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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与监委实现了合署办公,解决了许多过去在实务中的一些现实问题。作为在国家发展中起着流砥柱作用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围绕中心、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本文提出路径探讨。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路径探讨
多年来,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不像党政机关那样,有较为规范的组织形式和较为的专业的团队,从事着较为专业的工作。许多国有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国有企业),在机构的设置上,大多将纪检、监察融为一体,成立“纪检监察部”,如果规模小一点的企业,将审计工作也纳入其中,成立“纪检监察审计部”;也有的企业将纪检单列,把监察、审计融为一体,成立“监察审计部”;如果体量再小一点的企业,往往将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职责挂在党群工作部、综合办公室或者资产财务等部门。在人员的配置上,许多企业实行“一专多能”,采取的是“多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开展工作。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洁建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但仍然存在着机构不够完善、人员力量较为薄弱、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本文着重从国企纪检监察队伍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路径上作一些探讨。
一、国企纪检监察队伍的现状
(一)年龄结构偏大,活力不足。据一份资料显示,在某国企系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两百余人中,45岁以上的从业人员占到了70%以上,有的已临近退休。年龄结构偏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随遇而安、吃安身饭和敲钟的思想,活力不足、动力不够,工作缺乏创新。这部分同志虽然人生阅历较长,也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与年富力强、能干事、想干事、干得成事的年轻人相比,缺乏冲劲,激情不够、源动力不足,思想较为固化,容易凭经验做事,犯经验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兼职多、专职少。据调查,国企纪检监察人员兼职的达了67%以上,这一现象在规模较小的国企尤为明显,如某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身兼数职,责任使然,许多工作都要自身亲历亲为,尽管很努力,用了很多心、干了不少活,主观上想把每项工作都做好,但由于时间、精力等原因,短时间内还能够承受,长时间地负重前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肉多嚼不烂或消化不良的现象,术业有专攻,这种千手观音似的面面俱到,效果并不理想,无法把主要精力集中用在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上,工作成绩和效果难免打折扣。
(三)半路出家不专业。从总体上来看,国企纪检监察人员在从业之前,基本都是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属于半路出家,缺乏相应的理论素养和相应的工作经验积淀。在某些企业,这个岗位还带有一定的“福利”和“安置”色彩。在文化程度上,虽然大部分已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但熟悉法律、审计、招投标、工程造价、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加之转岗后又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前培训,对纪检监察业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高,打铁自身还欠一定的“火候”。
(四)“三转”不到位。前些年,纪检系统经过“三转”,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职责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但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仅有的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还承担了大量的其他工作,无法真正把工作的重心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上,一定程度上存在种了“别人”的田、慌了“自家”地的现象,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较为普遍,职能职责转换还没有完全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客观存在。“监督”:实际上就是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规范人们的行为,使有机会踩红线、进雷区的人失去机会,没有土壤和温床。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客观存在,如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企业的中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这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在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又如对员工的监督,在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监督得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得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得多,对八小时以外监督得少等等。
(二)执纪问责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原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位资深的企业纪检干部在一次公开的廉政论坛上也曾表述:“企业纪委如果不办案,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国有企业的纪检组织,多年来从未办过案,在执纪问责上,存在着不深、不细、不实的现象,使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和软,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的震慑力尚未完全形成,正能量还需进一步的扶持和匡正。
(三)从业人员的畏难情绪客观存在。在日常工作中,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是一种常态。在这“四种”形态中,企业更多的是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的很少,许多企业还没有运用过第四种形态进行执纪问责。究其原因,不可避免地存在部分纪检监察人员抹不开面子,菩萨心肠,好人主义思想较为严重,怕得罪人,思想顾虑多,遇到问题睁只眼闭只眼、绕道而行,即使发现线索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乐当“泥瓦匠”,不敢逗硬、不愿逗硬,不同程度地存在畏难情绪。
(四)履职能力不到位,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掌握好政策,注意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等,需要的是综合技能,否则就无法更好地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就谈不上是一位合格的纪检监察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人员的这种综合素质,与企业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以及当前反腐倡廉斗争的形势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不能与时俱进。因此,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对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路径的基本构想
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为确保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服务的。因此,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与企业的中心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深度融合、同频共振,纪检监察工作才能有抓手,有平台和落脚点,不能空对空,各搭各的台、各唱各的戏,结合得不够紧密或游离在企业的中心工作之外。在此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有什么样的认识,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什么样的行动,就有什么样的结果。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认识的问题,尤其是要解决好企业“一把手”的思想认识问题。当前,“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劳,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形势的发展要求企业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责无旁贷。
(二)要加强领导。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自身的执纪监督,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完善顶层设计,抓住“问题的关键”和“关键少数”,要进一步提升加强领导在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强有力的组织力量,去推动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蓬勃发展。当前,企业应严格按照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清单的要求,对标对表,一件一件去抓、一件一件地落实,党委和纪委都要把该承担的责任切实地承担起来、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促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落地生根,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责任制的落实倒逼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三)要整体一盘棋,构建大纪检。就是要整合国资国企系统的纪检监察力量,构建大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其核心就是要以国资国企系统为单位,将下属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进行整合,像党政机关那样,形成一支具有专业素养,懂政治、熟悉业务的纪检监察人员队伍。这只队伍由国资国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统一安排,合理调度,其成员工作成效的考核、职务的晋升、工资、奖金、福利的发放等,不由所服务的企业掌控,而是由国资国企进行统一管理。这样做的好处很多,有利于纪检监察人员更好地大胆开展工作,更重要的是国资国企可以根据所属企业的实际,对重灾区、高发、易发、多发案件的企业增派力量,进行重点监督,对风险较小的企业减少一些力量,避免人员的浪费。
(四)要聚合力量,营造“大监督”格局。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仅凭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是弱小的,必须站得高一些、眼光长一些、格局大一些,要充分调动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积极性,营造“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都是纪检员”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的力度,让员工都能认识到,企业的监纪检察监察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也是每一个企业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搞好了企业的纪检工作,才能让企业健康发展,才能为每一位企业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因此,要集众智、聚全力,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查处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扶贫资金的使用、克扣(挪用)员工工资、物资采购等领域的违纪问题。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工会的民主监督、纪委的党内监督、监事会的依法监督以及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的方法和路径,要整合多方的监督资源,拓宽监督覆盖面,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人人参与的“大监督”格局。
(五)要匡扶正气,形成震慑力。如果正气不足,邪气或不良风气就会抬头。正气的形成,从一定程度上来讲,靠的是教育(正、反两方面的教育)、靠的是制度,但最关键的是要充分运用执纪问责机制,靠办案的数量和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杀一儆百、形成震慑力。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鼓励纪检监察人员依纪依规多办案、办好案、办大案。对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工作,要多给利剑和平台,所谓的给利剑,就是给特权,使纪检监察人员在关键的时候,不仅敢于亮剑,而且有剑可亮;所谓的给平台,有两层意思:一是要为纪检监察人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确保纪检监察人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二是就是要通过各种形式,搭建一个纪检监察人员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对纪检监察人员从事的业务工作,要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和交流,不能关起门来,形成新的井底之蛙。
(六)要强化制度建设。制度带有根本性和强制性,科学的、便于操作和实施的制度体系,是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力保障。2013—2017年间,各企业通过惩防体系建设,适时地建立、修改和完善了一批适合本企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管控制度,有的企业还汇编成册、形成了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建设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因此,在进一步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应汲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已经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下一个5年规划,并按照规划分年度进行分步实施,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延展性,准确把握党风廉洁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堵住制度建设中的漏洞,不断健全完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的力量去推动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着力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
(七)要加强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纪检监察人员要“打铁必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充分说明了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人员首先要有过硬的能力和素质,才能起到表率作用,才能有足够的底气监督他人。对此,加强自身建设,首先是要严格人员选用程序,把好人员入口关。着力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能亮剑、敢亮剑、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把那些懂政策、懂业务、懂管理,年富力强、能亮剑、敢亮剑,有正气、能干事、想干事、干得成事的中青年优秀人员,吸收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培养一支复合型纪检监察人员队伍,防止安置性、照顾性进人。其次是要加强培训,注重能力素质的提升。要引导纪检监察人员养成学思践悟的好习惯,善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对现有的纪检监察人员,要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选送培训、交流轮岗、参加红色教育、参加上级组织的能力素质提升班学习等多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三是要加强考核,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加大纪检监察人员轮岗、交流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起科学的考核、激励和淘汰机制,对经过能力素质提升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人员,要实行转岗分流,确保每一名企业纪检监察人员都是业务精英,为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八)要使命必达,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纪检监察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为纪检监察人员,首先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定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坚持“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做到清正廉洁。其次是要业务过硬,使命必达。要引导纪检监察人员牢固树立“做好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思想,聚焦主业主责,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以过硬的业务能力使命必达,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助推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开展。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作风优良。纪检监察人员要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以善做善成的勇气、雷厉风行的作风、抓细抓实的理念、久久为功的毅力履职尽责,确保作风优良,把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在工作上,体现在工作的过程中。
(九)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纪检监察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要控制人们贪婪的欲望,使人们不踩红线、不进雷区。但这种良好的监督机制初期往往得不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从近年来所发生的案件来看,真正犯了事、被逮,才知道后悔。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警戒。这种放松除了自身的原因外,跟监督机制不到位也有一定的关系,如果监督到位了,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行制止,很多事情就可能避免发生,不至于事态进一步扩大。因此,纪检监察人员在不被理解、不被支持甚至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下,上级组织就要出面,帮助纪检监察人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消除阻力,在必要的时候还要出面予以澄清,不能让纪检监察人员流血、流汗还流泪,如果纪检监察人员自身都成了“过江的泥菩萨”,就无法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
(十)要正确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①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加强企业纪检监察的过程中,历经了多年的摸索和实验,积累了大量好的做法。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说加强某项工作,把焦点就集中在创新上,似乎只有创新,才能做好此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落入了一定的误区。因此,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一定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要从实际出发,在求实效上下功夫。②要处理好持续用力与“激情”工作的关系。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以钉子般的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长期坚持,才能取得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同志急功近利,注重眼前功夫,喜欢“激情工作”“激情做事”,这种用“激情”做事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不妥,因为“激情”带有暂时性、阶段性和短暂性,“激情”燃烧完了之后,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因此,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着眼于长远,一定要处理好眼前功夫与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关系。③要注重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形式与内容是相互相承的,形式是载体,内容是本质,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在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内容,注重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达到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
结束语: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为从业人员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是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在体制、机制到位的条件下,对进一步做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有必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