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一种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公文的行文格式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93年11月修订)第三章中有统一规定。在公文的结尾部分,一般都有固定的语句,自成一段,我们称之为公文结尾用语。这种结尾用语决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或陪衬,也不能仅看作是写作形式的问题,它是公文行文格式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特定的意义。大致说来,公文结尾用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干部之友
200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