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洪烨(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医院154101)
【中图分类号】R-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0)08-101-02
【摘要】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继续教育的直接结果是促使医院中受继续教育者医疗熟练程度、医疗技能,医疗所需知识等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继续教育的最终收益表现在两方面。对医院而言,医院内员工医疗绩效和医疗生产率得到提高,进而使医院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在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对受继续教育者而言,最明显的收益就是可以增加其医疗收入和有关的福利待遇,提高医疗水平。
【关键词】医院继续教育成本效益分析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一、继续教育的成本与收益
(一)成本
医院中职业技术继续教育投资的成本因继续教育的性质、内容、种类等不同而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继续教育者所需的直接货币成本以及继续教育活动所需的物质条件的成本。这部分成本属于货币支出。比如,医院举办一个医学技术继续教育班,需要支付参加继续教育者的工资及聘请教师的费用,需要支付租用继续教育场地和继续教育设备的费用。
2.实施继续教育的机会成本。在职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有的需要全脱产学习,有的需要半脱产,也有一些在职继续教育是业余的,但受继续教育者可能会提前下班或请假去复习,以准备考试。与此同时,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员工迫于学习压力,常常不能全力工作。所有这些都会给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带来一定损失,这些损失便是继续教育的机会成本。
3.利用现代化医学仪器或有经验的员工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机会成本。这部分成本通常发生在老师(有经验的医生或护士)带学生式的继续教育形式中。比如有经验的老师给学生讲授医学技能,其工作效率必然会受到影响,这种损失也要计算到继续教育成本之中。
(二)收益
继续教育的直接结果是促使医院中受继续教育者医疗熟练程度、医疗技能,医疗所需知识等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继续教育的最终收益表现在两方面。
1.对医院而言,医院内员工医疗绩效和医疗生产率得到提高,进而使医院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在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2.对受继续教育者而言,最明显的收益就是可以增加其医疗收入和有关的福利待遇,提高医疗水平。
二、两种在职继续教育的成本效益分析
根据医院继续教育投资所产生的人力资本是否具有较普遍的适用性,可以将医院继续教育分为一般继续教育与特殊继续教育。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概念上,因为多数继续教育两方面兼而有之,只是继续教育内容有所侧重而已。理论上对两类继续教育进行区分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成本和收益在两种继续教育下有所不同。
(一)一般继续教育的成本效益分析
所谓一般继续教育,是指员工通过继续教育获得的业务技术知识、技能,对其所属医院以外的组织同样具有适用性,即接受一般继续教育的员工可以借此去其他医院谋职,并获得一个与其当前技能相称的较高的工资率。
医院在通常情况下,不愿意单纯地为本医院员工提供适用性极强的一般继续教育。这一继续教育的任务通常由社会上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承担起来,职业技术学校成为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途径。学生在该类学校学习,承担了继续教育成本的全部或大部分,通常都以付费的形式表示对成本的承担。
假定由医院为员工提供一般继续教育,那么,合理的情况应该是员工自己负担接受一般继续教育的成本并享受其收益。但在形式上,员工对成本的负担并不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而是以继续教育期间接受一种低于水平的工资的方式,间接地支付一般继续教育成本。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员工在继续教育期间的医疗水平价值低于未接受继续教育的员工的医疗水平价值,而员工在接受继续教育以后,其医疗水平价值则高于未受过继续教育的员工的医疗水平价值。如果工资率低于医疗水平价值,员工可能在接受完继续教育后就流向其他医院。在员工为医院服务的年限内,只有当其接受继续教育的净现值大于零时,他才会接受继续教育。
(二)特殊继续教育的成本效益分析
所谓特殊继续教育,是指员工通过继续教育获得的业务技术知识、技能,只对继续教育的医院具有适用性,或者能使提供继续教育的医院的生产率比其他医院提高得更多。这类继续教育只对提供继续教育的医院有益。
医院特殊继续教育的这种成本-收益结构,在能够保证受继续教育的员工继续教育结束后仍然在医院服务较长时间的情况下是可行的。这是因为受训员工较长时间在医院服务,将能保证继续教育投资预期收益的回报时间。但是,如果员工在继续教育结束后,或是在一个比较短的服务期内,到其他医院以水平的工资率就业,显然不会对员工带来损失,但对医院来说,特殊继续教育的成本将得不到补偿。因此,这种成本-收益结构对医院是不利的。
目前医院在处理特殊继续教育的成本收益关系时,通常采用两种途径:一是医疗关系双方达成默契,或订立长期医疗合同;二是调整特殊继续教育的成本-收益结构。
显然,采用第一条途径存在着一些困难,它限制了依据医院经营情况对医疗雇佣量调整的灵活性,而且还要受到种种制度性因素的干扰。第二条途径是可行的,即在继续教育期间,医院和员工双方承担继续教育成本,在雇佣期间医疗关系双方获得预期继续教育收益。
医院和员工将分别对各自的成本与收益进行比较,如果净收益为正,那么在经济上就是合理可行的,通常医院可以用诸如离职率、医院解雇率等因素加以验证。一般而言,与受过一般继续教育的员工相比,受过特殊继续教育的员工的辞职率要低一些,这不仅是因为受训员工承担了部分继续教育成本,而且还因为特殊继续教育的价值不被其他医院承认和需要,在其他医院只能获得相当于wa的工资,不能获得预期的继续教育收益。同样,医院也不愿意解雇受过特殊继续教育的员工,因为他们的离去肯定会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还会花费招聘成本和继续教育成本来吸收和训练新员工。至于双方各自应该承担多少成本和享受多少收益,可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加以确定。
三、我国卫生部建立了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基于对医院继续教育成本的效益分析,为了保障医院和医疗工作者双方的利益,我国卫生部建立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所需的经费,采取国家、集体、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继续医学教育经费列入预算。各卫生单位应保证一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费用,并通过其它途径筹集资金。继续医学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卫生技术人员本人也应承担一定的费用。
(二)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的有关规定,举办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收取合理学习费用,但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各单位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各单位应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五)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六)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学等有关内容的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
(七)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习对象、学习条件、学习内容等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八)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相应的自学管理办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九)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将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学科专业分类提前公布,供各地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
(十)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