的年轻女性患者中[4]。以往,临床乳腺纤维瘤的治疗多采取传统乳房放射状切口切除术,这种切除技术虽然效果明显,但会将皮肤的纹理切断,给患者乳房造成明显的局部凹陷,破坏着患者乳房的整体美观性,这会给爱美的女性带来消极的影响[5]。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临床发现,女性乳晕部位皮肤较薄,弹性和韧性都比较好,且正好位于乳房正中,完全不受象限限制,而在经乳晕切口微创切除术的进步下,这一切除术不仅能完整切除肿块,有着现在的临床效果,还能有效保持乳房形态的美观性。
在本次对80例乳腺纤维瘤患者切除术治疗效果的研究中,两组患者通过不同的切除术治疗,在切口甲级愈合、乳晕感觉正常、术后并发症和复发率上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双乳基本对称上,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说明,经乳晕切口微创切除术具有临床效果显著,保证患者乳房形态美观性的优势,临床推广价值明显。
【参考文献】
[1]胡睿,万会来.切除术治疗乳腺纤维瘤80例临床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4,7(14):111-112.
[2]潘承欣,崔仁忠,张秀容等.不同路径手术治疗乳腺纤维瘤临床效果分析[J].白求恩医学杂志,2015,13(02):164-165.
[3]王约军.切除术治疗乳腺纤维瘤60例临床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3,24(02):373.
[4]许汝清.用环乳晕切口切除术治疗乳腺纤维瘤的临床效果[J].当代医药论丛,2014,18(13):292.
[5]李军,刘艳红.环乳晕切口切除术治疗乳腺纤维瘤的临床疗效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3,08(17):1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