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国”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绩与问题并存,成绩大于问题的形势下提出的;全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尤其是政治道德建设,是实施“以德治国”的基本途径和基本内容;在理论和实践中,既要反对“法律万能论”和“法律无用论”,也要反对“道德万能论”、“道德无用论”,更要反对“人治”。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