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方向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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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方向探究

郝红英

山西省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山西临汾041600

【摘要】自国家2005年启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至今已经过去数十年,但政法部门的权利纠葛以及司法行政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面临的诸多窘况,使得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效果并不都如人意。“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成为新时期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本文即以此为研究对象,结合工作实践情况,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方向进行探讨。

【关键词】司法鉴定;鉴定管理体制;投诉信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这必然会给未来司法鉴定工作带来重要影响。在具体工作实践过程中,我们需要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本文则结合工作实践情况,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与突破方向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司法鉴定管理体质所面临的现实情况

必须承认,基层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现实情况仍然十分严峻,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司法鉴定投诉、信访案件逐年攀升

在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中,司法鉴定投诉、信访案件数量数年来都较多。据国家司法部信访局相关统计数据,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鉴定投诉量每年都在1500件左右,部分省份的年投诉量居然能过百,可见一斑。据司法部信访工作统计数据,司法鉴定来访、来信、网络量同样都占据到前三名。以2015年第三季度为例,司法鉴定群众来信109件,群众来访72件。司法鉴定来信、群众来访分别占据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来信总量的12.1%、14.7%,仅仅少于监狱领域、戒毒领域和公证领域。2016年,司法鉴定领域群众来信、来访总量呈现出稳中下降态势,但仍然数量较多。司法鉴定投诉、信访总量较多直接说明司法鉴定领域存在诸多问题,监督管理工作仍然需要从严落实,依法监督。

2、司法鉴定投诉、信访案件难有效处理

在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后,一旦投诉人不服从的,司法行政机关无法解决的就会导致重复投诉、重复闹访情况发生。部分投诉人甚至组织集体上诉,使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压力重重。尤其是近些年来,因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问题最终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呈现出逐渐攀升局面,这足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3、司法鉴定领域所面临的其它问题

因为诸多因素影响,司法鉴定领域仍然会面临其它问题。例如部分鉴定机构追求高利润、乱收费、超范围鉴定、不正当鉴定等情况时有发生。重复鉴定、“鉴定搭架”现象更是层出不穷。除此之外,司法鉴定机构过多、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不规范竞争等问题更是屡禁不止;鉴定监督管理职权不清晰,行业协会流于形式等等。

上述相关问题往往与当事人趋利避害动机有关,希望能够通过“胡搅蛮缠”来改变鉴定结果,但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管管理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

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方向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必须切实采取相关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堵塞漏洞,严查诸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1、完善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首先,整体总结《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根据社会发展需求,适时修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不断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应该各行其是,明确各自监督职责。司法鉴定行业协会需要创新理念,发挥自律监督作用。

其次,构建司法鉴定投诉、行政复议年终通报制度。年终通报制度需要整体经验,总结教训,且以此为蓝本,编制案例、改进机制。强化对各地投诉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提升各地处理投诉案件效率。

第三,贯彻落实《关于易发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精神,并以此为据指导各地方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处理鉴定投诉。对鉴定有意见的投诉人,则引导其通过其它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有效减少信访、来访整体数量。

2、压力打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司法机关应该采取“零容忍”态度,从严把控,坚决查处。

首先,完善《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明确司法鉴定机构的相关执业规则、出发标准和处罚程序,从根本上解决处罚依据不足的现实问题。

其次,强化监督鉴定技术领域,严厉打击“假鉴定、错鉴定”。以河北省司法厅为例,近些年来他们采取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最终撤销、劝退等一大批“挂名”鉴定机构,且对部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有效的提升了河北省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同样使得信访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3、切实有效减少司法鉴定投诉、争议的发生

首先,完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明确司法鉴定机构的职业规范,切实扭转司法鉴定行业不良风气。

其次,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相关要求,并与各级人民法院相互写作,建立司法鉴定协调机制,规范司法鉴定采信程序、鉴定人职业监督的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行业资质评估,不断引导司法机关、当事人选择资质高、能力强、诚信经营的鉴定机构鉴定,且逐渐在市场中形成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有效推动司法鉴定改革不断向前发展。

总结

司法鉴定领域存在诸多不规范、不正当行为不仅仅为影响到司法鉴定行业的公信力,更是直接损害社会公正,影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应该从严管理,依法监督,不断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有效的减少鉴定争议、投诉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霍宪丹.杜志淳.郭华.司法鉴定通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3-8.

[2]郭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创新思路[J].中国司法鉴定.2015(4):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