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地区近年来妊娠晚期肝损害的病因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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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区近年来妊娠晚期肝损害的病因分析

周德霞卞晓云陈亚红袁晓红

周德霞卞晓云陈亚红袁晓红(南通妇幼保健院内科江苏南通226006)

【摘要】目的:探讨妊娠晚期肝损害的病因构成。方法:对8010例妊娠晚期的孕妇进行调查,其中290例合并有肝损害,对其相关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其病因构成及比重。结果: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ntrahepaticcholestasisofpregnancy,ICP)占21.72%,病毒性肝炎占7.59%,病毒性肝炎合并ICP的占4.14%,妊娠高血压疾病占2.76%,重度妊高症合并ICP占1.72%,HELLP综合征占0.69%,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占0.69%,中毒性肝损占2.41%,病因不明占58.28%。结论:ICP、病毒性肝炎是引起妊娠晚期肝损害的主要原因,另有一半以上病因不明的,考虑可能与代谢性疾病有关。

【关键词】妊娠肝损害病毒性肝炎急性脂肪肝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肥胖相关的非酒精性脂肪肝

【中图分类号】R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2)27-0087-02

1引言

妊娠期肝病(肝损害)包括两大类疾病:一类是妊娠期特有的肝病:如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妊娠期急性脂肪肝(AFLP)以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所引起的肝损害;另一类是妊娠期合并肝病:如妊娠期病毒性肝炎(VHP)、肝硬化、药物性肝病等。妊娠期肝损害较为常见,据报道发生率达3%,重者可因早产、胎儿宫内窘迫、产后大出血等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而早期诊断和治疗可明显改善其预后。

为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对妊娠期肝损害的认识,我们对近年来我院收治的8010例妊娠晚期孕妇进行调查,发现其中290例合并有肝损害。对其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分析,探讨妊娠晚期肝损害的病因分布,现报道如下。

2资料与方法

2.1一般资料

收集近一年多来8010例妊娠晚期在本院住院的孕妇,发现其中肝功能异常的有290例,发病率为3.6%。对其相关病历、资料进行整理,其中初产妇259例(89.3%),经产妇31例(10.7%),年龄19~44岁,娩出胎儿240例(9例为双胎)。

2.2方法

2.2.1研究方法

对290例妊娠晚期肝损害的病因构成进行统计分析。

2.2.2检测方法

采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测定肝功能,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甘胆酸(CG),其中ALT(正常值为0-40U/L)、总胆红素(正常值为0-22μmol/L)、总胆汁酸(正常值为0-l5μmol/L);采用ELISA检测血清甲、乙、丙、丁、戊型肝炎病毒标志物。

2.3诊断标准

2.3.1病毒性肝炎参照2000年(西安)全国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术会议修订的诊断标准[1]。

2.3.2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妊娠急性脂肪肝(AFLP)的诊断参照《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HELLP综合征的诊断参照《实用产科学》[3]。

3结果

3.1妊娠晚期肝损害的病因构成

其中ICP63例(21.72%);VHP22例(7.59%),包括乙肝20例,丙肝2例;VHP+ICP12例(4.14%);妊高症8例(2.76%);重度妊高症+ICP5例(1.72%);AFLP2例(0.69%);HELLP综合征2例(0.69%);中毒性肝损害7例(2.41%);另有169例原因不明。见表1。

3.2原因不明的共169例,其中合并有糖尿病的9例,合并高血压的6例,同时合并糖尿病、高血压的1例,肥胖症的6例。

表1妊娠期肝病的病因构成

4讨论

本文的分析结果显示,妊娠晚期肝损害可明确的主要病因是ICP,占21.72%;其次是病毒性肝炎,占7.59%,以乙肝为主;两者同时存在的占4.14%;另比较常见的有妊娠高血压疾病及继发于严重感染的中毒性肝损害;少见的是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及HELLP综合征;但有58.28%的患者原因不明。

ICP的病因尚不明确,多于孕晚期发生,可严重危害孕妇和胎儿,使早产、流产、死胎、产后出血、胎儿宫内窘迫的发病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增高。测定母血胆酸是早期诊断ICP的最敏感方法。本研究提示其发病率较高,故对孕妇应加强孕期胆酸测定。

孕妇妊娠期患病毒性肝炎相当常见,且妊娠中晚期患病毒性肝炎常病情严重,其中重型肝炎发生率及病死率最高,并发症多,预后差。本组病毒性肝炎占7.59%。南通为我国乙肝高发区,但本研究发现肝损害者中VHP的发病率没有国内相关报道高,考虑可能与近20年来南通地区加强对新生儿乙肝疫苗的预防接种有关。

HBV感染可以使ICP的发生率增加,二者相互影响并会使病情恶化。因此,对所有孕妇均应常规进行乙肝二对半检测和肝功能检查。对有HBV感染的孕妇要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阻断母婴传播,更要加强围生期监护,并检测甘胆酸、总胆汁酸及肝功能。

本研究中有两例AFLP,均发生于孕晚期,呈暴发性肝损害表现,病情凶险,其中一例婴儿死亡,一例由于诊断及时,立即剖宫产,母婴存活。故早诊断、尽快终止妊娠,是AFLP诊治的关键。

另本研究中,有169例原因不明。但在对其相关资料分析后发现这部分患者多合并有代谢紊乱相关疾病:如糖尿病、糖耐量异常、肥胖等,考虑有很大部分可能与肥胖相关的非酒精性脂肪肝(NAFLD)有关;也可能与孕期保健监测细致,肝脏生化检查密切有关。此类患者一般情况良好,肝损害较轻,多无自觉症状。一般无须特殊处理。但必须排除其他肝病,严密监测肝功能至其正常。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饮食结构的改变,超重和肥胖发生率越来越高,肥胖相关的NAFLD发病率也越来越高。超重、肥胖妇女妊娠或孕期过多摄入高热卡食物,又缺乏运动,导致孕期体重增加过快,可使妊娠期NAFLD发病率增加。这类病人在孕前或孕早期肝功能可正常,但在妊娠晚期随着肝脏负担的加重,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异常。到目前为止,NAFLD与妊娠的关系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相关报道的文献很少,可能与临床工作中孕前、孕期肝脏B超检查不完善有关,妊娠期NAFLD诊断较少或缺如。有待我们进一步完善相关检查并深入研究。

根据本文对妊娠期肝损害的相关病因研究提示:需加强对拟孕人群的孕前宣教,指导孕前、孕期合理饮食,避免过度肥胖;对孕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定期进行肝功能、甘胆酸等检测有利于妊娠期肝损害的早发现、早诊断,从而尽早干预,积极治疗,方能降低围生期严重并发症,对提高围产期保健质量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肝病学分会.病毒性肝炎防治订案.中华肝脏病杂志,2000,8:324—329。

[2]纪克宁.妊娠期黄疸[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1,17(6):324-325。

[3]苏应宽,徐增祥,江森.实用产科学[M].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652-667。