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职工张某于2004年6月经职代会联席小组长会议讨论通过被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于6月7日通过挂号信函告本人。现本人一直未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请问:其档案关系如何处理?如果作为死档在单位存放,今后是否会因未转档案关系又形成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
2005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