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松江(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0)
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
机关是单位的权力中枢,在机关上班的工作人员有一种凌驾于基层的先天优越感,加上机关工作气氛不活泼、工作上的程序化无规律性,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机关普遍也存在这种现象,不仅损害了企业形象,而且会腐蚀企业内部,进而有可能使整个企业丧失斗志。有鉴于此,很多企业都将整顿机关作风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然而机关工作作风根深蒂固,经常是整顿期间效果明显,但过后又复原如初,究其主要原因还是企业自身没有将这项工作当成是长期工作来做,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缺失具体的规章制度、奖惩手段和监管机构。
一、制度为依
“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且根据管理的不同范围设置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指由企业有权部门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针对个别事务的处理的规范总称。一是规章制度必须出自企业有权的行政部门,要经过管理层审查批准;二是规章制度必须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程序制定,如果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又规定了特定的程序,必须首先以法律为准;三是规章制度必须要使员工有知情权,大家都应明白明了;四是规章制度是规范,是有关权利义务的设定,一定不能针对个人或者某一群体,沦为整治某人、某群体的“工具”。
一个企业需要制定的规章制度往往很多,比如:生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民主评议制度、员工考核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等,涉及作风方面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民主评议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既是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无论从企业的运作、发展和强大来看,还是从履行企业法定义务的角度看,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都有必要性。万丈高楼平地起,企业要做优、做大、做强就得先建章立制。地基打的越牢固,楼才能盖的又好又高。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秘诀,那就是: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优良的规章管理制度。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既可以保障企业合法运作,又可以保障企业运作有序化、规范化,还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极大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员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对企业管理者来讲,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更具说服力,也更加科学。
二、措施为“方”
企业若要增强员工的主动性,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和思维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就需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一手抓思想教育,一手抓经济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企业员工奖惩措施。一方面要将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一方面要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谆谆教导,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企业实施奖惩措施最忌赏罚不均,有失公平。员工该奖时一定要奖,尤其是: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和服务态度较好,节约企业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的,防范或及时挽救事故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忠于职守,工作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企业对员工的奖励可以多种多样,一般可分类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报表彰,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给予精神奖励时,也可颁发一定奖金。
企业给予员工处罚一定要慎之又慎,要弄清事情原委,给员工辩解机会,实施处罚要人性化。一般有下列情况:不遵守公司纪律,迟到、早退、旷工、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分配、不听指挥、闹事挑事、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渎职、受贿,侵吞公司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企业对员工的处罚一般可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同奖励一样,也可以运用经济手段,适当给予一些罚款。
无论奖惩或者是惩罚,都是机关工作管理的一种手段,最终目的还是端正机关工作不正之风,提高员工素质,净化企业风气。
三、监管为障
企业作风整顿不光是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还需要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去执行。专门机构成员可以是企业人事、纪检、保卫等部门人员担当,组成机关作风监察小组,对员工遵守企业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如:设置员工考勤表,监督检查员工工作执行情况,发放员工相互评审表等等。企业还要相应成立由企业领导人组成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委员会,用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执行奖惩。考核委员会可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依据企业制定的规定对员工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然后制定客观真实的考核奖惩措施,考核结果最好在企业范围内张榜公示,促使员工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并不是一个攻不克的难关,只要遵循管理科学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并“以制度为依据,以奖惩为手段,以监管执行机构为保障”,标本兼治,企业机关作风自然就能得到改观,从而治愈“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