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皎鹏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学校2622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对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都具有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
税收筹划就是在现行税制条件下,通过合理利用各种对自己有利的税收政策和合理安排税务行为,以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
一、根据税收筹划的目标,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如下:
1.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
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它是个人取得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后的余额,成本和费用的扣除办法又有不同的规定,在税率的适用上,有比例税率,有累进税率,有加成,又有减征。这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相应的空间,可以通过周密的设计和筹划,尽量缩小计税基础,适用较低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2.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也规定有一些优惠条款,纳税人如果充分利用这些规定,就可以享受节税效益。因此,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内容。
3.合理归属收入期间
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征税时间上根据收入的不同性质,分别实行按月课征、按次课征、按年课征。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根据纳税人收入和支出时间上的均衡性,合理归属收入期间,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个人所得税不同所得的具体筹划方法
1.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
工资薪金是纳税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劳动报酬。现行税法规定,该项所得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月计征。对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如果纳税人的该项所得每月基本相同,且按月固定发放,则税收筹划的空间不大。目前有很多单位对职工的基本工资部分采用按月发放,对奖金、津贴大多采用按季或按年发放,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奖,学校的课时津贴等。发放的时间不同,会影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就存在着税收筹划的必要性。结论:纳税人的奖金、津贴应尽量采用按月发放,避免一次发放数月奖金、津贴的情况;若采用一次发放数月奖金津贴时,要尽量同当月工资分开发放。
2.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筹划
劳务报酬属于独立劳动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它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对一次性收入畸高的情况实行加成征收。因此,劳务报酬每次收入额的大小以及每次取得收入的时间,是影响税负的主要因素。劳务报酬所得的实际执行情况,相当于适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本表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800元,每次超过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
级次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20%0
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
3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40%7000
例:假设张某为某学校聘任的兼职教授,每月到该校讲学两次,每次酬金1000元,每学期四个月。若该校采用一次性支付张某讲学酬金8000元,则张某应纳税8000×(1-20%)×20%=1280(元)。若采用按2000元/月支付,则张某每次(月)应纳税(2000-800)×20%=240(元),四个月共计纳税:240×4=960(元)。
结论:劳务报酬所得,若属于同一性质连续性收入的,要采用按月支付的办法,这样每次均可扣除费用,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税收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在计税时可以扣除其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及流转税税金,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从降低计税依据入手,使其适用的税率档次下降,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首先,用自有房屋经营时,是否收取租金会对税负产生不同影响。用自有房屋经营若收取租金,个人需缴纳营业税、房产税、财产租赁所得税,但可以增加经营成本,减少经营所得额,可降低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减少其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这就需要事先进行筹划,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纳税方案。其次,家庭成员参与企业经营是否支付工资。按税法规定,个体业主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在确定计税依据时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其应税所得中扣除。因此,对家庭成员参与经营的,应按其工作情况支付工资,这样,个人有所得,企业也可以少纳税,若不计算家人工资,会加重企业税收负担。再次,个体业主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扣除,因此,在确定工人工资标准时,不应一味压低工资,不应减少其应享受的福利,因为降低工资,减少福利,虽然可以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但也相应增加了税收,还会影响工人的劳动积极性。
4.其他所得的税收筹划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取得一项应税收入的,可先将收入按每个人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然后,每人就自己分得的收入分别扣除费用,分别按照所适用的税率纳税。对一些关系密切者取得的共同收入,如家庭成员共同取得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不应只算作一个人的所得,而应在所有参加人员中进行分配,这样,每人都可以扣除费用,可以从总体上降低税收负担。
此外,要充分利用税收优惠。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有一些减免税优惠,如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房屋出售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以全部或部分免税。纳税人应充分利用这些优惠规定,合理确定出售或购进房屋的时间,以享受免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