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安县国土资源局刘利宏711500
【摘要】本文以镇安县为例,通过实地调查及统计资料的收集,界定了“农家乐”的概念,分析了“农家乐”土地利用特点、形态布局及土地利用变化,最后提出了“农家乐”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关键词:农家乐土地利用
一镇安县“农家乐”概况
1、“农家乐”的概念
“农家乐”旅游一直没有一个社会公认的定义,提法很多,通常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联系在一起。本文所研究的“农家乐”与乡村旅游是包含关系,认为“农家乐”是乡村旅游的一种,它是指在农民自由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果园、花圃及菜畦等田园景观、乡村人文资源,以家庭为经营主体,为游客提供以农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餐饮、住宿及娱乐等服务的乡村旅游。它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及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特色,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
2、镇安县“农家乐”现状分析
(1)发展规模。镇安地处秦岭南麓,汉江支流,素有“中国栗乡”之称,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镇安“农家乐”始于2002年,作为镇安生态旅游特色项目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发展空间,已经成为镇安生态旅游和休闲度假的一大亮点。经过培育、发展及规范阶段,到现在已有“农家乐”经营户约500户,床位8000多张。2012年,全县“农家乐”共接待旅游人数25万,总收入1000万元。
(2)镇安“农家乐”的主要类型。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历经10年的培育和发展,镇安“农家乐”已经拥有自己独特的栗乡特色。目前全县“农家乐”已经逐步建成三种类型:农家旅社型、农家餐馆型和休闲农庄型。如杨泗镇农家乐,以景点密集著称,可为周边景区的游客提供住宿;开发区农家乐,以众多山珍美味为拳头产品;云盖寺镇的生态旅游的清凉夏季。
但镇安“农家乐”的发展总体上仍处在初级阶段,并表现出自发特点:发展区域单向集聚,西北部山区呈持续扩张态势,中部丘陵和南部几乎还是空白;青山绿水的视觉享受和相对廉价的食宿几乎是产品的全部内涵;经营机制和运作模式单一,个体粗放经营。
二、“农家乐”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特点
(1)多效益性。旅游用地可以获得多种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些效益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能增加经营户的经济效益,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促进文化的交流;另一方面也可能给旅游地带来不可逆转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的负面效果。
(2)高收益性。“农家乐”用地不仅能维持原有的土地功能收入,而且还能通过发展旅游得到额外的收入,明显的增加了土地的经济产出;河流水面、滩涂等未利用地,通过承包、租赁发挥其未利用地的经济潜力;经营户利用疏林下的空隙种植蔬菜、布置娱乐设施,也使土地经济收益显著增加。
(3)复杂性。“农家乐”用地类型众多,包括水田、果园、茶园、林地、坑塘水面及农村宅基地等。考虑不同类型用地本身的特点,发挥其优势,也是“农家乐”发展中需要考虑的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一切土地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农家乐”用地仍然涉及种种复杂的土地管理体制,对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不同的土地用途管制。
2、“农家乐”用地的空间形态分布
镇安县“农家乐”经营个体用地的空间形态有点状和块状两种。采取何种布局形态与地理条件、投资规模及土地管理制度等有关。点状的空间形态是指除了主体接待设施以外,基本上没有附属的户外休闲娱乐设施,目前镇安“农家乐”经营户的75%左右以这种形态分布。它们坐落在景区旁边,依靠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本身除了餐饮、住宿和休闲(局限于麻将、卡拉OK等),没有其他户外娱乐设施或项目。块状的空间形态是指除主体接待设施以外,周围还有小范围的景观休闲用地和户外休闲娱乐设施。除了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雅的环境,经营户本身自有或租赁来的水库、菜地及农地等可供游客进行垂钓、乘竹排和摸鱼虾等户外娱乐休闲活动。
3、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分析与收益变化
“农家乐”的用地结构通常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主体的接待设施,包括接待厅、餐厅、住房和室内的休闲娱乐场地,这一部分属于建设用地类别,是已办理土地占用相关手续的永久性用地;第二部分是经营户在主体接待设施旁搭建的辅助用房和周边的停车场、前坪、园林化构筑物等。这一部分一般属于园地和林地,为利用地类别,未全部办理土地占用的相关手续。第三部分是作为“农家乐”背景而存在的林地、园地和湖泊水面,这一部分主要由经营户自有或租用或本身属于未利用地,而且一般没有基建投入。
从1998年“农家乐”悄然兴起以来,镇安县的一些土地的用地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由单纯的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发展成一种复合型的土地利用类型,一些农地、林地也具备了两个产业(农业和旅游产业)的特性。这些变化给镇安县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促进了农民的就地就近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以镇安发展“农家乐”最早的青槐社区为例,据地税部门数据反映,每家农户靠农家乐年收入最少的也达到了7至12万元。镇安县农民的就业结构也由原来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向农商结合的模式转化。
4、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避开审批,违法占地。“农家乐”为农民增收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业主在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承包和村民合作联营的方式取得土地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硬化地面,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虚报、瞒报实际的经营内容,借开发“农家乐”之名,行房地产项目之实。除了私家农庄,缩小版的农家乐公寓也渐露头角。这些行为既破坏了耕地,又扰乱了土地市场。
(2)用地需求扩张与耕地保护相矛盾。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已成为制约各地发展的瓶颈。近年来镇安生态旅游开发加快,以生态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得到迅猛发展,这一朝阳产业已成为镇安县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亮点,但是风景旅游开发、会展业开发及“农家乐”的发展都对用地指标需求较大。土地要素的稀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家乐经营规模的扩大。
(3)发展区域单向集中,资源依赖程度高。镇安县域丘陵山地占70%以上,地势呈三面环山,中间凹陷盆地特征,是一个特殊的地理区域。镇安县的土地利用类型齐全,各类用地面积由大到小依次为:林地>耕地>草地>园地>水域>工矿居民>交通>未利用地。“农家乐”的开发位置主要依附于旅游景点或依山旁水,如木王森林公园周边的农家乐就不下几十家。发展区域单向集聚,西北山区呈持续扩张态势,中部和南部几乎还是空白。由于青山绿水的支撑,缺乏开发新产品的动力,“农家乐”产品大多局限于餐饮和住宿。参与性、体验性项目不多,反应农村乡土文化的节事、风俗展现的较少。
三、基本对策
1、重视土地利用规划,协调各规划之间关系
避免盲目、无序的发展“农家乐”,坚持与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林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对“农家乐”的发展还要进行堵疏结合,特色引导。
2、集约土地利用,完善土地管理政策
土地集约利用体现在土地投入的强度,土地利用的深度、精细程度、效益以及合理的布局和产品体系上。在现在和可预见的未来条件下,满足“农家乐”用地的完整功能,适度的发展规模,在取得最大规模效益的基础上,增加存量土地的利用,优化结构,不断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在不破坏农用地耕作层和种植条件等的前提下,明确界定“农家乐”用地的规定。
3、升级旅游产品,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高级“农家乐”旅游产品的规划设计,细分市场,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开发不同的旅游产品,提供不同的旅游活动和旅游体验,展现人文资源,对乡村文化内涵进行深层次挖掘,加强游客与当地居民的互动性。保护“农家乐”旅游地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重视生态容量的运用。
【参考文献】
[1]唐代剑、池静:中国乡村旅游开发与管理[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
[2]田喜洲:休闲旅游“农家乐”发展探讨[J].北京第二外语学院学报,2002(2).
[3]胡卫华、王庆:“农家乐”旅游的现状与开发方向[J].桂林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