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序工具论到程序价值论,是一次司法观念的重大转变,是对程序意义的理性认识。学者们就程序的公正价值、效率价值等在理论上的体现,发表了不少精辟的论述,旨在唤起司法工作者的价值观念,追求司法的公正,对司法实务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以程序价值理论作基础和先导,促进法官接受新的司法观念,是重要的,但还需要从审判实践中去充分认识程序的作用和价值的体现,才能使法官逐步形成新时期司法工作的价值观念。
四川审判
2002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