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也就是日常人们所说的“债转股”。它是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的在国有企业的不良信贷资产,同时客观上也有助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的实现。为了及时了解和反映广西实施“债转股”政策企业的工作进展状况,广西区企业调查队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于今年7月对广西“债转股”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走访或电话调查了有关单位。
广西统计
2000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